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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場同斥政客無恥
拖雷
發表於: Jul 2 201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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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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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Leaf @ Jul 2 2011, 11:30 )
到左七一; 點解一定要一次又一次係主要交通繁忙道路上示威,瞓街,而又唔跑上山去一處影響唔到人嘅地方呢?唯一答案就是存心攪事,其身不正,不要再利用為人民爭取什麼什麼來美化自己的惡行。說政府浪費資源,那班破壞秩序的示威者又何尚不是浪費納稅人錢,影響民生。合法地表達意見的人是值得尊重,相反那班搞混亂還大聲說自己所做的事是對的就感到可恥。香港為何變成這樣?

我比較想知道這個唯一答案怎麼得到

本篇文章已被 拖雷 於 Jul 2 2011, 07:28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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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不作好人事,半夜派卡也不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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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發表於: Aug 20 20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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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開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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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橋抽板

還記得劉志堅警長嗎?為了處理在中環行人天橋示威的雞苗販子,不幸失足墜橋死亡。

事後政府高層對示威者口誅筆伐,例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便說,劉志堅的意外,突顯表達意見需要和平理性有序。激進示威者影響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十分不負責任。

部分傳媒甚至網民,都藉機批評「教唆」雞苗示威的陳偉業,認為等於間接累死好警長。在那段「風聲鶴唳」的日子,誰人譴責示威者,便等於伸張了公義;誰人膽敢說一聲「其實警長之死都唔關示威者事」,誰便是冷血不負責任。

那段時間,大家都認定,「警長如果不是為了救你個示威者,點會跌死?」因為那個時候,政府要借警長之死來打壓「不負責任的激烈示威行為」,所以警長被捧成英雄。

然後英雄突然就過氣了。報道指,劉志堅警長的家屬近日向政府申請「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誰知當局認為劉志堅事發時動機並非救人,不符合評審準則,建議拒絕批出援助款項。議員接受查詢時,亦指「雖然這是一宗意外,但希望政府能酌情處理」云云。

真是笑話了,事發時把警長捧上了天,「為了救人而跌死」;事發兩個月,又突然把英雄拉下神壇,「這只是一宗意外」,「動機不是為了救人」。

若當局認為警長之死不是為了「救人」,那當日自責得跪地哭求原諒的示威雞苗販,豈非 say錯sorry?原來,這只是一宗意外,原來,警長爬上天橋不是為了「救人」,莫非他是去「探人」,探下個示威者?

原來一切都是為了政治,警長成為政府打壓示威者的工具,任務完成,光環消失,便由「殉職英雄」,變回「一宗意外」。這個結局,也真是令人,太意外。

曾志豪

我想知道是甚麼一回事
如果曾志豪沒有說謊政府真的是蠢到為小小錢做戲不做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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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主題就不會有討論,沒有討論這個討論區就要開始掃灰塵。特別是這個本來以三國誌主題為主打的論壇,在現在單機市場委縮,近來也沒有新一代三國誌或單機的三國遊戲的情況下,此種其他討論突顯重要。

諸如所以,政治討論,歷史討論,東方系列,信長系列等等一的討論,支撐著這個三國風漸漸江河日下的三國誌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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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偏向性又如何?每個人能中立,高人般世事都給你看透了?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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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驤將軍
發表於: Aug 20 201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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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公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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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標題,想起奧巴馬最近經常在記者會上頗有霸氣地道:“Stop the political game!”

原來在香港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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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Aug 20 2011, 14:25  評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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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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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那段時間,大家都認定,「警長如果不是為了救你個示威者,點會跌死?」

究竟是誰認定?

在職行公務時意外身亡,當然就是殉職,不是說一定要捨身救人而死才能叫做殉職,把「殉職英雄」跟「一宗意外」對立起來,不過是低劣的文字遊戲罷了。當時還算是在執法,是不是救人確實可以兩說,對於是否符合捨身救人的經援標準有爭議,我覺得不奇怪。人們希望能酌情處理,也沒錯。但文妓藉故抽水,玩弄文字煽動不滿,就讓人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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