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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霍域 | |
在野 發表數: 20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3-2009 活躍:0 聲望:18 |
最近可能是巧恰的關係,在網上和身邊的朋友口中,經常聽到「某某人想自殺…」之類的話,令我不禁愕然,生命到底是什麼時候變得如此兒嬉?聽起來就好像死了也可以重生,「再活一次」…喂喂,他們該不會是看得「Matrix」或者「Stand Alone Complex」這裡科幻電影太多吧?
想自殺的人經常會問人一些我認為「無聊」的問題:「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沒有意義的人生為什麼要活下去?」 我聽了覺得很奇怪,為何人一定要有意義才能生存?難道人生沒有意義就不能生存?那豈不是飯不是白色就不能吃?大家又有否想過在非洲生活的兒童,他們瘦弱如柴,不要說飯,連一泡屎也找不到來吃。你以為他們活該嗎?他們犯過什麼錯,上天要這樣懲罰他們?我想他們惟一的「錯」就是沒有「選擇」活在那些幸福的人的命裡。他們「罪該至死」的是不幸地活在一個不屬於他們的世界上! 如果是這樣,那些人的生命意義又是什麼?他們是為了什麼而生存?為何那些想自殺的人不去「交換處境」,嘗試理解生命?那些每天豐衣足食,不受天災人禍傷害,無憂無慮地過活的人竟然為了少許挫折而自尋短見,簡直混悵!他們的視野窄如指縫,自以為「世界之最」,尤如瞎子摸象,不知所謂! 但那些人竟然想尋死,為何他們不選擇能幫助他人的方式「自殺」呢?比如,為了拯救差點被車撞到的小孩而衝出馬路而被車撞死;或者為了拯救在災難中的受害者而犧牲,這樣的死法不是被「燒炭」、「跳樓」、「割脈」更受人敬仰嗎?這樣一來,他們的人生也變得「有意義」了!又或者,他們可以自願把體內的血液「捐乾」,然後把體內健康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病人,再把自己的遺體捐給醫學院作教學用途,培訓更多醫療人才,救治更多生命,這樣至少可以讓其他人有機會去尋找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意義,我覺得能夠做到這樣的人,才有資格講人生意義! 死其實是需要很大勇氣的!如果你問我,我一定會告訴你,我沒有勇氣去死。因為我不知人死後會發生什麼事。有人說死後有「輪迴」,亦有人說死後有「天堂」和「地獄」;每個人的信仰不同,我未試過死,所以不知哪一方是對錯;但無論死後的世界有多「精采」,那些不是都是死後的事嗎?人一日還生存,為何要去胡思亂想,猜看一些不知是否真實的事物呢?既然我們看不見死後的世界,放眼於現在生存的每一刻,不是比迷信更有意義嗎? 當然,每個人總有恐懼死亡的時候;雖然也有人可能例外,但無論你是前者抑或後者,死亡其實是每個生命必須面對的事。怎樣死是機數的問題,我個人並不相信「命中注定」;只信有巧恰、人緣和因果遁環。當死亡向我們逼緊的時候,我們只能拼命地活到我們所能承受的極限,其餘的,就由交托給「死亡」。 每個人應該用什麼心態去面對死亡是一個永遠說不盡的課題,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奮鬥和放棄,不過我們一定要明白,要發生的事總會發生,死亡是生命的「必然」。雖然除著醫療科技和技術的進步,人類的壽命有機會延長;但「延長」始終是「延長」,你未走到生命的終結不等於沒有人命沒有終結;因此無論你是活在什麼年代都要緊記,生命是只能活一次,放棄了這一次,沒有人可以再活一次。 人死後是怎樣我不知,最好當然是去一個舒適安樂的空間,順應自然。可惜,世上沒有人能保證死後有「永生」或者「輪迴」,所以我們惟一能做的,就是放眼現在,展望將來。人能夠健康地生存已經是一種福氣,不需要自我膨脹,談論人生意義。因為生存不需要意義,只需要繼續呼吸;你呼吸,就會生存。每個人應該努力地活好眼前的每一刻,珍惜所有,為世界的生命喝彩! 這,或者就是人生的,「意義」。 |
地球人 | |||||||||
六品官 發表數: 590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01-2006 活躍:4 聲望:37 |
首先,我不同意人一定要有意義才能生存,因為人生意義是要找尋的,正如初出生的嬰兒,他們暫時沒有/或者說不知道他們的人生意義,但未來會不會找到誰也預料不到,如果暫時沒有/找不到人生意義就去死的話,人類早就死光了 ---------------------------------------------------
如果在非常情況下談論生命意義沒有意義,所以普通情況談論生命意義也沒有意義 那樣,古時,在大饑荒的情況下,殺人吃肉沒有錯,所以現在殺人吃肉也沒有錯? ---------------------------------------------------------------------
先不論人生有沒有意義,人生絕對不止呼吸和吃喝拉撒睡之類的,所以你才會花時間思考這文章,然後把它放上來 ------------------------------------------------------------------------- 為何那些想自殺的人不去「交換處境」,嘗試理解生命?那些每天豐衣足食,不受天災人禍傷害,無憂無慮地過活的人竟然為了少許挫折而自尋短見,簡直混悵!他們的視野窄如指縫,自以為「世界之最」,尤如瞎子摸象,不知所謂! 但那些人竟然想尋死,為何他們不選擇能幫助他人的方式「自殺」呢?比如,為了拯救差點被車撞到的小孩而衝出馬路而被車撞死;或者為了拯救在災難中的受害者而犧牲,這樣的死法不是被「燒炭」、「跳樓」、「割脈」更受人敬仰嗎?這樣一來,他們的人生也變得「有意義」了!又或者,他們可以自願把體內的血液「捐乾」,然後把體內健康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病人,再把自己的遺體捐給醫學院作教學用途,培訓更多醫療人才,救治更多生命,這樣至少可以讓其他人有機會去尋找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意義,我覺得能夠做到這樣的人,才有資格講人生意義!
思考和講人生意義不需要任何資格,因為每個人與生俱來就有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 --------------------------------------------------- 本篇文章已被 地球人 於 Oct 5 2009, 18:05 編輯過 -------------------- 燃燒吧!不屈不撓的雜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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