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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乎] 如何看待香港高院頒禁制令,禁止示威者佔用旺角街道?
懶蛇
發表於: Oct 22 2014,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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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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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胡傑)
有知友認為只要最終法院對示威者​​定罪處罰就不損害法治。真是無語……
知法犯法,製造這麼大影響的非法事件,還因此而自豪,覺得自己才代表正義和進步,甚至覺得法律是惡法不必遵守。
這是不是對法治的褻瀆?

QUOTE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19日表示,政府正在收集數據,評估今次事件對經濟的具體影響。
曾俊華發表網誌表示,初步掌握到的數據顯示,相關地區的零售、飲食業首當其衝,影響較為明顯。而整體信用卡消費錄得大幅度下跌,個別外資對短期到香港投資,態度亦轉為觀望。

不知道被“佔中”影響生計的香港旅遊業、零售業、餐飲業從業人士怎麼看待這些“代表他們利益的勇士”?在我看來,這就是綁架。
他們受的損害,誰來承擔?

看到知友 @Light 反對我的答案,很好
關於法治原則,請看維基百科——法治
QUOTE
法治(英語:rule of law),是一個法律原則,指在社會中,法律是社會最高的規則,具有凌駕一切的地位,不得輕慢。所謂“凌駕一切”,指的是任何人包括管治機構、法律制訂者和執行者都必需遵守,沒有任何人或機構可以凌駕法律,政府(特別是行政機關)的行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

只強調政府依法行政是十分片面的,就像只強調權利不履行義務一樣。
公民就可以不尊重法律了嗎?什麼叫“凌駕一切”?
QUOTE
感覺你國法律人也是萌萌噠。

是的,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知道您是哪個國家的?

當然了,又有人會說惡法非法,不用去遵守。且不論這個“惡法非法”是否適當,就因為對《基本法》、對全國人大的決定不滿,就去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及《公安條例》?請問哪個是惡法?依據何在?

有知友提到“公民抗命”。請看香港大律師公會怎麼看待。 http://chuansongme.com/n/773452
QUOTE
6.大律師公會的立場是,即使根據賀輔明勳爵對公民抗命原則作所的較寬鬆的解讀,參與佔領者也必須尊重其他未必與其見解相同的人士的權利和自由,也不應對社會造成過度的損害或不便,並須隨時準備對自己的行為負上刑責。
8.此外,在現時延續的政治討論中,大律師公會驚聞某方面人士說任何有關憲制及法律原則的討論只是「玩弄學生和市民的花招」或只執著於「瑣碎的法律細節」。公會對政改的立場已於2014年4月28日及2014年7月11日發出的聲明闡明,在此不贅。任何人不論對二十四年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所制訂的憲制模式有何意見,有關選舉制度前路的討論,仍必須在基本法框架下進行,這是不容爭議的原則。
9.就算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8月31日作出的決定何等不滿,然而把憲制原則問題說成是「玩弄人的花招」或「瑣碎的法律細節」,是對法治精神公開的詆毀,此等言論十分危險。

………………………………………………………………………………………………………………
…………………………………………………………………………………………………………………
作為法律人,本來應當用法治原則去駁斥的。
但是……說服不了這幫裝睡的人的。
對有些人來說,法律只是工具。有利的時候高呼法律至上,沒用的時候就丟在一邊。

他們就是要佔領鬧市區影響全體市民,誰攔誰就是反動力量。
他們以為目的的偉大可以掩蓋過程的罪惡。


魯迅說,人極易變成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
他們的這種行為,和他們所反對的政府和體制,又有多大區別?

為了香港的未來,就可以不講法律。那麼,港府也可以依據同樣的理由清場、使用暴力。
一如上世紀的某黨,一邊大聲疾呼民主,一邊用專制去推翻另一個專制,最後發生了25年前的事情
貼上一段反對某個群體的文字:
QUOTE
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談政治
你跟他談政治,他跟你講民意,
你跟他講民意,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講法律

------------致某偉大的組織

如今,這段話可以完整摘錄下來,送給那些講民意第一法律第二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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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發表於: Oct 22 2014,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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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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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Insomniask)
1. 香港政府不清場,自有民間團體來暴力驅逐。比如運輸業的,都已經做好重卡碾軋的準備了。旺角清場,實際上是保護學生。

2. 情況已經失控,政府警察控制不了,佔中發起人自己都控制不了了。

3. 梁振英堅持基本法框架。基本法實際上是個小憲法,基本法裡規定好了特首普選權力來源是中央不屬於香港。這是奠定97香港回歸的基石。學生的要求等於是說,去他x的憲法,老子就是不承認提委會,就是要civic nomination, which is outside the basic law. 你能想像任何國家輕易推翻憲法嗎?美帝的憲法老掉牙了都還只是打補丁呢。這樣的社會國將不國,港將不港。

4. 有人會說lets start from scratch again所謂不破不立乎?流氓無產者最同意這樣的說法,也許變天就能鹹魚翻身。屌絲學生和港大那幫每年5月35日點蠟燭的傻仔可能也那麼看,但其他人不用搵食的嗎?什麼政治,都是給精英玩的,對百姓來說只要清廉、經濟茁壯、就業穩​​定、社會安全就好了,天天吵著要被代表的,去戴三個表好了。真是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除非全社會到了民國這種民不聊生(參見粑粑色時代)的地步,否則打出幹革命幌子的基本都是野心家。

5. 其他很多答案開始討論違法是不是違反法治。我真心...

下面是題外話,可忽略:

法是個中性詞,它不是褒義詞,請勿帶著道德眼光對待它。可以好好想想,人類為什麼有了法律?

法治,所謂rule of law,實在也不是什麼值得神聖化的東西nothing and no one is sacred。法治的目的在於以較為公允的方式運轉整個社會——然而公允顯然不是人類唯一看重的價值。現在我們講法治的好處,不要忽略其巨大的弊端:adversarial legalism對抗性法條主義。舉目皆法、人們的口頭禪是“請聯繫我的律師”的法治社會,只能在電視劇裡看上去很美,因為人類社會是個交流、交易的社會,待到99%的人幹什麼都須委託看得懂法律條文這種天書的人的時候,社會的交易成本實在太高,效率實在太低。

除了刑法外,法律是既得利益者保護自身利益排擠後來者的武器,後來者通過非法手段迫使法律做出適合自己的修訂,便加入了既得利益者的行列。

國家是文化身份認同的共同體,說到底是個利益共同體。建國者要維護共同體的利益,就有了眾法之法,憲法。現在他們的作為不是要修訂而是要顛覆憲法,什麼意思?他們已自絕於利益共同體之外。

PS 有人提出一個人單挑利維坦的案例,並認為這代表著體制的先進性。請原諒我對個人英雄主義的審美情趣已經被動作電影耗光了,實在不認為這種應該由國會議會共識型統治集體做的事,由獨狼般的個人依靠龐大的律師利益集團消耗無數財力物力人力做成了有什麼值得效仿的。

PPS By this logic, law never reigns supreme, interest does. And no, you should not ask "shoul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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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ABC
發表於: Oct 22 2014, 02:28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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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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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問問,口口聲聲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泛民好漢們是不是都死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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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巾小賊
發表於: Oct 22 2014, 08:49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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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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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親建制的法律界人士出來解釋執行禁制令的具體方法?

禁制令是民事的,警方不會直接執行,執行禁制令的人又沒權identify那些違反禁制令或阻止禁制令執行的人,怎樣告他們?執行禁制令的人可否(通過執達吏?)要求警方帶走阻止執行的人?或協助identify那些人?

本篇文章已被 黃巾小賊 於 Oct 22 2014, 08:5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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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Leaf:「黃巾賊本來都和你我一樣是小市民一個,對一個小賊來說,當黃巾賊可能是餓死之外的惟一選擇......」
魯迅:「人民處於官兵與強盜之間,不論被裹從或自願參加,都是拿兩面旗;賊來了從賊,官來了從官。」
板友呂遜:「不論是出於孝心還是貪心,偷就是不對,偷就是賊。」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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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巾小賊
發表於: Oct 22 2014, 15:11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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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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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片段有佔領人士說索帶是私人財物別人不許碰,好搞笑,多少政府、巴士公司、小巴公司、地盤工程公司的財物被人擅自取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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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Leaf:「黃巾賊本來都和你我一樣是小市民一個,對一個小賊來說,當黃巾賊可能是餓死之外的惟一選擇......」
魯迅:「人民處於官兵與強盜之間,不論被裹從或自願參加,都是拿兩面旗;賊來了從賊,官來了從官。」
板友呂遜:「不論是出於孝心還是貪心,偷就是不對,偷就是賊。」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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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yield
發表於: Oct 22 2014, 15:53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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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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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前我孤身去旺角一路障把磚袋子搬開,十秒內一十數人影相、三十秒後一堆人包圍、六十秒後三十多人圍觀影相、九十秒後兩名警察干涉叫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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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指責警察們無力維安,畢竟他們日以繼夜工作、尊嚴掃地仍付出很大努力。

我已經不太相信警察有能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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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帶是私人財物?我上星期被警察趕走後圍着淪陷區走,手起剪刀落就剪,剪了數十條呢。
白索帶易剪,黑色那種粗索剪不斷,要用刀子。

本篇文章已被 neveryield 於 Oct 22 2014, 16:17 編輯過

附帶圖片
附帶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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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之事,惟鬥爭已。

既便你達成了那最高尚的目的,亦無法彌補因为你採用了最卑劣的手段所帶来的恶劣影響。

一碗醇酒拈手來,坐看洪流不復來
經年不見花已殘,舊日芳人何處尋
開醰陳酒香四溢,醉臥山河愁不還
倒酒為河,夾肉為林,有此佳肴,何以為憂?
眾人皆醒,唯我猶夢中,不知年日,問長城依舊?

一竹獨行,十木皆枯,百里無塵,千秋不還。
日月更年,星晨生息,西海東來,南松北往。
還看舊地,天移地去,綠葉無蹤,礫石為孤。
蒼蒼茫茫,滴水沉泥,青草既出,逝會歸回?

大雪連綿千幾里,孤房門角一窗櫺,
老湖中間一條狗,獨坐冰樹望烏雲。

杯中良酒回回香,甘甜酒辣酸辛苦,
佳陳何止千百變,喜愁哀樂豈無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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