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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
![]()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7 ![]() |
轉幾篇文章,可配合最近國內的一系列「校園慘案」和相關的媒體報導思考。
=============================== 斯坦福大學教授關於自殺及犯罪社會行為模仿和傳染性的研究 http://hi.baidu.com/mentor_blog/blog/item/...81a977a417.html Influence: Science and Practice, Fourth edition by Robert Cialdini, 2001 Published by Person Education Company 以下載自該書中關於自殺和犯罪現象的一小片段。 任何一種能使70%的紐約人把錢包原封不動地歸還給失主的力量當然是很了不起的。然而在涉及到類似的人的行為對我們的巨大影響力時,這一類研究所顯示的只不過是冰山一角,讓人印象更深刻的例子還很多。但我所知道的最有說服力的例子是從一個看上去有點荒謬的統計數字開始的:在每一次自殺事件成為頭版新聞之後,都會發生多得驚人的飛機墜毀事故。在這些墜毀的飛機中既有屬於個人和公司的私人飛機,也有航空公司的班機。 比如說,緊接著某些被廣為宣傳的自殺事件(Phillips,1979),死於商業航空公司飛機墜毀事故的人數增加了十倍!而且不僅死於飛機失事的人數增加,死於汽車事故的人數也激增(Phillips, 1980)。這是怎麼回事呢? 有一種解釋馬上就冒出頭來:那些引起自殺的社會條件也導致了其他的死亡事故。比如說,某些有自殺傾向的人對一些給人造成壓力的社會事件(經濟滑坡、犯罪率上升、國際局勢緊張)的態度可能是一了百了。而另一些人的反應則可能是憤怒、煩躁、神經緊張或者心不在焉。如果這樣的人駕駛或者負責維修我們的汽車和飛機,這些交通工具勢必變得比較不安全,那麼汽車、飛機事故激增也就不足為怪了。 按照「社會條件」論的解釋,一些相同的社會因素既引起了人為死亡,也引起了事故死亡,而這就是對自殺事件的報道與致命事故之間關係如此緊密的原因。但另一個有趣的統計數則指出這種說法並不令人信服,因為致命事故激增的現象僅僅局限於那些自殺事件被廣為報道的地區在社會條件相同的其他地區,如果媒體沒有報道這些自殺事件,致命事故並沒有明顯的增加。即使是在報道了自殺事件的地方,失事率也是與對自殺事件宣傳的廣泛程度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對自殺事件的宣傳越聲勢浩大,隨後的失事率就越高。因此,看來並非同樣的社會條件既刺激了一些人自殺,又觸發了飛機和汽車的失事,而是對自殺事件的公開報道引起了這些事故。 為了解釋這種現象,一種「喪親論」被提了出來。因為在頭版頭條報道的自殺事件經常涉及到著名的受人尊敬的公眾人物,這些報道可能使許多人陷入了深切的悲哀之中。他們變得不知所措、心事重重,在飛機、汽車上也粗心大意起來,結果導致了我們所看到的汽車、飛機失事事件的劇增。雖然喪親論可以解釋對自殺事件的宣傳與隨後的事故之間的聯繫——聽說自殺事件的人越多,痛不欲生和粗心大意的人就越多——但它不能解釋另一個觸目驚心的事實:報道單人自殺身亡事件的新聞僅僅導致單人死亡事故的增加,而報道自殺者同時也殺死他人事件的新聞卻會導致多人死亡事故的增加。簡單的「喪親論,不能解釋這種模式。 看來對自殺事件的報道不但會導致隨後的汽車和飛機失事,而且這種影響還非常具有針對性。這個有趣的現象是「社會條件論」和「喪親論」都無法解釋的。那麼我們到底應該如何來理解這種現象呢?聖地亞哥加州大學的一名社會學家認為他已經找到了答案。他的名字是戴維。菲利普斯,他的答案是「維特效應」。 維特效應的故事雖然令人感到不寒而粟,但也引起了人們極大的興趣。兩百多年前,德國偉大的文學家歌德發表了一部名為《少年維特之煩惱》的小說,小說的主人公維特自殺身亡。這本書出版後造成了極大的轟動,不僅使歌德名聲大振,而且在整個歐洲捲起了一股模仿維特自殺的風潮。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好幾個國家都把這本書列為了禁書。 菲利普斯教授的研究興趣之一便是追蹤從那時開始一直到現代所出現過的各種形式的維特效應(Phillips, 1974)。他發現緊接著對轟動性的自殺事件的報道,在報道所涵蓋的地區,自殺率便有廣大幅度的上升因此他做出了這樣的推論一些內心痛苦的人看到別人自殺身亡的消息之後效仿了他們。也就是說,社會認同原理在這裡得到了一種病態的展示——這些內心痛苦的人按照其他內心痛苦的人的做法採取了行動。 菲利普斯是從對1947 年至1968 年間美國自殺事件的統計得到現代維特效應的證據的。他發現每次轟動性自殺新聞報道後的兩個月內,自殺的平均人數比平時多了58 個。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每一次對自殺事件的報道都殺死了58 個本來可以繼續活下去的人。菲利普斯同時發現,自殺誘發自殺的現象主要發生在對前次自殺廣為宣傳的地區。而且,這種宣傳越是廣泛,隨後的自殺者就越多。 讀到這裡,你可能會覺得維特效應與自殺事件對交通死亡事故的影響實在是相似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菲利普斯教授也正是注意到了這一點。事實上,他認為在報道轟動性自殺事件後的所有額外死亡都出於同徉的原因:一些人盲目地模仿了這些自殺行為。在得知他人自殺的消息後,便有為數不少的人認為自殺對自己來說也是一種不壞的選擇。其中一些人馬上毫不猶豫地行動起來,從而導致了自殺率的直線上升。 其他一些人的做法則可能沒有那麼直截了當。有好些理由一一維護自己的聲譽,避免家人受到羞辱和傷害,讓受瞻養者按保險政策受益——都使他們更願意讓自己的死亡顯得像是意外事故而不是自殺。因此,他們的目的很明確:用人們不易覺察的方式使他們駕駛或乘坐的汽車或飛機失事。他們使用的方法大家聽起來可能都很熟悉。商業航空公司的駕駛員可以在起飛的關鍵時刻掉轉機頭往下撞,或者可以違反指揮塔的指令莫名其妙地把飛機停在已經有別的飛機使用的跑道上;汽車司機可以將方向盤一轉,向一棵樹或迎面而來的車輛衝過去;汽車或者飛機中的乘客可以使駕駛員失去操作能力,引起致命的墜毀或相撞;私人飛機的駕駛員可以不顧雷達信號的警告,撞向另一架飛機。因此,按照菲利普斯博士的觀點,轟動性自殺事件之後交通事故的數目之所以直線上升,就是維特效應在悄悄地起作用。 我認為這是種很高明的見解。首先,它對所有的數據都做出了圓滿的解釋。假如這些書果真的是隱性的模仿自殺事件,所有這此現象都是可以理解的:事故在自殺事件報道後大幅度增加升幅最大的時候是在自殺事件已經廣為言傳,因而為大多數人知曉的時候;意外事故的明顯增加僅僅局限於報道了自殺事件的地區;單人自殺僅僅導致單人失事。而多人死亡的自殺事件僅僅導致多人死亡的失事。總而言之,在所有的這些現象中,模仿都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菲利普斯的見解還有第二個很有價值的地方。它不僅幫助我們解釋現有的事實,而且能對尚未被發現的書實做出預測和推斷。比如說,如果自殺事件報道後異常頻繁的事故的確是由於模仿而不是意外,那麼這些事故就應該更加致命。因為一心想了結自己生命的人的目的是快速而肯定的死亡,所以他們使用的方法也應該更具破壞性,比如說用腳踩加速器而不是剎車,使機頭向下而不是向上。當菲利普斯分析事故記錄來檢驗這種預測時,他發現在轟動性自殺事件報道一周後的商業飛機失事中的平均死亡人數的確比一周前的高二倍多。在汽車交通事故統計中也可以發現類似的現象。在轟動性的自殺事件之後,汽車事故中受害者的死亡速度比通常情況下快了四倍(Phillips, 1980)。 菲利普斯還有另外一些有趣的預測。假如自殺事件報道後事故的增加的確是因為一批人在盲目模仿,那麼他們最可能模仿的應該是與他們類似的人。社會認同原理指出,我們經常根據其他人的行動來決定自己應該怎樣辦,但正如「遺失的錢包」實驗所表明的,我們最容易受其影響的還是與我們類似的人。 因此,菲利籌斯推斷,假如社會認同原理的確是這些事故背後的罪魁禍首,轟動性自殺事件的主角和那些隨後製造事故的人之間就應該有明顯的相似之處。菲利普斯意識到這種證明只可能來自僅僅牽涉到一輛車一個人的汽車事故的記錄,於是對媒體所報道的這一類自殺事件中司機的年齡,以及緊接著這種報道後的這一類事故中死亡的司機的年齡做了比較。又一次地,預言得到了證實:當報紙詳細報道一個年輕人的自殺事件之後,我們所看到的是年輕司機把車撞到樹木、電線桿、路堤上釀成悲劇;但當新聞報道了一個老年人的自殺事件之後,車禍的主角便是老年司機居多了(Phillips, 1980)。 最後的這項統計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我完全被說服了。與此同時我也深深地受到了震動。很顯然,社會認同原理的影響力是如此深遠,其觸角已經延伸到有關生死存亡的根本性決策過程中。菲利普斯教授的發現揭示了種非常令人痛心的傾向:對自殺事件的報道使一些與自殺者有著某些共同之處的人也決定自殺,因為他們覺得自殺成了一種可以接受的正常行為。而最可怖的是,在這一過程中,許多無辜的人也死於非命。 好像這些發現還不夠讓人心驚肉跳,菲利普斯後來的研究又給了我們更多擔驚受怕的理由(Phillip,1983):在我們這個國家裡,任何種廣為言傳的暴力行為都會刺激很多人競相模仿。比如說,晚間新聞報道的重量級拳擊冠軍賽就能夠明顯地提高美國的兇殺率,而對1973 年到1978 年間重量級拳擊冠軍賽的詳細分析則證明了模仿者與被模仿者之間驚人的相似性。當黑人拳擊手輸了一場比賽時,隨後十天內年輕黑人的兇殺死亡率便會顯著增加。相反,當白人拳擊手輸了時,隨後十天內則有更多的年輕白人被殺害。當把這些結果與前面關於自殺的類似結論結合起來時,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廣泛宣傳的暴力行為,不論是針對自己還是針對別人的,都極有可能傳染給其他類似的人,造成非常有害的影響。 但社會認同原理的負面影響最富戲劇性的表現形式恐怕還是模仿性的犯罪。在70 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模仿犯罪行為是劫機。那時候劫機事件就像空氣中的病毒傳播得一樣快,隔不了多久就會發生一起。在30年代,偽劣產品又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有泰諾膠囊中注人氰化物和格白嬰兒食品中加玻璃的事件。根據聯邦調杳局法庭專家的說法,每一次這樣的案件在全國範圍內報道之後,平均都會有30起類似的案件發生(Toufexis,1993)。而更近的例子則有令人髮指的傳染性的群體屠殺事件。第一起這樣的事件發生在工作場所,然後,令人難以置信的,傳到了校園裡。比如說,在1999 年4 月20日科羅拉多里特頓發生兩個高中學生進行血腥屠殺的事件後。警察部門報告了二十幾起來自問題學生的類似的威脅、計劃或企圖。兩起這樣的企圖甚至獲得了「成功」:在裡特頓血案之後的十天之內,一名阿爾伯塔的14歲少年和一名佐治亞州康頁斯的15歲少年,打死或打傷共計8名同學。 這種大規模的事件是值得我們深入地分析和研究的。為了真正地瞭解它們,把它們之間的共同點找出來很有必要。在工作場所殺人案中,觀察者們注意到這種案件經常都發生在郵局,所以把問題的癥結歸結到了美國郵局工作環境中的「難以忍受的壓力」。而在學校的殺人案中,評論家們也注意到了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所有這些出事的學校都位於鄉村或郊區,而那些永遠都處於火山爆發的邊緣的城市中心的學校反而相安無書。所以,新聞媒體向我們指出,在鄉村或郊區長大也有一種「難以忍受的壓力」。根據這些說法,郵局的工作環境和小城市的生活環境造成了在那裡工作或生活的人的爆炸性的反應。這裡的邏輯很簡單:類似的社會環境導致了類似的行為。 但是,當我們試圖瞭解交通事故中呈現出來的奇怪規律時已經考慮過類似的社會條件這個解釋了。菲利普斯就考慮過這樣的可能性(Phillips, 1979):在一個特定的環境中,一組共同的社會條件導致了一系列的自殺。但這種解釋當時並不令人滿意,現在也同樣不令人滿意。為了找到一個更好的解釋,有必要再接觸下現實:在郵局工作或是在鄉村或郊區生活,難道比在煤礦工作或在城市內部幫派成群的危險街道上生活有著更加「難以忍受的壓力」嗎?不至於吧?當然,在殺人事件發生的特定環境中的確存在某種緊張因素,但這種緊張因素看來並不一定比在其他環境中更嚴重(而且經常還更不嚴重)。不,「類似社會條件論」缺乏足夠的說服力。 那麼這個合理的解釋在哪裡呢?我馬上就想到了社會認同原理。根據這條原理,人們經常會效仿其他類似的人的行為,尤其是在他們對自己沒有把握的時候。那麼,還有誰會比個牢騷滿腹的郵局工作人員更像個牢騷滿腹的郵局工作人員呢?又有誰會比個心懷不滿的小鎮青少年更像一個心懷不滿的小鎮青少年呢?不幸的是,在現代生活中不少人都存在這樣那樣的心理問題。他們會怎樣處理這些問題取決於很多因素,而其中的一個就是觀察與他們一樣的其他人做出了什麼樣的選擇。就像我們在菲利普斯的研究數據中所看到的,高度公開的自殺會導致很多類似的人的自殺,我相信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解釋高度公開的群體殺人事件。因此與自殺事件一樣,媒體工作者們也應該好好反省一下應該怎樣報道殺人事件,把它們放在多麼顯著的位置。對殺人事件極盡渲染的報道不僅僅扣人心弦、煽情、具有新聞價值,而且也是惡毒的。 =============================== 媒體應該怎樣報導自殺? 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49489/72019/4909855.html 媒體報道自殺事件,人們似乎已經習以為常了。稍加梳理,不難發現,僅自2006年以來,引起關注的自殺事件就有好幾起:山西榆社貧窮父親在兒子高考估出高分後卻服毒自殺,北師大一博導跳樓自盡,福州市外來務工者陳某跳江自盡,人民大學一女博士跳樓自殺,廣州某高校一周內三人墜樓自殺。這一幕幕悲劇提醒我們思考:媒體應該怎麼報道自殺新聞?媒體能為預防自殺做些什麼? 傳媒與自殺:複雜的關聯 大眾傳媒與自殺行為之間存在著複雜關聯,這最早可追溯到18世紀晚期。1774年,歌德的小說《少年維特的煩惱》中,主人公維特為情開槍自殺。小說面世以後,許多青年男子用同樣的方法結束生命。因此,該書在某些地區被列為禁書,「維特效應」亦被用來專指模仿自殺的行為。1 自殺行為具有傳染性,傳媒上的自殺新聞會誘發他人的效仿,國內外許多媒介效果研究對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證據。20世紀70年代,美國社會學者Da vid Phill ip s研究發現2,報紙與電視上的自殺新聞報道量與隨之而來的自殺數量成正比;自殺報道出現在頭版比其他版面更易誘發自殺行為;自殺報道的傳閱率越高,影響力越大,其誘發的自殺率也就會越高、越嚴重。在電視報道自殺案例後,自殺數量在10天內逐漸攀升,如自殺者是名人,且在多台、多欄目相繼報道,其負面影響及誘導效應尤為明顯。 根據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的報告:1998年,香港傳媒曾經廣泛報道港島第一例燒炭自殺案,甚至圖文並茂登出自殺者的平靜面容,令人錯覺燒炭自殺較其他自殺方法舒適。短短兩個月內,在香港,燒炭即成為最普遍自殺方法的第三位;3年後燒炭占所有自殺方法的比率由6%增至28%;5年後香港每4個自殺個案中,便有一個是燒炭自殺。 儘管目前的實證研究尚不能證實自殺新聞與隨後的自殺行為間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聯,但研究者取得的一致共識是:媒介對自殺新聞的渲染、煽情、美化、浪漫化等手法會引起自殺率的升高3。 媒體:一種心理暗示與情緒傳染的途徑 為什麼傳媒報道會誘發更多的自殺行為?從社會心理學角度分析,這是一種社會感染現象:當人們集聚在一起時,某種特定的感情、情緒、行為就會像細菌一樣在人群中傳染,有點像情緒上的「流感」。塔爾多(1843~1904)在其代表作《輿論與群集》中分析了法國報紙讀者階層指出:現代社會中,人們雖然在肉體上(空間)是相互分離的,但是在心理上卻是相互連接在一起的一種群集(crowd)。社會心理的「無接觸傳染」可以通過當時日益發達起來的、可進行大量傳播的印刷品———報紙、雜誌、政治宣傳手冊等等,在人群中擴張和傳遞。4日益發達的大眾傳媒把人們聯繫在一起時,也成了社會心理、情緒傳染的一個途徑。 媒體對自殺新聞的大肆渲染對於一些徘徊在生死邊緣的人具有強大的暗示、誘導性。尤其是現代媒體高度發達,使得自殺這樣的所謂轟動新聞,被密集且全過程地展示在人們面前,根據社會學習理論,自殺高危人群在看到報道後,會對背景或問題與自己相近的自殺者產生身份認同,並模仿對方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報道越多,被模仿的機會越大;若自殺者為知名人士,對受眾的影響比普通自殺者高出十倍。5「1986年4月8日,日本歌星岡田由希子跳樓自殺的新聞被媒體大肆渲染後兩周,日本幾乎天天有青少年自殺,十多天竟達二十餘人。據研究資料統計,在1986年的頭11個月,日本青少年自殺人數達333名,比1985年同期高44%,心理學家稱之為『由希子症候群』事件。」62003年4月1日,張國榮自殺事件發生後,媒體的報道連篇累牘、大肆渲染。「從1日深夜到2日凌晨 9小時內,全香港有6名男女跳樓自殺,其中5人不治,輕生原因涉及感情、失業、經濟、病痛困擾等方面。心理學家指出,藝人張國榮自殺身亡,強化了原本已有自殺傾向人的尋死慾念」。香港的專項研究也顯示7:自傳媒大篇幅報道張國榮死訊後,4月份香港共有131宗自殺身亡個案,較3月份增加32%,亦較 2002年4月份高出18人。在這些自殺案中,死於跳樓的占32%,在所有自殺方法中比例最高。在當月的自殺者當中,有幾名死者輕生前留下的遺書中,清楚寫明其自殺與張國榮輕生有關。 獨特的中國自殺現象:社會學的解讀 自殺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包括了社會、經濟、心理等複雜原因。自殺行為的增加,不能全都怪罪於媒體。社會學對自殺行為的研究有助於我們認識這種現象背後的社會土壤。 先從中國獨特的自殺現象說起。「中國農村自殺率是城市自殺率的3倍,這一結果有別於全球任何國家;中國女性自殺率略高於男性,而其他國家顯示男性自殺率更高;中國約1/3自殺死亡者和2/3自殺未遂者從未接受精神疾病診治,而幾乎所有其他國家發現90%以上的自殺者患有精神疾病。」8與大多數西方國家自殺者集中在城市、男性、中年人、受精神疾病困擾不同,我國自殺者集中在農村、女性、年輕人和老年人,且多集中在弱勢人群中。 有研究者認為,「自殺在中國應屬典型的社會轉型期的救助問題,而非後現代化的心理問題」9。以農民自殺為例,2003年7月,因退耕還林引起矛盾,陝西旬陽縣發生5天之內3位農民自殺的轟動事件。再如新華社2002年1月報道的發生於湖北的連續7起農民自殺事件,以及近幾年來經常見諸報端的因子女上大學問題而自殺的農民、因家庭紛爭而喝農藥自殺的農村女性等等,很難將其簡單歸結於「精神衛生」方面的問題。「農民自殺者內心的苦楚多半來自於對外界壓力的無力抗爭,現實生活的無味,對未來的絕望;另外還由於眼界或知識水平所限,對某些事情缺乏解釋思考的能力,對某些壓力缺乏解脫的途徑卻又無棄放的胸襟」。十 但同時,中國社會的急遽轉型和現代化進程使人們受到的精神壓力也越來越大。工業化、都市化、人口流動、緊張的工作環境、失業和獨生子女家庭等等,正在減弱以家庭為基礎傳統的社會支持網絡。「面對『人們的氣性越來越大』和『人際關係越來越複雜』這樣的狀況,我們已經無法訴諸三綱五常來規範人們的行為,也不可能把人心的政治附加給警察和醫生。」「更大的自由也往往意味著更多的無助;更廣闊的空間,往往會使人更加手足無措。道路沒有了清晰的界標,是因為相信每個人都可能憑著自己的力量走正路,而並不意味著怎麼走都是平坦無虞的;對於做不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人來說,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跌下懸崖。」(11) 自殺新聞:報道還是放棄? 媒體的自殺新聞既然與自殺行為間存在著關聯,那麼是否就不應該報道自殺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如果一個生命的非正常殞落都不足以成為新聞,那還有更重要的新聞嗎?況且,各種通訊傳播技術阻擋不了消息的擴散,「鴕鳥策略」不是好辦法。另外,個體自殺往往兆示著某種社會危機:從南京拆遷戶翁彪為維權自焚身亡,到陝西旬陽縣農民連續自殺;從經常發生的農民工跳樓討工薪,到如今的高校畢業生因多種壓力跳樓…… 除卻個體自身的心理因素外,這些一個個逝去的生命恰恰屢次擊中「社會繃得最緊的那根弦」,暴露了不容迴避的社會「病灶」。 正確的報道態度是什麼?英國BBC製作人報道守則的一項規定或許值得借鑒:「自殺是一個正常的新聞題材。不過若按真實情況報道自殺消息,會有可能引致他人模仿。報道時應避免美化自殺或簡化死因,也不應令受影響人士更加悲傷,照片和自殺方法的細節也不應刊登,尤其是當該方法並不常見,小心報道的用詞亦十分重要」 (12)。 簡言之:我們關注自殺現象,但不應炒作自殺個案。自殺案件的適度報道,可以引起各界關注,而訪問社會工作、心理學、社會學等方面的專家學者,可提供深入的分析,找出事件的起因、處理及防範的方法,避免更多的悲劇。 自殺新聞的種種失當 讓我們通過一些案例來檢視經常出現的失當行為。 1.刊登遺書、遺照、現場照片,詳盡描寫自殺過程等。2005年9月12日,湖南一家報紙登出《中科院博士生跳樓身亡父母公佈其遺書警示後人》,在報道中公佈了自殺者的遺書和照片。根據國內外的研究,刊出自殺者生前照片、遺書、自殺地點、現場的照片等對自殺高危人群有極強的暗示和誘導性。 2.缺乏對危機干預機構、危機救助措施的報道。量化研究發現(13):媒體的自殺新聞注意力集中在凸現異常性、衝突性的「事件性」上(83.39%),而有助於預防自殺教育的「資訊性」新聞僅佔議題總體分佈的9.48%。前不久,北京某報在對中國人民大學一博士生自殺新聞的報道中,詳盡剖析了自殺者的可能原因、生前生活狀況等等,但當提到有關機構已經介入對其周圍人的心理危機干預時,只有一句話:「昨日下午,人民大學為此舉辦心理咨詢講座,並安排了善後事宜。」 這樣的報道沒有提到如何獲得科學的救助信息、有哪些救助機構、怎樣應對個人的心理危機等簡便、實用、易得的科學救助方法。而國外的一些媒介自律組織要求報道自殺新聞時,不應放在顯著的版面與位置,有關心理救助的信息應該與自殺新聞本身佔有同等的比重。 3.渲染式、煽情式的報道方式。採用聳人聽聞、煽情的標題吸引眼球,比如:《萬米高空割喉———揭開百萬富翁自殺幕後新聞》、《夫妻被追債雙雙自殺老公上吊老婆喝藥》、《妻子挨打索要「對不起」丈夫竟舉刀自殺》等等。部分媒體為吸引眼球,把這些悲劇新聞「鬧劇化」甚至「娛樂化」處理,一再刺激、挑逗大眾的「窺視欲」。尤其是對名人自殺的大肆渲染對普通人的影響很大,如前所述對張國榮自殺的大肆炒作等。 4.對自殺事件的歸因過於簡單。比如,《15歲少年因父母分居服毒自殺留遺書望父母和好》、《13歲女孩因家裡無錢繳納擇校費服毒自殺》、《少女未扎頭髮遭拒考後自殺》,這樣的標題、這種簡單歸因的報道對於青少年來說,很容易被誤認為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招致模仿。 一些關於成年人自殺事件的報道更應該深入分析背後的多種原因,引起社會的警醒。2006年6月,福建的一家報紙刊登《不堪醫療負擔婦女跳江自盡丈夫隨同跌入江中》,報道了在福建打工的一對江西夫婦的悲劇。後來《南方週末》的報道《1859元可致人死地?一個民工家庭能扛多大風險》中,記者經過深入採訪,詳盡披露了這對民工夫婦在找工作、工傷、拿不到工資、孩子交學費、賣菜被騙、病痛等種種生活壓力和挫折下漸漸絕望、走上不歸路的過程。通過對這個社會悲劇的「深挖」,折射了農民工在生活困境中苦苦掙扎、嚴重缺乏勞動和社會保障的問題,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 媒體責任:將危害減至最小 我們當然不能奢求單靠媒體去承擔釐清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之重,但僅僅出於敬畏生命的人道主義考慮,媒體也應該主動和自覺地進行反思並警醒:面對逝去的生命以及背後所暗含的社會危機信號,媒體可以做什麼?怎樣才能在報道的同時,把可能帶來的危害減至最小? 第一,具體報道技術層面,記者應自覺運用預防自殺的科學常識,避免無意之中增大自殺的傳染性。世界衛生組織專門編寫了自殺預防手冊,用以指導傳媒工作者進行相關的新聞報道,裡面詳盡列出了科學報道的方法和一些基本的預防常識(參見下頁相關鏈接)。 第二,精神健康層面,有效實用地傳播心理疏導與救助知識。這包括:自殺干預機構的社會活動的報道、預防自殺研究成果普及、具體實用的預防措施等。實際上,在自殺新聞中嵌入具體實用的心理危機干預知識和措施是最好的傳播時機。比如,在報道中及時公佈最近的心理危機干預與預防機構的聯繫辦法,宣傳自殺行為前的徵兆;宣傳抑鬱與自殺的密切關係,以及抑鬱症是可治之症,呼籲人們關愛身邊的親朋好友等等。 第三,議題建構方面,從「自殺事件」引向 「自殺問題」。不渲染、炒作自殺個案,謹慎報道理性剖析,以啟迪受眾、尊重生命。ElmarEtzers dorfei和GernotSonneek研究發現(14),20世紀70年代晚期,地鐵在維也納開始投入使用後,由於媒體戲劇化地報道地鐵自殺事件,致使維也納的自殺率短期內急劇升高。鑒於此,奧地利自殺預防協會對媒體渲染式的自殺報道方式提出批評,並協助媒體改進了報道方式。隨後,維也納的自殺率下降了80%,回復到原有水平上。研究者認為,自殺率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媒體改變了煽情的報道方式。 此外,報道應盡量指出自殺者實際有很多其他可以選擇的途徑,自殺不是唯一出路,而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可以對親屬進行深度訪談,強調自殺者的行為對其親屬心理方面的傷害。 第四,組織社會資源方面,重視、採用多種信息來源,凝聚、傳遞專業組織的力量。如果僅採訪自殺者的親朋好友、警方,則獲知的是事件表面信息,議題狹窄且影響力有限。如果重視、咨詢包括心理學、精神醫學、社會學等等在內的專家、專業心理危機干預組織,則媒體可能在這些專業人士、機構與公眾之間架起橋樑,有利於組織、啟迪公眾對自殺背後社會問題的思考和討論。 (作者系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 註釋: 1,6《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精神健康部宣傳手冊 2, (14)訛格倫·斯帕克斯:《媒介效果研究概論》第324頁,北京大學出版社 3, (12) 《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道建議》,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宣傳冊 4 參見新明正道著,雷通群譯:《群集社會學》,新宇宙書店1930年版 5 Stack,S.(2003).「Media coverage as a risk factor in suicide」in J. Epidemiologic Community Health 2003;57:238-240. 7 葉兆輝:《名人自殺效應:張國榮個案分析》,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 8 引自國際自殺預防協會會長DiegoDeLeo為 2003年9月5日宣傳「首次世界預防自殺日」的賀信,北京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http://www.crisis.org.cn/ 9 李多鈺:《自殺社會學》,《南方週末》2003年4月17日 (10) 郭之純:《農民自殺是缺乏精神衛生專家指導嗎?》千龍網 http://news.anhuinews.com/system/2003/11/24/000497949.shtml (11) 吳飛:《「理解自殺」札記之四———「為生民立命」是否可能》,《讀書》2005年第11期 (13) 路鵬程:《媒體自殺新聞的內容分析 ———一個精神健康傳播的視角》,《新聞與傳播研究》2005年第3期 =============================== Suicide and the Media Research and Policy Indications 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d4LfTNSTT...epage&q&f=false (無法原文轉載,請按連結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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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戈氏 |
發表於: May 6 201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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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潮流才是王道!! ![]() ![]() ![]() ![]() ![]() ![]() ![]() ![]() ![]() ![]() ![]() ![]() 發表數: 6,255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7-15-2007 活躍:21 聲望:1540 ![]() |
但是以香港媒體的文化來看,要他們不煽情去報導自殺是難、難、難啊...
香港報紙不煽情就沒有讀者 ![]() |
耒戈氏 |
發表於: May 27 201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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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潮流才是王道!! ![]() ![]() ![]() ![]() ![]() ![]() ![]() ![]() ![]() ![]() ![]() ![]() 發表數: 6,255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7-15-2007 活躍:21 聲望:1540 ![]() |
最近富士康有很多員工跳樓自殺,說是工作壓力太大,但是與傳媒渲染也不是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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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
發表於: May 28 2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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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3 聲望:428 ![]() |
那就不和諧討論一下富士康連環跳樓原因究竟是: 1. 富士康真的是血汗工廠我們應該抵制iPhone 還是 2. 相反是富士康太好人;連自殺都有撫恤金;這撫恤金可能是工人一生都掙不到的金額
本篇文章已被 Leaf 於 May 28 2010, 00:13 編輯過 --------------------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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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
![]()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7 ![]() |
一定是非此即彼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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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
![]()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7 ![]() |
炒作這種新聞有兩方面的影響,一是制造與論壓力逼使富士康改善員工待遇,二是鼓勵更多有潛在自殺風險的人選擇自殺。第二點所謂的鼓勵,不僅僅是指在富士康工作的人,而是包括所有接觸到新聞的人---前幾天的中學生跳樓小情侶跳樓,焉知是否受到了報紙集中關注跳樓潮的啟發? 並不是說自殺的消息就應該封殺,畢竟有傳媒就肯定會有報導,但如果處理得好,注意前面所轉文章中提到的傳媒責任,新聞從標題到內容著重討論問題背景、其他出路而不是甚麼「昨天又有第n人跳樓自殺」,自然能夠突出「制造與論壓力逼使富士康改善員工待遇」的正面作用,同時減少對潛在自殺者的示範和鼓勵作用。奈何多數的傳媒不過是盈利機器,哪怕是少數「有理想」的傳媒,對於傳媒責任的理解也往往停留在「滿足群眾知情權,曝光社會真實面」這種簡單的層次,似乎只要說真話不歪曲事實就是講道德負責任了......轟動的新聞不讓它去炒作,煽情的細節不讓它去突出,難。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May 28 2010, 02:23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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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巾小賊 |
發表於: May 28 201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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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芻狗 ![]() ![]() ![]() ![]() ![]() ![]() ![]() ![]() ![]() ![]() ![]() ![]() 發表數: 4,555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3-02-2005 活躍:12 聲望:557 ![]() |
富士康為甚麼只有自殺,沒有襲擊,總有些人極端起來會選擇發泄在別人身上吧
本篇文章已被 黃巾小賊 於 May 28 2010, 06:52 編輯過 -------------------- 板友Leaf:「黃巾賊本來都和你我一樣是小市民一個,對一個小賊來說,當黃巾賊可能是餓死之外的惟一選擇......」
魯迅:「人民處於官兵與強盜之間,不論被裹從或自願參加,都是拿兩面旗;賊來了從賊,官來了從官。」 板友呂遜:「不論是出於孝心還是貪心,偷就是不對,偷就是賊。」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
Leaf | |||||
![]()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3 聲望:428 ![]() |
C觀點- 施永青
富士康「食水深」嗎? 富士康十二連跳後,郭台銘雖親臨深圳鞠躬道歉,但得不到輿論原諒。人們覺得,郭台銘這麼有錢,身為台灣首富,為甚麼只熱衷於不斷賺錢,而不理工人死活?賺這麼多,帶得入棺材嗎? 我相信有這種想法的讀者也不少,但現實是做OEM(為他人的品牌與設計做生產)的盈利十分微薄,遠遠談不上剝削。以去年富士康的業績來看,營業額雖高達七十二億一千三百六十三萬美元(下同),但毛利只有四億二千八百三十六萬,扣除其他開支後,年內溢利只有三千九百六十二萬,盈利率只有0.5%,食水一點不深。 如果這筆錢郭台銘願意不賺,拿來分給六十萬員工,平均每人也只得六十六美元,分成人民幣也只有四百五十元,相等於每月可以加薪四十元左右。由此可見,要富士康進一步改善廠內生產環境,物質條件並不太足夠,富士康只能從調整管理文化,改善對工人的態度上,去防止再出現跳樓事件。 當然,去年並非富士康的好年,它的業績這麼不濟是受到金融海嘯的影響。零六年它業績好的時候,營業額高達一百零三億八千一百二十三萬,年內溢利七億一千七百八十五萬,比零九年的溢利多18倍。但即使在好年,它的盈利率也只是7%左右。花這麼多的錢,聘用了幾十萬工人,才賺這7%的利潤,絕不算是一份好做的生意。 另一方面,我們如果看看讓富士康為他們生產的那些公司,如蘋果、戴爾、惠普等電腦公司,他們一般的盈利都在雙位數字以上。一部iPhone毛利率更可達70%,但負責生產的富士康,毛利好的時候,也不足10%。究竟哪間公司食水深?哪間公司在剝削工人?請讀者說句公道說話。 但香港的傳媒,卻一味把矛頭指向富士康,對美國的大公司則只曉得阿諛奉承,說他們很有社會責任,在落訂單給工廠的時候,會要求廠方善待工人,注意環保,否則就可能撤單。現實是這類大公司要求多多,就是不肯付錢,他們只會把訂單交給報價最低的公司。這種情況下,廠方為了節省成本,惟有向工人開刀,還要被輿論指責為社會罪人。 其實,大部分中國的廠商利潤都很微薄,他們只要是靠規模賺錢。但規模大,風險亦大;因此,做廠做到破產要走佬的也不少。我也投資過內地的玩具廠與製衣廠,賺埋,賺埋,一次失誤就全部蝕出去。李嘉誠先生佩服郭台銘能把生產規模做得這麼大不是沒有道理的。 富士康去年在中國的生產成本高達六十七億八千五百二十七萬美元(約四百六十多億人民幣),帶來了大量工人的就業機會,此外它還要建工廠、添機器、買原料,帶動經濟蓬勃發展,而自己卻賺錢不多。因此,我們可敦促富士康改善管理模式,但不宜把富士康弄到辦不下去。即使是要求富士康停產一段時間,對社會也可能弊多於利。 + 本文章直接連結 + (圖片及原文請查看印刷版第8頁) 看來真的要抵制iPhone;要價低者得是蘋果; 出時後花生的又是蘋果 --------------------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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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
發表於: Jun 2 2010,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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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3 聲望:428 ![]() |
都忘了貼;有人不和諧地贏成連續xx事件是因為賠償太吸引,一旦沒有了誘因就會停止
Central Blogger 中環博客- 禤中怡 打工慘股東也慘 港股昨午沽壓擴大,琤肏數最終收市報19,496點,下跌268點,跌幅1.36%,而全日成交額僅略增至499.75億元。不過,窩輪加牛熊證交投總額已經進一步增至逾171億元,令所佔大市成交比重更續增至約34.2%之高,股份成交額只有逾328億元而已,反映大戶容易舞高弄低,乾跌味道濃。 富士康(2038)近來成為傳媒焦點,因員工自殺個案增加而遭批評刻薄員工。其實,貴為藍籌股,對股東也好不到哪裡。望望其上市歷史,自05年2月上市至今,原來一角一仙的股息亦未見有派送予股東,幸好,若視作科技股,並由掛牌當日以招股定價3.88元持有至今,帳面仍然有賺,因為該股昨日收市升3%至5.85元,即股份已經漲價50.7%,不至於價息兩失。 從年報顯示,該集團僱員人數從05年的5.9萬名大幅增加至06年的11萬名,然後於07年增至12.3萬名,08年減至10.8萬名,然後於09年底又回升至11.8萬名,反映業務急速膨脹的同時,要管理大量員工的壓力亦大增。 面對近期發生多宗跳樓自殺事件,據台灣傳媒報道,富士康老闆郭台銘已計劃將部分工廠遷移至內地西部地區,希望讓民工能夠在所在原居地附近上班,減少思鄉之苦。 此外,早前該集團已擬實施銀彈政策,向員工加薪兩成,希望挽回員工對公司的信心。不過,上述措施一旦落實,難免對成本和盈利能力構成壓力,按09年員工成本總額4.85億美元(約37.8億港元)計,加薪兩成的額外成本總額便逾7.5億港元至逾45億港元,佔營業額562.6億港元的8%而已,儘管加薪令股東想獲取股息的機會更加微,但起碼讓內地勞工也能夠享受勤勞的成果。 同一間從事製造業的上市公司廠家朋友談起,他更坦言,早在十多年前,其廠內員工被機械夾傷手指,主動賠償3萬元人民幣後,竟然隨後差不多每周便發生同類意外,故對此也大惑不解,經研究後,決定停止作出該賠償額,實行只依照國家規定的賠償,以及保險公司的賠償作準。 奇怪的是,依賠償後,有關意外立即大幅減少,他話事後回想,以當年生活水平而言,3萬元人民幣著實非細數目,難怪有員工寧願斷手也在所不計,正如曾有人將眼弄瞎,然後向保險公司索償的案件發生一樣,故此如報道話,富士康提供36萬元人民幣賠償兼年付3萬元人民幣恩恤金的話,或有可能是造成今次風潮的致命傷之一。 對於薪酬問題,他卻話現時深圳最低工資為970元人民幣,但部分港資中小企已支付1,500元人民幣兼包食住方能聘請工人,聽聞富士康月薪也不差,但他卻指,離鄉別井的員工前來深圳和廣州等大城市打工時,有否與勞務公司有關,而這些公司從員工收入中所收取的費用又是否合理,亦會產生薪酬偏低問題。此外,面對薪酬過低情況,為何員工也難跳槽?廠家朋友話,可能一些外省勞工根本不知就裡來打工,而所簽合約或長達2至3年,更不懂合約內容,最終只好繼續辛苦工作,完成整份合約。 逢周二、三刊出 --------------------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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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
![]()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7 ![]() |
夾傷手指跟喪命可以混為一談嗎?故意弄傷手指以取得賠償的人,可以說是有僥倖心理,但故意跳樓自殺的人,可不會有甚麼僥倖心理。哪怕高額賠償是一個人跳樓的誘因之一,也不可能是主要原因。只有感到絕望的人才會主動放棄生命,也許公司有高額賠償給家人是一個bonus,但絕沒有心理正常對生活還有希望的人會僅僅為了錢而去自殺的,無論這筆錢有多少。
富士通有那麼多士氣極端低下乃至憂鬱絕望的員工,跟高壓的企業文化與去人性化管理模式有直接的關係。很多時候不是說給出合理薪金就能萬事大吉的,實踐早已證明薪水並非決定員工士氣的唯一因素。富士通的加薪既是一種短期內安撫員工的手段,也是對外挽回面子的公關伎倆,但真要長遠解決士氣問題,企業文化是必須要改的,只不過改動這種東西必然傷動筋骨,又談何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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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轅愛 |
發表於: Jul 2 201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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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27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6-2006 活躍:2 聲望:152 ![]() |
今天讀到一書,名為《媒體與自殺:自殺可以預防嗎?》,作者是鄭泰安。該書與本主題十分切合,某些研究項目很類同,頗具補充價值。現節錄其目錄及第一章的部份內容:
1媒體報導與自殺 著名案例 歌德小說《少年維特的煩惱》/日本名歌手岡田有希子/港星張國榮/魁北克名記者Ga?tan Girouard/匈牙利小姐Csilla Andrea Moln?r/英國的電視連續劇「急診室」/自殺手冊/燒炭自殺的香港婦人 總結:什麼媒體報導的? 2台灣媒體如何報導自殺:以倪敏然自殺事件為例 三個研究 .緣由 .第一個研究:自殺未遂(企圖)者 .第二個研究:憂鬱症病人 .第三個研究:自殺身亡者 受到影響的自殺未遂者與憂鬱症病人怎麼說? 模仿/合理化/無望感/學習自殺方法 研究結果顯示什麼? 精神疾病與異常行為會感染、散佈 媒體間接殺人?! 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媒體報導特定人士自殺新聞之準則 悲劇、不幸和災難:新聞該如何處理 對於三個研究報告的反應 .來自媒體 .來自學術界與民間團體 我的努力:與媒體高層的接觸 社會新聞?醫藥新聞? 3為甚麼有人會自殺 遭遇失敗、挫折就一定會自殺嗎? 自殺的個人因素 .精神疾病 .性格障礙 .失落的生活事件 .有自殺家族嗎? .有「自殺基因」嗎? .生物因素 自殺的環境因素 .氣候與自殺 .宗教與自殺 .經濟環境與自殺 .社會環境與自殺 .政治環境與自殺 青少年的自殺原因有不同嗎? 總結:自殺的原因是多重而又相互影響的 自殺未遂(企圖)的人並非真的想死? 自殺未遂與自殺死亡的危險因子相同? 4自殺可以預防嗎? 高危險群防治策略?全民防治策略? 防止最可能自殺的人去自殺 .重鬱症的早期診斷和有效治療 .重鬱症復發的原因 .重鬱症的治療現? .酒癮的早期診斷和有效治療 .精神分裂症的早期診斷和有效治療 .以自殺企圖者為防治對象 .想要自殺的人多半會求救的 全民防治策略 .減少自殺方法的可得性與致命性 .自殺趨向與相關資訊的有效監測 5檢視先進國家的自殺防治策略 芬蘭:第一個推行全國自殺防治策略的國家 .芬蘭全國自殺防治工作 (1987-1996) .國際自殺學界對芬蘭自殺防治工作的評語 挪威:偏重教育與訓練 (1994-) 英國:注重高危險群防治與自殺方法的管控 (2002-) 美國:全方位、總統親自出面、成人和青少年兼顧 (2001-) 澳洲:全面性、選擇性與指標性 (1999-) 他人之石,可以攻錯 6台灣如何防治自殺? 國家自殺防治中心的成立過程 台灣的自殺防治策略 將面對的主要難題 .致命性自殺方法的管控 .改善自殺統計的準確性,長期監測自殺死亡趨向 .降低高危險群的自殺風險 .衛生署的自殺防治目標不切實際 台灣推動自殺工作的客觀修件尚未成熟 7自殺案例 .案例一 經年酗酒、鬱鬱以終的中年男子 .案例二 以死要脅家人的十七歲少女 .案例三 酗酒、衝動、憂鬱的三十二歲已婚女性 .案例四 母系社會中輕生的年輕夫婦 .案例五 失戀、憂鬱的女大學生 .案例六 久病、憂鬱而相偕輕生的夫妻 .案例七 療養院裡的慢性精神病患 .案例八 有行為規範障礙的青少年 .案例九 屢遭家暴的中年媽媽 著名的案例(以下節錄自本書第一章) 日本名歌手岡田有希子 岡田有希子 (Yukiko Okada)是八O年代日本當紅的青少年偶像歌手,很受年輕人歡迎,她在一九八六年四月八日自殺身亡。她先割腕,兩小時之後由公司七層樓高往下跳,得年二十。這個事件在當時震驚了全日本,無論報章或電視的傳媒,皆大篇幅廣泛報導這則新聞,而且不乏煽情的照片和仔細詳述自殺過程的文字。這個事件發生之後,選擇以跳樓自殺的年輕人,尤其是女性,有大量增加的情形。其中一名跳樓身亡的女孩,在跳樓之前更強調說她想變得像岡田有希子一樣;而另一名男孩則選擇和這位搖滾巨星同一棟大樓跳樓自殺。日本研究自殺的學者高橋祥友 (Yoshitomo Takahashi)指出,日本在一九八六年的自殺人數突然大幅增加,比前後兩年增加了四十%,而且增加的多屬於二十歲以下的青少年,他們主要採用同一個方法(跳樓)自殺。 港星張國榮 著名的港星張國榮於二OO三年四月一日跳樓自殺身亡,當時的報紙及電視都以極大的篇幅,連日以頭條報導,並且一再拍攝他的自殺地點、詳細敘述他的自殺方法。香港大學的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發現,在張國榮自殺後的半個月內,自殺案例顯著增加,並以男性二十五至三十九歲者居多。增加的自殺個案主要也是採用同一方法(跳樓)自殺。證據顯示張國榮輕生的媒體報導,可能影響了特定的性別和年齡族群,模仿他採用同樣方法自殺。 魁北克名記者 Gaëtan Girouard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四日,魁北克知名電視記者 Gaëtan Girouard在 Ste-foy上吊身亡。當時魁北克的各種傳播媒體,持續報導他自殺的消息,長達一個月。結果發現,在報導後的一個月內,至少有十四%的自殺者使用和他一樣的自殺方法。那一年採用上吊自殺的人數比前一年增加了十八%,而採用其他方法自殺的則增加了七%。報導後第二年的自殺比率,則恢復到與報導前一樣 (Tousignant et al, 2005)。 自殺手冊 Derek Humphry於一九九一年出版了一本自殺手冊,書名為《最後的出路》(Final Exit),書中提倡安樂死,認為罹患絕症的人,當痛苦無法忍受時,自殺是合理的,書中並且詳細記載各種致命性的自殺方法。該書發行後的一年內,紐約市以書中建議的塑膠袋窒息,方法自殺的人數增高了三十三%(從八人增加為三十三人),但以其他方法自殺的人數則無顯著改變(Marzuk et al, 1994)。 總結:那一種媒體報導的? 模仿性自殺的風險高低,其實和報導自殺案子的是那一種媒體有關,也和媒體報導的數量、方式皆有顯著相關。David Phillips (1974)認為比較顯著或重複的自殺報導,較容易產生模仿行為。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不論是報紙、電視或書籍(手冊)的不適當報導,都會對自殺造成影響。報紙屬於高度再現的媒體,攜帶方便又可積存、可反覆閱讀,而電視則屬於低度再現的媒體,每節二十秒以下新聞,容易被忘記或忽略。所以報紙產生的模仿效應比電視多了二十一%,法醫在屍體旁邊就常發現有自殺者遺留下來的、刊登自殺新聞的報紙。對於自殺風險高的人,自殺手冊比電影和電視新聞影響更大,因為電視的暴露通常只有一次,而且通常不會提倡自殺或提供致命自殺的方法。不過電視具有聲光的優勢,較能吸引收視者的注意,並在短時間內滿足其求知的需求,更會對收視者產生潛移默化的效果,如果電視重複報導自殺事件,就會大大提高易感受族群的自殺風險。還有一點很重要:報導真實發生的自殺事件所造成的模仿效應,比小說虛構的自殺內容高。 以上節錄的出處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item=0010415120 作者在書中舉出多項調查和研究,詳細剖析自殺現象的來龍去脈。例如伊斯蘭教義和印度教義怎樣影響國民的自殺率、自殺的成功與否未必反映求死決心而是取決於自殺方法的致死度...作者亦指出,那些慘劇往往連帶着甚麼。抑鬱、誤解、酗酒、頑疾...一堆不幸如何逐步將人推向輕生。更重要是作者指出我們可以做甚麼去預防自殺、哪些危險暗號必須注意及有何補救措施...概括而言,即使我們身邊未有企圖輕生的情況,這本書仍指導我們怎樣關心自己和別人。包括作為親人、朋友、傳媒或社會一份子應有的道義。 -------------------- 親愛的朋友,我只能目送你,走你自己的路。
願棋伴與人常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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