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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共賞:果子狸的眼神 陶傑
昊天剛
發表於: Jan 11 200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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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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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元直兄的話:你說得沒錯,我是把人的利益凌駕於一切之上,我不認為某個其他物種的利益可以跟人類利益平起平坐,或者凌駕於其之上。我也說過,生態平衡是人類利益的一部分,在不違反人類利益的前提下,尊重自然界其他生靈(包括人類自己)那是應該的。


我覺得元直兄這麼說就不對了,我承認是沒有任何物種的利益能與人平起平做或是超越人,但是人一定這麼偉大嗎??人什麼時候又重視過生態平衡呢??且不管違不違反人的利益下,人又何時尊重過自然界其他生靈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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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100分,但相信總有奇蹟發生,就算沒有天份,我有滿滿的誠懇,妳該被抱緊,有風我來頂,妳不是一直想找到安定,
我沒有100分,真心是我唯一的競爭,雖說愛一個人付出完整有些笨,我們有天會老,妳會感覺的到,我並不想討好誰的肯定,我愛妳時間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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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1 2004,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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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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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元直兄這麼說就不對了,我承認是沒有任何物種的利益能與人平起平做或是超越人,但是人一定這麼偉大嗎??

先是承認,然後懷疑,你到底想說甚麼呢?

QUOTE
什麼時候又重視過生態平衡呢??且不管違不違反人的利益下,人又何時尊重過自然界其他生靈的利益??

有很多人在重視生態平衡,也有很多人在破壞生態平衡。我說人類的利益至高無尚,但我沒說也不認為現在的人類的環保工作已很足夠。請問我說的哪一部分你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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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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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
發表於: Jan 12 200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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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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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an 12 2004, 02:26 AM)
我說人類的利益至高無尚

↑在我們人類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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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慈
?發表於: Jan 12 200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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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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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序結果是粵港聯手得出,這個結果說的是甚麼?說的就是果子狸很可能是SARS的宿主(是否起源姑且不論)。我並沒有說那就100%證明了果子狸便是SARS的源頭,只是你非要把事情模糊成 "肯定了" "不肯定" 這種兩極關係,又從"不肯定"直接推論出不應銷毀果子狸來預防SARS再次流行,那是沒有意義的,這跟南海兄說"任何動物都可能有害人命的隱病實"有些異曲同工之"妙"。你也會說兒戲,人命確實是不得兒戲的,不像有些人會覺得拿著別人的健康性命去賭果子狸不被銷毀而被吃掉是天公地義的一回事。

另外,立場不同的討論自是有點"口水"橫飛的,適時來點諷刺也沒甚麼。但說著說著若連馬桶這些詞都吐出來,左慈兄不覺有些不雅嗎?

我有何直接推論?我一直強調的都是「高度同源」四個字,麻煩你看清楚,別想無謂的妄想,很容易演變成思覺失調的。若你的堅持僅在於”說的就是果子狸很可能是SARS的宿主”。這沒有甚麼說服力,恐怕說服不到在場的大部分板友,不過或許都足夠說服到你自己了。

諷刺只要形容得洽當,不雅一點有何所謂?反正我也沒犯板規。

QUOTE
是哦,果子狸昇華成人了,你是不是百變貍貓看得太多?一隻雞得了雞瘟要整群銷毀,一個人得了惡性傳染病要不要誅他九族?

我再放大一點比喻二字,我相信你的視覺是正常的。
這個顯淺的道理該不用我教,一個人患了傳染病也不會判死刑,頂多入院治療,隔離,還要整家隔離。

QUOTE
如果賣穿山甲的地方可以被執法的找到,那不管有沒有病都不用賣了。如果找不到,你拿甚麼去檢驗,拉誰去送死?現實總要講邏輯的嘛,假設也不能胡來。

不是抓不抓得到,而是去不去抓,有甚麼理由。以香港毒品問題為例,現時油麻地是一個毒品批發市場,這點香港警方都知道,但是警方去不去抓人又是另一回事。但假若毒品問題又再被媒體大字公布出來,香港警方還不立刻行動抓人?現實一點吧,假若你未發現這個現實的景象,只好怪你入世未深了。

QUOTE
本來我那一知半解指的並非左慈兄,但現在看來左慈兄對此確實是一知半解的。建議閣下趕快上google查一查關於瘋牛症來源到底是牛還是羊,致病原理,傳染方式等等,研究一下那些"懷疑、理論、傾向、推測、有理由相信...",看看有哪個大科學家是像左慈兄般肯定的。如果左慈兄能夠"證明"了這些理論呀推測呀,諾貝爾獎就指日可待了。

嘿,打算混淆視聽嗎?我說的不是瘋牛病的成因。瘋牛症源於英國,美國,太空;SARS源於京華酒店某住客,淘大花園某住客,金星某地穴怪獸,這樣說你可會明白一點?至於諾貝爾甚麼的就別發夢了。

QUOTE
是嗎?反正我作長篇回覆時都習慣了盡量不漏一字,不會只挑最好答部分的來答。我回覆南海兄的一些段落,左慈兄不是一樣跑來對號入座嗎?若是誰又要因此而掩嘴偷笑,也與我無關。

奇怪,我對了哪個號?連我都不知道,我又沒有引用某些文字來回答,何以見得我是對你說的?是你自己太敏感吧?但若你想要來當我的代言人也最好先問問我的意見。

元直兄,希望你下一個留言能夠將事情表達得直接一點,與其花精神搞些甚麼諷刺,或者將別人的道理歪曲,不如多搬些說服人的論據出來,免得大家無癮,連討論的心情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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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五伯之假仁義也,或曰:「是何足道哉?」郁離子曰:「是非仁人之所言也,五伯之時,天下之亂極矣,稱諸侯之德加焉,雖
偽而愈於不能;故聖人有取也,故曰:誠勝假,假勝無,天下之至誠,吾不得見矣,得見假之者,亦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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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漫遊
發表於: Jan 12 200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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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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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大家的留言。有幾點意見。時間所限,怕又會難自拔地捲入任何論爭。這個論題也涉及一些我未知的資料,所以也不會就「應否屠宰果子狸」提結論。但想(主要是一般性地)提出幾點看法。

1、 我也愛看陶傑。一直看的是他在《明報》的專欄。看過他幾篇《東方》的專欄後,覺得較為偏激而粗疏。劉進圖說陶傑一直「總是將最好的文章投到《明報》發表。」可能他在其他報刊的散文不是他最用心的作品。僅就《明報》的而論,我會認為他為了使文章的論點較「矚目可觀」(非褒義),而加了很多不成立的論點。其實一篇文章,縱有錯謬,但在論點叢中,間有可取,也就可讀。熊十力曾勸徐復觀:「任何書的內容,都是有好的地方,也有壞的地方,你為甚麼不先看出他好的地方,卻專門去挑壞的;這樣讀書,就是讀了百部千部,你會受到書的甚麼益處?讀書是要看出他的好處,再批評他的壞處。」記得之前有板友貼上陶傑寫的關於楊利偉升空的文章。板友多言該文錯謬的地方。他的議論確有錯謬,但間中會有的論。譬如楊利偉那篇,無疑正如陶傑所說,楊氏在那個歷史上的重要一刻,說的話誠然不夠大體,可以更好。至於「陶傑說二次大戰時, 日軍屠殺華人, 強姦婦女, 皆因中國人太弱…。 弱肉強食, 日軍並沒有做錯。」日軍的暴行確是「弱肉強食」,但我不同意那是「並沒有做錯。」因為人類有自由意志,可以脫離「弱肉強食」的一般動物習性(縱然不一定會脫離,亦不應完全脫離),故而行為有對錯之分。

2、 不忍a動物(非人動物)受x,卻同時能忍b動物於相類情況下受x。這可能是偽善或假慈悲,但不一定是偽善或假慈悲。會考課文載了《孟子》關於齊宣王以羊易牛的事。齊宣王能忍以羊釁鐘,卻不忍以牛釁鐘。孟子稱讚那是「仁術」。同理,不忍食動物a而忍食動物b,或是碧姬芭鐸一類評論,很可能只是惻隱之心,或非理性,但不一定是偽善,不一定是假慈悲(而我猜不是)。

3、 人類以外的動物互獵而食,大多數不會嘗試「減輕被獵食者的痛苦」。但如上所言,人類很大程度上能擺脫動物性的情感傾向而自由選擇行為。我認為在飼養和屠宰的過程中一般情況下應避免對牠們做成嚴重痛苦。

4、 「橫死又是死,直死又是死,比較何種死法痛苦一些是只有人類才會想的無聊問題,也是一種的假慈悲。」我們一般的道德原則(道德原則大抵的確是「人才會想」)是要嘗試增進快樂,減少痛苦。然則有相當資料能估計出以a的方式殺一個感受物會對其造成大痛苦,而b的方式殺該感受物其痛苦較少的情況下,單就此而言,a較b為不當。所以「比較何種死法痛苦」不是「無聊問題」,也不一定是假慈悲。

5、 假如有一個人,他認為食肉不對,但自己又食肉,這個人是否就偽善或假慈悲呢?也不一定,而很可能是止於「知及之而仁不能守之」的境域而未能再進。吸煙的人指出不應吸煙,吸毒的人指出不應吸毒,疏懶的人指出不應疏懶,其實大多是出於那樣。我自己也是一樣,沒有吃素的慈悲心,但「雖不能至,心嚮往之」,未能齊賢,還是對那些做到的人抱一份敬意。


想重複的是,以上僅就大原則立論,非針對屠宰果子狸一事而論。只是見板友的論點間或觸及這些原則性的問題,爰有上論。



本篇文章已被 太空漫遊 於 Jan 13 2004, 03:27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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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2 200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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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何直接推論?我一直強調的都是「高度同源」四個字,麻煩你看清楚,別想無謂的妄想,很容易演變成思覺失調的。若你的堅持僅在於”說的就是果子狸很可能是SARS的宿主”。這沒有甚麼說服力,恐怕說服不到在場的大部分板友,不過或許都足夠說服到你自己了。

首先,你是不是不贊成銷毀果子狸?如果不是,我不知道我們還在討論些甚麼。如果是,那麼我找不到你哪裡有解釋過"高度同源"與不應銷毀果子狸的因果關係---除了"不清楚"、"未證實"這些形容詞之外。你說這些話不就是想指出高度同源不代表果子狸肯定是造成SARS肆孽的元兇嗎?所以我說你從"不肯定"直接推論出不應銷毀果子狸,何錯之有?煩請指出我妄想些甚麼了?

QUOTE
我再放大一點比喻二字,我相信你的視覺是正常的。
這個顯淺的道理該不用我教,一個人患了傳染病也不會判死刑,頂多入院治療,隔離,還要整家隔離。

如果左慈兄真的懂得這個顯淺的道理,當初就不會不知道把動物比喻成人有些甚麼問題。

QUOTE
不是抓不抓得到,而是去不去抓,有甚麼理由。以香港毒品問題為例,現時油麻地是一個毒品批發市場,這點香港警方都知道,但是警方去不去抓人又是另一回事。但假若毒品問題又再被媒體大字公布出來,香港警方還不立刻行動抓人?現實一點吧,假若你未發現這個現實的景象,只好怪你入世未深了。

打擊非法偷獵市場的力度,跟銷毀合法市場中的果子狸有甚麼關係?如果你覺得內地打擊偷獵不力,對此有感而發,大可開個新topic慢慢述說。但談銷毀果子狸也硬要扯上這個,左慈兄會不會有點走火入魔---只為辯論而辯論了。

QUOTE
嘿,打算混淆視聽嗎?我說的不是瘋牛病的成因。瘋牛症源於英國,美國,太空;SARS源於京華酒店某住客,淘大花園某住客,金星某地穴怪獸,這樣說你可會明白一點?至於諾貝爾甚麼的就別發夢了。

"瘋牛症源於牛隻,能夠傳染給人,進食是傳播途徑之一"
不需要你去確認其他東西,你只要列舉任何可信的研究可以去確認你自己說的這些東西就行了。反正我是想不通,連病源體都還確定不了是些甚麼東西的時候,怎麼樣去確定你說的這些東西。

如果實在答不出也就算了,大意說錯一兩句讓人抓住來反駁我又何嘗沒試過。左慈兄卻何必拿些瘋話來推搪?

QUOTE
奇怪,我對了哪個號?連我都不知道,我又沒有引用某些文字來回答,何以見得我是對你說的?是你自己太敏感吧?但若你想要來當我的代言人也最好先問問我的意見。

沒有引用"某些"文字?看來我被你引用的那些字都是"某些"文字之外的了。算了,我可沒有興趣繼續跟你計較誰對號入座誰敏感,毫無意義。

QUOTE
元直兄,希望你下一個留言能夠將事情表達得直接一點,與其花精神搞些甚麼諷刺,或者將別人的道理歪曲,不如多搬些說服人的論據出來,免得大家無癮,連討論的心情都沒了。

如果別人拿些冷嘲熱諷啊,失當的比喻啊諸如此類的東西來讓我回覆,我有意無意都會用上一些同類手法的,我想我的修養還遠遠不足。而左慈兄則不妨對比一下你的發言,南海兄的發言,漫遊兄的發言,再對比一下我對這些人的回覆,哪些說理比較多,哪些諷刺比較多。如果左慈兄能少用些馬桶、地穴怪獸、太空等等跟討論內容毫無關係的詞語,能先了解清楚別人在說甚麼再去考慮應不應該評論對方的腦筋和視力,能把諷刺手法限制在主題範圍之內,那我相信情況總會有改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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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2 200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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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補充一下:
QUOTE
2、 不忍a動物(非人動物)受x,卻同時能忍b動物於相類情況下受x。這可能是偽善或假慈悲,但不一定是偽善或假慈悲。會考課文載了《孟子》關於齊宣王以羊易牛的事。齊宣王能忍以羊釁鐘,卻不忍以牛釁鐘。孟子稱讚那是「仁術」。同理,不忍食動物a而忍食動物b,或是碧姬芭鐸一類評論,很可能只是惻隱之心,或非理性,但不一定是偽善,不一定是假慈悲(而我猜不是)。

同意。若站在該人本身的立場觀之,例如說:"碧姬芭鐸說這些話是不是在徦猩猩地做戲呢",這當然是不一定的,很多人也是出於真心。但站在第三者的觀點來看,根據客觀後果把這種行為(不是指個人)形容為虛偽,我覺得也是可以的。而用非理性來形容,則應該比較不容易讓人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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