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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乎] 日本為何在1941年拒絕了“日美諒解案”?, 接受這個提案對日本有好處麼?
懶蛇
發表於: Feb 10 201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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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的挺好,第一是能反映出來日本當時的問題,有較大的反思價值,另一個就是這事情不怎麼被重視,實際上日本拒絕這個提案對中國來說好處挺大的。

1941年的《日美諒解案》實際上是日美雙方半私人化的溝通,代表了當時日美兩國的妥協勢力的努力,當時的情況是日本侵華、南進兩個方向上吞併亞洲鄰國,建立德意日三國同盟;美國不想讓事情鬧大,但本身還是堅持獨立主義,所以就繼續推進援華抵日,並威脅以戰爭資源禁運、禁止通商挾制日本,雙方矛盾都很大。

前期牽線的是一個在遠東活動的主教,J.E. Walsh,1958年被中國囚禁,1970年釋放,派遣的兩位傳教士利用自己的私人關係得到了一些介紹信,當時兩位傳教士打算和日本產業組合金庫的一個人(井川忠雄)聯絡,這個人後來聯繫了當時陸軍省軍務處處長武藤章和軍事課課長岩畔豪雄,之後的事情比較複雜,兩位傳教士和日方溝通之後返回美國,經過介紹面見羅斯福和赫爾,最後遠東軍事法庭的書證裡面有雙方的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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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發表於: Feb 10 201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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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可以看出日美雙方的分歧很大,基本可以說是各說各話,但是美國認為兩位傳教士的日本之旅在摸清日本的正真意圖和底線還是有意義的,所以就鼓勵兩人繼續以私人的身份去日本進行溝通,如果萬一能爭取到日本軍隊和政府中的“穩健派”(準確的說,應該是對美穩健派),那自然更好。

很快近衛內閣就派遣駐美大使野村吉三郎就去了華盛頓,也讓之前直接和兩位傳教士接觸的井川忠雄再其次接觸,打算促成談判,野村以前是海軍的人,屬於親美派,當時近衛內閣選擇他作為駐美大使主要是一方面他了解美國,另一方面是他和羅斯福有交情,但是在野村去美國之前,中國人民的老朋友,親德派,三國同盟促成人之一,外相松岡洋右給野村訓令,要以德意日三國同盟為底線避免日美戰爭,這個事情本身就不正常,不過後面有更不正常的,近衛文麿為了換掉松岡甚至來了次總辭職,之後松岡洋右就去了歐洲訪問,暫時管不到遠東的事情,不過井川忠雄的行程還是收到了較大的干擾,但還是努力的和兩位傳教士擬定了草案,但是這個草案有些問題,最大的問題是井川忠雄這個人沒有分量,其次是美國開的條件日本後來沒接受。

後來的一件大事就是德國在歐洲戰場的閃電戰大獲成功,極大的鼓舞了陸軍和海軍,陸軍有親德傳統,打算乘著德國的機會在亞洲撈一把,這樣三國同盟和南進就勢在必行,但是和美國開戰還是太危險了,於是就派遣陸軍省的岩畔豪雄去協助野村談判,岩畔豪雄到達之後談判正式開始,岩畔豪雄修改了草案,形成了《日美諒解案》,最後底線是三點。

·日本不退出三國同盟
·保留在中國華北和滿蒙的駐軍
·如果國明政府不接受諒解案,美國必須停止對華援助

日方的修改後草案大致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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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Feb 10 201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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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當時美國的態度是可以談判,但是有些內容美國不能接受,美國的原則是所謂的赫爾四原則:

1. 尊重一切國家領土和主權的完整
2. 不干涉他國內政
3. 維持平等原則
4. 除去和平手段,不改變太平洋現狀

後來修改後的草案返回日本後,日本陸海軍考慮了自己的三項原則:

1. 不放棄日本對華的正當要求,不妨礙大東亞共榮圈和聖戰
2. 不破壞三國同盟
3. 不束縛日本在太平洋地區的國防自由

之後松岡洋右成功簽訂了《日蘇中立條約》後返回了日本,中國人民的老朋友松岡洋右聽說這個修訂案之後非常不滿意,首先是他去蘇聯簽訂協議的目的就是為了對抗美國,其次是日美諒解案的進行,尤其是後期的井川忠雄的活動是對松岡保密的,因為知道他會從中作梗,松岡聽聞之後在之前日方原則上就行了修改,最終形成了《對美回答案》,在原先的基礎上,不放棄三國同盟的軍事援助義務;不放棄在華利益,並且要求美國政府敦促國民政府與日本媾和,國民政府如果不同意則停止對華援助;不承諾不南進。

修改到了這個地步基本上說除了破壞和談之外沒有別的結果了,日本當時這樣做,主要是決策層錯誤估計了德國的優勢,並且由於德國攻勢的順利產生了非常強的投機心理。

美國在一個月之後對《對美回答案》有了回應,大體上是看清楚了日本的實際態度,當時日本的外交密碼已經被破譯,在赫爾四原則的基礎上又把底線提高,要求日本從中國撤軍,並且不賠償不兼併領土,要求日本不擴大歐洲事態,維持自己通商的自由。

日美諒解案到此其實就算可以結束了(甲乙案、蘇德戰爭和諜報的爭端和後來的珍珠港有興趣可以看看),後來近衛和東條商量能否從中國撤軍換日美和談,這個只能說近衛文麿太不了解陸軍了。

這個諒解案,如果日本接受,對日本是有好處的,但是無法調節日本和美國的矛盾,在1920-1930s這段時期,日本是一直需要美國的資源供應的,尤其是戰爭資源,但是1940年之後,美國出於各種考慮開始對日本實施經濟制裁,部分不太了解情況的軍人就開始打算對美開戰,但是大體上反對直接開戰的還是主流。

後來的變化大體是這樣的,首先日本希望日美和平的這個願望來自於對自己大東亞共榮圈的目標,這個是本,日美和平是末,不能本末倒置,美國早期的妥協(有些資料就直接稱為綏靖),也使得日本輕視美國,而美國當時對日本出爾反爾已經很厭惡,難以繼續。

第二是對美國的估計不足,這是兩個方面的,首先是日本認為對美國來說,日本的地位要高於中國,而美國的利益均沾不會成為對日本開戰的直接原因,其次是錯誤估計美國的反應速度強度,比如突然的石油禁運。這種錯誤的估計究竟是怎麼造成的,很值得研究。

第三是沒有考慮英美一家的情況,沒考慮到美國會為了英國利益而行動的可能性。

在這個時間的日美策略上,雙方各自有一條底線,日本是大東亞共榮圈,美國是華盛頓體系,雙方都沒有在這個底線上有過讓步,《日美諒解案》的破裂實際上是有一定的必然性,日本想自己獨霸亞洲,美國一點也不想日本獨霸亞洲,所以怎麼談也不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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