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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中國應恢復使用繁體字?
秋盈
發表於: Mar 30 200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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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教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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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時代開始看內地圖書,很多諸子、詩詞文集、戲曲、正史稗史筆記等古籍都以繁體直排出版,不覺得有啥稀奇,倒覺得有些人大驚小怪。

儘管我比較認同繁體字,要「反簡為繁」恐怕是沒甚麼可能的了。一切還不是要向現實低頭唄。你去問問外國人,學哪一款字體比較容易?連聯合國也低頭了,我們可以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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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月吟風多少事,如今老去無成。誰憐憔悴更飄零,試燈無意思,踏雪沒心情。

梅林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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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祺瑞
發表於: Mar 30 2009, 20:06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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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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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簡為繁」豈不擾民,畢竟現在不是新中國剛建立的時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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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兒大丈夫自要割據於天下,佔地為王,但賣國求榮之事,吾決不當之。

馮玉祥害我啊!我今生當素食終身,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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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行寺幽ぼ子
發表於: Mar 31 2009, 07:47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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齯Hソ生、死ソ夢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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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總曰:"不折騰",但有人很喜歡折騰 rolleyes.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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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1 2009, 12:22  評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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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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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轉載過《簡化字溯源》這篇文章,裡面逐條分析了簡化字總表第一、二表(也就是所有的單字簡化和偏旁簡化)中簡化字的寫法來源,但沒有給出統計數字,我也沒耐心逐個字去數。今天正好看見了一個統計數字,順便轉載過來分析一下。

QUOTE
張書巖、王鐵昆等學者的研究見《簡化字溯源》,在1986年《簡化字總表》選取388個字頭,取得的數據有:

現行簡化字始見於先秦的有49字,12.63%
始見於秦漢的共62字,占15.98%
始見於魏晉南北朝的共24字,占6.18%
始見於隋唐的31字,占7.99%
始見於宋(金)的共29字,占7.47%
始見於元代的有72字,占18.56%
始見於明清的共74字,占19.07%
始見於民國的共46字,占11.86
始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有一字,占0.26%

還有一個重要發現,就是28.61%的現行簡化字(不包括類推簡化字)始見於先秦兩漢時代,與李樂毅在香港《普通話》1994年第二期《30%的簡化字源自於先秦兩漢》不謀而合。

結果證明現行簡化字絕大多數來源於歷代的「俗體字」和「手頭字」,有一些來源於行書和草書,有一些則是「古本字」,比他們的繁體歷史和資格要老得多。見附表。

很遺憾,這篇報告在計算百份比時是不正確的,後面的解讀也不正確。《簡化字溯源》這篇論文本身應該沒有問題(至少以我的外行眼光看不出有甚麼問題),但是上面這篇報告有問題,問題就在於簡化字總表一、二表中簡化字(482個)和簡化偏旁(14個)加起來總共有496項簡化,而《簡化字溯源》中確切查到來源的簡化只有388項,覆蓋了簡化字總表一、二表的八成左右,剩下的兩成在《簡化字溯源》中被歸為第三類,也就是「曾在群眾中廣泛而長期使用,但查不到具體資料的字形」。因此在計算百份比的時候我們不能把總數除以388,而是應該除以496。我修正後的統計如下:

現行簡化字中---
始見於先秦的有49字,占9.88%
始見於秦漢的共62字,占12.5%
始見於魏晉南北朝的共24字,占4.84%
始見於隋唐的31字,占6.25%
始見於宋(金)的共29字,占5.85%
始見於元代的有72字,占14.52%
始見於明清的共74字,占14.92%
始見於民國的共46字,占9.27%
始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有1字,占0.20%
曾在群眾中廣泛而長期使用,但查不到具體資料的字形,《簡化字溯源》將其總結為近代、現代群眾創造的簡化字,有114字,占22.98%

注1:上面所有項目的總和是502,超過496,原因在於《簡化字溯源》對一字多義的簡化進行了分別歸類,比如說發>和髮>就分成了兩項,前者有確切出處後者沒有。由於502跟496相差不多,我依然以496為分母,如果你以502為分母,百份比浮動也只有0.2%左右。

注2:以上研究探討的是簡化字的寫法來源,因此無須包括簡化字總表第三表中的偏旁類推字。比如說言字旁簡化成魽A這是496項簡化中的其中一項,而不是說所有用了鴞r旁的字每個都算一項,那樣會造成重複分析。

無論如何,以上這些都是簡化字總表「述而不作」的證據。超過三分之二的簡化寫法出於古代,而即使是那些近代、現代群眾創造的簡化字,大多數也不是為了文字簡化改革憑空創作的。那些攻擊簡體字「拍腦袋創作」的謠言我看可以休矣。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Jun 1 2009, 12:25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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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1 2009,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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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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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題已被標示為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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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羲
發表於: Jun 15 2009, 16:23  評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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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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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個問題,我本來打算寫點甚麼的,然而諸事紛繁,至今仍未動筆,不無遺憾。近讀吾友某君所撰《淺談內地恢復繁體字》一篇,良有觀止之嘆焉。其文條分縷析,思考細密,足以摧破謬論,端正視聽。茲轉載如下,供大家參考:

QUOTE
幾個月前,發現Facebook有一個叫「支持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建議恢復使用正體字」的群組,不少朋友陸續加入成為一分子,印象中大概還有人邀請我參與其中。我不加入的理由很簡單:我反對。

我向來都說,自己參加集會、遊行、群組的最大原則,就是完全同意對方的立場。當然,他們辦活動、開群組表達意願的自由,我是絕對尊重的。

言歸正傳。據稱,潘慶林「復繁」的原因有下列三點:

一、上世紀五十年代簡化漢字時太粗糙,違背了漢字的藝術和科學性。比如爱字,繁體字埵陪荂u心」,簡化後,造成「無心之愛」。
二、以前說繁體字太繁瑣,難學難寫,不利於傳播,但是現在很多人都是用電腦輸入,再繁瑣的字打起來也一樣,所以這個問題已經漸漸不存在。
三、恢復使用繁體字有利於兩岸統一。現在臺灣依然用繁體字,並稱其為「正體字」,深有意味,還要為「正體字」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給祖國大陸方面造成了壓力。
(詳細報道見http://news.qq.com/a/20090303/000332.htm。)

這堬o涉學術問題,我就從學術起講。世上大多數學問,不論是語言學、文字學、社會學,抑或醫學、法學、金融學,它們本身大概都能分作兩個層面,一為學術層面,一為實用層面。做學術研究,不能套以實用層面的原則,否則研究過程有失嚴謹,其價值也畢竟有限;反過來說,把學術原則投放在實用之上,只會導致要求過嚴,不切實際,有擾民之虞。可是,我不得不承認,兩個層面之間的確存在或多或少的共有空間,道理就如一種常見的圖表,左右各有一個圓圈,兩圓重疊,中間出現一個瓜子型重疊區一樣。

潘氏的第一點看法,就犯了「不切實際」這個毛病。侍應在卡片上寫字,是為了記錄菜色,方便結賬;工人在收條上寫字,是為了讓客戶留個憑據,追究有門;學生在考卷上寫字,是為了針對考題發表意見,證明自己求學有所成效。如此一類的書寫情形,以至像我現在在這堨揭r寫文章,都屬於實用層面,都具有實際用途;當年簡化漢字的目的之一,正是針對教育困難這個傾向實際的問題。既然如此,所謂「藝術性」和「科學性」根本不適合作為恢復繁體字的依據。那麼,何謂藝術性?何謂科學性?

所謂科學性,大概指學術上的客觀性,亦即上面所講的「學術層面」。學術原則不能置於實用之上的理由,上文已備,不再詳說。

至於所謂藝術性,大概指漢字的美感。漢字的美感是如何表達的呢?只要略曉書法的人,都應該明白藝術感愈強的字,其書法價值愈豐,其地位也自然愈高。為甚麼電腦打印的文件,學生的考試答題薄,以至茶餐廳阿姐在紙片上寫的「通才」、「牛可」,都不能成為作品?原因是手寫體不見其法,打印體流於呆板,原則上缺乏藝術美感;而它們的價值都不在於書法藝術,在於實用。因此,即使千百年後它們被考古學家從地下挖出來,極其最只能稱為「文物」,若謂之「作品」,恐怕貽笑大方,更不會成為後人臨摹的對象。

學習書法的人以至書法家,為藝術創作而研墨寫字,一般不會寫簡體字,這是常理。然而寫一張便條,答一份考卷,抄幾頁速記,都需要搬來書法藝術的那一套來要求寫字人嗎?若然,學生哥、打工仔可苦了!這還不算擾民,甚麼才算呢?藝術的原則,亦不得盲目套用。又「無心之愛」、「有心之愛」云云,如果憑此足以論斷漢字的藝術性和科學性,繁繁簡簡那些瑣碎複雜的問題早就解決了。而且,簡化字總表所收部分漢字固然值得商榷(諸如幹、乾、榦一律作干等),可是,難道這代表全部簡化字都造得沒道理嗎?東作东,專作专,源於草書;無作无,禮作礼,更源於來歷更古的漢字。顯然實在不能以偏概全,批評簡化字盡是粗糙不可取之物。

潘慶林的第二點意見,我更不敢苟同。沒錯,現今社會電腦科技一日千里,打繁體字易如反掌。但我們必須注意,打漢字是一回事,學寫漢字卻是另一回事;懂得打漢字的一般都懂得寫字,而正在學習寫字的卻難以對打字瞭如指掌,因為要打得對,必先對漢字筆劃有一定認識。所以,要訓練學生的打字技能,必先教他們怎樣寫字。中國幅員廣大,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尚有不少居於窮鄉僻壤的人民缺乏教育,成為文盲。如以繁體字教育他們以普及識字率,豈非南轅北轍?須知教他們認字,是以協助他們接觸社會,學習生產技能以提高生活水平,以免他們與外界脫節為鵠的。把他們培養成考古學家、文字學家或古文獻學家,本來就不是以簡化字進行掃盲教育的目標。

他的第三點看法,提到所謂「正統」的問題。我們必須反思,甚麼是「正統」呢?正統與非正統這兩種相對的觀念,是相互依賴而生的。莊子說得好:「彼出於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語出《莊子•齊物論》篇,意思說:「彼方是出於此方對待而來的,此方也因著彼方對待而成的。彼和此是相對而生的。」本句語譯參考陳鼓應教授《莊子今注今譯》。)打個比方,普通話是中國內地的官方語言,那麼普通話就是內地語言的正統;粵語是香港特區政府的官方語言之一,那麼粵語就是本港語言的正統。同理,民國政府堅持繁體字是正體字,中國內地也可以自辯簡體字才是。如此說來,所謂「正統」哪有一致的呢?何況人家台灣政府說自己的字才是正體字,你同意其立場,那麼我說:「這代表了你間接同意他們政府才是正統。」我這樣講,可以嗎?合理嗎?這證明了何謂「正統」,根本不是一加一等於二那麼簡單明晰的概念。

再說,如果繁體字就是正體字,麻煩就大了。一些常用字都會基於此項定義而淪為次等字,因為它們都經過一段簡化的歷程;換言之,當今部分常用字亦是簡化字,它們本來就有繁體寫法。譬如「和」字繁寫作「龢」;「雷」字繁寫作「靁」;「年」字繁寫,上從「禾」下從「千」;「表」字繁寫,是把「褒」字中間的「保」字換成「毛」字;「原」字繁寫,是「厂」頭下作三個「泉」字。(小弟寡聞,如有謬誤,請各路高手不吝指正。)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假如繼續順籐摸瓜,為了「繁體就是正體」的所謂道理,唯古是溯,擾民之憂將再次成為焦點所在。因此繁體就是正體,不可妄說妄同。

至於統一文字有利兩岸統一之論,更是荒謬絕倫。九七以前,中港兩地的文字一直存在簡繁之別,從未統一。雖然,香港依然能夠順利回歸。此後,寫繁的寫繁,寫簡的寫簡,一切仍舊。即使將來台灣也像香港「回歸」中央政府,事前事後,文字還有統一的需要嗎?答案不言而喻。

我撰此文,並非為簡化字歌功頌德,或開脫其「罪名」,也不是要否定認識繁體字對於探知中華文明的積極作用;始終繁體字在我國沿用已有千年之久,稱之「文化遺產」,相信毫不過譽。近來,馬英九說他希望內地推動「識正書簡」的精神,即是寫簡化字的同時,也要認識繁體字。(相關報道見今天《蘋果日報》A22版,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0611&sec_id=15335&art_id=12863986。)馬見正合吾意。


(原載「敝帚隨筆」http://wshj.xanga.com/704390309/item/。)


本篇文章已被 諸葛羲 於 Jun 15 2009, 16:24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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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
發表於: Jun 28 2009, 04:36  評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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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本篇文章已被 悲慘 於 Jan 10 2010, 06:37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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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這樣說,人不可能要自己每句都是有價值的言論,只可以要求「好話」與「下一句好話」之間的廢話在你過濾的耐性之內。我們不是要編名著,能夠發掘些大家可能會有興趣的想法,其實夠好罷。

  大家人一個,何苦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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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行寺幽ぼ子
發表於: Jun 30 2009, 07:34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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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幾篇純粹扯淡,直接無視可也 sleep.gif

除了"不折騰"的觀點我認同以外,要說現在"正體字"、"注音"不是長官意治、行政力量的產物,那真是鬼都不信。

本篇文章已被 西行寺幽ぼ子 於 Jun 30 2009, 07:53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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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yang
發表於: Jul 2 2009, 15:39  評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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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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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舉個例子,有女士好像沒什麼精神,八成是沒吃飯,我遞個紙條子過去,上頭寫著:"我下面給妳吃"
如果在台灣,一定被送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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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口沖
發表於: Jul 2 200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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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wsyang @ Jul 2 2009, 23:39 )
簡單舉個例子,有女士好像沒什麼精神,八成是沒吃飯,我遞個紙條子過去,上頭寫著:"我下面給妳吃"
如果在台灣,一定被送警.

這是另類的幽默笑話麼?
看不懂, 誰來解釋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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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行寺幽ぼ子
發表於: Jul 3 2009, 01:39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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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wsyang @ Jul 2 2009, 23:39 )
簡單舉個例子,有女士好像沒什麼精神,八成是沒吃飯,我遞個紙條子過去,上頭寫著:"我下面給妳吃"
如果在台灣,一定被送警.

哈,如果有人直接說"我下面給妳吃"會怎樣 rolleyes.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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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
發表於: Jul 3 2009, 03:30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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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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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本篇文章已被 悲慘 於 Jan 10 2010, 06:37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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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這樣說,人不可能要自己每句都是有價值的言論,只可以要求「好話」與「下一句好話」之間的廢話在你過濾的耐性之內。我們不是要編名著,能夠發掘些大家可能會有興趣的想法,其實夠好罷。

  大家人一個,何苦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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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羲
發表於: Jul 3 2009, 04:38  評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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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那一句,這種「笑話式」的特例,是舉不勝舉的。一字多義、一音多義,這本來就是漢語的特點。無論是繁是簡,情況都不會有甚麼明顯的不同。再說,判斷字義句義,怎能忽視語境?當然,如果出現這種情況:
QUOTE
簡單舉個例子,有女士好像沒什麼精神,八成是沒吃飯,我遞個紙條子過去,上頭寫著:"我下面給妳吃"
如果在台灣,一定被送警.

語境和句子都惹人遐想,我認為報警或喊救命是合情合理的。試問誰會那麼笨,做出這種瓜田李下的舉動?

可是,支持復用繁/正體字者卻老是拿這幾個特例,大講特講,好像很有道理似的。其實他們根本不明白甚麼是語言、甚麼是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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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發表於: Jul 3 2009, 15:58  評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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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工口沖 @ Jul 2 2009, 23:51 )
QUOTE (wsyang @ Jul 2 2009, 23:39 )
簡單舉個例子,有女士好像沒什麼精神,八成是沒吃飯,我遞個紙條子過去,上頭寫著:"我下面給妳吃"
如果在台灣,一定被送警.

這是另類的幽默笑話麼?
看不懂, 誰來解釋下-口-?

「下面」的「面」字是簡體字,正寫為「麵」,國語口語中把「煮麵」喚作「下麵」,但以我的經驗來說,這個詞語不太常用。如果看到自己認識的朋友沒精打采,或者很久沒吃東西,通常會說「我弄點東西給你吃」或「給你買點吃的」,很少會說「下麵」了。

如果以「面」代「麵」寫條子是犯法,那麼說出來又怎樣?無論國語、粵語,「面」「麵」同音,誤會可大可小。如果那位女士「心邪」,無論說話、寫字,一樣可能在臺灣惹上官非。

以這個例子來說明「繁優簡劣」的觀點,牽強得很,恕我不敢苟同。 sleep.gif

本篇文章已被 秋盈 於 Jul 3 2009, 16:08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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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涼錦馬超
發表於: Aug 20 200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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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情別戀...愛上了曹操xd↑但我還是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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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個人本身也習慣了看繁體
可是自從我升了中學以後,我的老師有些也寫簡體的,於是我便漸漸開始學習簡體
好比我自己姓關->关
的確省下了不少筆畫
而學校也不反對
可是嘛...
有時候繁簡太相近的話我試過默書時把他合體了-.-'
處 <下面的部份寫成了簡體的 处
起初看見因為這樣而扣分真的很無奈
如果中國真的恢復使用繁體字,我這些懶人會很慘
我想我會瘋了-.-''幼稚園時我媽教我寫我名字的簡體,說我年紀還小關字太多筆劃的會學不來
現在我是因為懶而再寫回簡體呢!
我覺得香港雖回歸了
但簡繁不是十年間就使人習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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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超作品集(抄人耶):

存檔劇本:
晉傳

曹孟德傳

劉玄德傳

美人傳

一般劇本:
蜀國統一戰

吳國之亂

強弱大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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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翔
發表於: Oct 15 2009, 16:57  評價+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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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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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幾千年歷史都是就被毛先生這千古罪人搞彎了,
歷代都是使用跟繁體字相同的字體(如草書等等)
所以我們應該尊重這個文化, 全國轉用繁文.

令外我覺得中國應該轉使用廣東話,
不知從哪聽回來, 古時中國人說話口音與廣東話十分相似, 甚至他們使用的是廣東話,
只是明清年間出現了「官話」(普通話) .
當年投票使用普通話作官方語言還是廣東話作官方語言的投票上, 支持廣東話作官方語言的票數只差普通話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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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sar
發表於: Oct 15 2009, 18:12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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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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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司馬翔 @ Oct 15 2009, 16:57 )
歷代都是使用跟繁體字相同的字體(如草書等等)
所以我們應該尊重這個文化, 全國轉用繁文.

因循守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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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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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茶館小女
發表於: Oct 15 2009,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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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ora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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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繁簡並行。在中文科中同時教繁簡,其他時候用簡沒有問題。
當學生不知道簡體字的起源時可以去找繁體字考究。始終人要飲水思源。

語言方面,方言一定要保留,但同時也要學普通話。因為這是目前中國最普及的語言,正如英語是現在世界最普及的語言一樣。為了與世上大部份人溝通,學會最普及的語言是有需要的。

我現在都是可以讀寫繁體字而不能寫簡體字的人。簡體雖然通用,但因為我已經習慣使用繁體字,所以再學簡體都比較辛苦了。

本篇文章已被 綠茶館小女 於 Oct 15 2009, 18:54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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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og
發表於: Oct 15 2009, 19:19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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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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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司馬翔 @ Oct 15 2009, 16:57 )
中國幾千年歷史都是就被毛先生這千古罪人搞彎了,
歷代都是使用跟繁體字相同的字體(如草書等等)
所以我們應該尊重這個文化, 全國轉用繁文.

囧丁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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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明地榃シベ
發表於: Oct 15 2009, 19:42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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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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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司馬翔 @ Oct 15 2009, 16:57 )
歷代都是使用跟繁體字相同的字體(如草書等等)

偽裝真差,一看就知道是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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