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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孟起 |
發表於: Apr 11 200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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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 ![]() ![]() ![]() ![]() ![]() ![]() ![]() 發表數: 98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2 聲望:2 ![]() |
民陣遊行開始抗議釋法
4月 11日 星期日 16:20 更新 民間人權陣線發動的反釋法遊行在下午三時四十五分開始,他們由遮打花園遊行到西營盤的中聯辦。 遊行較原定的遲了四十五分鐘,估計初期有數千人參加。遊行期間,警方實施人潮管制措施,中西區多條道路要局部封閉或改道,包括德輔道中、摩利臣街、干諾道西、正街及德輔道西,近三十條巴士與小巴線受影響。 這次遊行主要有三大訴求,包括要求全國人大撤銷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決定﹔要求中央政府承諾不再釋法﹔要求特區政府立即回應市民對07、08年實行兩個普選的訴求。 有參加遊行的市民表示,雖然人大常委釋法,但市民不能沉默,要表達市民的要求普選的訴求。 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梁家傑在一個論壇上說,在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呈交政制發展報告之前,市民應透過不同途徑表達普選特首和立法會的訴求。 遊行是不是一個明確表達自己的訴求的方法,是不是應該用一些更温和的手法? 面對這些「民主抗爭」,是不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或者有什麼政治動機,又或者這些抗爭是有必要的,真的不太清楚 又在明報看到以下的報道: 這次遊行主要有三大訴求,包括要求全國人大撤銷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決定﹔要求中央政府承諾不再釋法﹔要求特區政府立即回應市民對07、08年實行兩個普選的訴求。 中央不是在基本法內有指明是有權釋法嗎? 如果說中央政府承諾不再釋法,那麼這是什麼意思? |
太空漫遊 |
發表於: Apr 11 200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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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品官 ![]() ![]() ![]() ![]() ![]() ![]() ![]() 發表數: 560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0-2003 活躍:2 聲望:33 ![]() |
遊行能明確地表達簡單訴求,複雜的訴求內容則難以透過遊行表達。按此,「反對釋法」的詳細理據(若有)可透過其他途徑(e.g. 文章)表達,但「反對釋法」的訴求確可透過遊行明確表達。
遊行本身也是溫和行動,雖然稍阻交通,但就此大事偶然為之,未見失當。
意思是這法律上的權力虛設為宜。若日後基本法文意隨國家立法機關按「需要」增加,恐會削弱港人保障,這大概是反釋法人士的看法。 這是否過慮是一回事,但尚不至於意思不可解。 本篇文章已被 太空漫遊 於 Apr 11 2004, 17:48 編輯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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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
發表於: Apr 12 2004,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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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4 聲望:428 ![]() |
遊行已經是很溫和的了,政治動機當然是有的,就是反對釋法。
可能反釋法人士覺得共產黨是不可信任的。 --------------------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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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王 |
發表於: Apr 13 2004,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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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gistered ![]() |
如果中央繼續無視香港人和民主派的訴求和遊行香港人同民主派可以怎樣?暴動?革命?
好一個釋法廢了立法會的武功?甚麼五十年不變都是空話,共產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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