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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子龍 |
發表於: Apr 13 200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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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gistered ![]() |
從來未見過HKSAN有措詞這麼激烈的文章.....(純個人意見)
我覺得始終是牛奶仔理虧......有錯就認吧,牛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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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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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咦?原來規定是由你定的嗎?我們甚麼時候說過多人一acc是正當的?若是你家裡有人代你玩就算了,同一部電腦我們也查不出,就算有兩三個不同ip(不跨國,不跟其他玩家重複),那我們也不會怎麼留意,而且已知那些一帳號多人使用的情況相關玩家都會事先知會我們。你有嗎?你為甚麼會被查到,原因你自己清楚。 規則不是我定的, 我只是引用你們的rule而已. ,原要動不動就串人
明明承認了acc已不只是你自己用,又說"有不同的原因只是有時在學校開, 有時在朋友家開"?你的學校是中大?你的家在加拿大?你每天搭飛機去上課?你在朋友家開,又說是風靈子登入你的帳號,拖芝達和風靈子下水,沒問題? 我是說了acc不只我用, 但在於絕對不同的時間 我提出只是希望你們弄清楚, 不要再多加一項罪給我而已
沒有說一個帳號只能用一個ip登入,只是你不可以一下子跑到中大玩,一下子用HKBN玩,一下子跑去其他玩家家裡玩,一下子又飛到加拿大去玩,這超出了我們所能接受的限度。 都說那不是我, 我只是繼承某人的户口
狼找你詢問這件事的時候,換來些甚麼?被人罵是白痴。是你說的也好,是你那些"同學"說的也好,我看不出你有甚麼協助調查的行為,一會說自己甚麼都不知道,狼提出證據你又說是"風偷偷溜進我的户口",說甚麼"也許是我叫他幫我做內政吧,哈哈",你還想我們怎麼樣?你有沒有"被人挾制著"那是你自己的問題,我們也不是因為狼被人侮辱就去刪你的帳號,但我們很不滿意你的態度,狼去問你好像被當成傻子一樣。 我的態度? 都說不是我了, 你大可post對話上來, 我不要緊的 清者自清, 就讓人評評那是不是我 我不會笨到罵板管白痴吧? 活得不耐煩嗎!? 狼被欺負我真的很遺憾, 但我已是受害者, 還要我揹黑鍋嗎? 風偷偷溜進我的户口",也許是我叫他幫我做內政吧,哈哈 這全都不是我說的, 後來我已在沒人時親自主動希望怠幫助他了解事件, 可是得不到回應 不信你可問狼 有沒有"被人挾制著"那是你自己的問題 的確, 但我那時可做的有甚麼? 我已是受害者了 如果你還不滿意這些解釋,我們可以出示ip紀錄,幾位玩家的對話紀錄等等,一開始我們考慮到這是你的隱私,所以沒有披露。 謝謝, 但如有需要的話 我不介意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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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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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是, 我一早說了我是繼承別人户口 但好像沒太大錯, 因為沒說過是犯規 如果真的有曾我絕對會認 一切對錯我全聽 狼 的, 全又他決定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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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子龍 |
發表於: Apr 13 200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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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gistered ![]() |
好像太無賴了,簡直像是不講道理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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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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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真的不是我說的!!! 你可問 狼 拿我們的 history, 你自然會明白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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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雨 |
發表於: Apr 13 200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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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雨夜 ![]() ![]() ![]() ![]() ![]() ![]() ![]() ![]() ![]() 發表數: 1,01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5 聲望:16 ![]() |
沒錯,的確是有這一句. 不過,那次的情況是兄弟在同IP的情況下申請兩個ACC被拒 當時的情況是叫他們兩兄弟玩同一帳號 是基於他們只會在同一IP的情況下玩 而不是好像你般用多IP登入? 你明不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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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子龍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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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gistered ![]() |
"兄弟"是指我們吧. 不過好像沒有叫我們兩兄弟玩同一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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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長恭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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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發表數: 1,054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9 聲望:435 ![]() |
天下間兄弟多的是 他是說erictin和ma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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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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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60 聲望:4176 ![]() |
我們哪條rule如此說了?就算有多人一acc的可能性,難道代表了你那種做法便是正當的?如果規則不是你定,你如何可以理直氣壯地說自己"從來都沒犯規"?
我們有說你和另一人同一時間同時登入一個戶口嗎?甚麼時候有這一條罪名給你?
OK,那麼就算你沒錯,被刪的也不是你,我們只是因某人的錯去刪某人的戶口,你跑去繼承一個要被刪的戶口,只是你自己白忙一場而已。
被同學欺負,可向家長,老師或者駐校社工尋求解決辦法,很遺憾在這方面我們很難幫你,同時我們也無責任承擔你被欺負的後果。我在前面說過了,刪帳的原因並非因為狼被人罵,而是你既然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只是說"這個不是我","那個不是我",那我們也只好刪除一個"不是你的戶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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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ABC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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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 ![]() ![]() ![]() ![]() ![]() ![]() ![]() ![]() ![]() ![]() ![]() 發表數: 3,458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5 聲望:1860 ![]() |
(看來狼是忙不過來了,我總結一下吧)
該說的元直都說了,事實上我們從沒說過"繼承帳號"是恰當行為,而且"牛奶仔"帳號轉人一事一直沒通知GM,此ip由加拿大到中大到HKBN到現在玩家的學校也給管理和調查人員造成相當大的困擾,所以才決定刪除此帳。重申一下,玩家最好在同一地點進行遊戲例如是家中私人電腦,應盡量避免在學校或外面的公用電腦登入以造成相同ip,如果不能避免也應事先通知GM,謝謝。 本篇文章已被 參謀ABC 於 Apr 13 2004, 10:35 編輯過 |
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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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請冷靜, 不要那麼串
我們哪條rule如此說了?就算有多人一acc的可能性,難道代表了你那種做法便是正當的?如果規則不是你定,你如何可以理直氣壯地說自己"從來都沒犯規"? 規則不是我定, 但我有得看, 有得跟, 自然知道自己有沒有犯
我們有說你和另一人同一時間同時登入一個戶口嗎?甚麼時候有這一條罪名給你? 我已說了, 自己瞪大眼看清清楚 "我提出只是希望你們弄清楚, 不要再多加一項罪給我而已"
OK,那麼就算你沒錯,被刪的也不是你,我們只是因某人的錯去刪某人的戶口,你跑去繼承一個要被刪的戶口,只是你自己白忙一場而已。 你就錯了, 我繼承後那 acc 是我的了 難道黃帝傳位給人後, 那人不是皇帝嗎? 那這世上稱得上黃帝的只有很小數
被同學欺負,可向家長,老師或者駐校社工尋求解決辦法,很遺憾在這方面我們很難幫你,同時我們也無責任承擔你被欺負的後果。我在前面說過了,刪帳的原因並非因為狼被人罵,而是你既然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只是說"這個不是我","那個不是我",那我們也只好刪除一個"不是你的戶口"。 我不是被人欺負, 不用你操心 既然因為狼被人罵不是delete我acc的原因, 那在這無需多講 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 你要甚麼解釋, 問我吧 "這個不是我","那個不是我", 說事實有錯嗎? 只好刪除一個"不是你的戶口"。 我重新一次, 這是我的acc, 我從沒說過你不是我的, 請再次瞪大你的眼好好看一次再說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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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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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25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2-21-2004 活躍:1 聲望:未有評價 ![]() |
牛兄,放棄吧,跟管理員發生完罵戰之後還想把帳號還原是沒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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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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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謝謝 你令我清楚許多 可是, 規則沒說過"繼承帳號"不是恰當行為 為何還要把我看成犯規? 由加拿大到中大到HKBN到現在玩家的學校也給管理和調查人員造成相當大的困擾 對此做成你們的不便我深感抱歉 但你們可以feel free to ask me, 用不著就這樣delete我acc吧... 對不起, 剛才對於某人的態度有些不滿, 人也被弄火了 如這篇文有得罪的地方, 敬請原諒, 我在這不是有心串人的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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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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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黃兄, 謝謝你的勸告 我也想聽的, 可是我實在不忍苦心經營的acc被delete 我只是和他們說道理, 理論 是某人態度惡劣罵我先的 難道要我屈服在某些板管的霸權下嗎? 即使不能回覆acc, 能讓人看清某人的不講理也是好的~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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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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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謝謝冷雨的解釋, 我現在明了 但示管如何, 就算真的不許可都和我沒關係 因我不是多人一acc, 只是接人的acc已而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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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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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被同學欺負,可向家長,老師或者駐校社工尋求解決辦法,很遺憾在這方面我們很難幫你,同時我們也無責任承擔你被欺負的後果。
我沒有要你們承擔後果, 只希望不要怪我 並不要因這事affect對我的印象 or 對我有偏見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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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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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其實現在很簡單, 只得一個問題, 就是我接人的acc有沒有錯
我相信這事又 狼 評最為適合吧! 因為這是一個沒ans的問題, 一切都只有看狼 我再也看不出誰有這樣的權利了 那現在, 在我未被定罪前 (罪名都沒有, 因根本沒一條這樣的罪) 是否應先回覆我的acc呢? 到目前為止我沒做錯任何事 只是有人在懷疑擺了吧 這不足以把我拘留的, delete acc更別說了 對嗎?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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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雨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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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雨夜 ![]() ![]() ![]() ![]() ![]() ![]() ![]() ![]() ![]() 發表數: 1,01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5 聲望:16 ![]() |
很簡單的說,我找不到你所說的”惡劣的態度”在那兒. 元直兄只不過是反映事實,所謂的ICQ對話是你和狼的對話 是不是你說的我們無法確應, 但既然元直兄只是將他的所見照直說出來 何串之有? 什麼屈服於霸權之下,請自己想清楚! 我們給予你發言解釋的權利,一個公平辯論的機會 這樣做我認為已經是足夠吧. 版管發言通知此事,已經是對你的一種尊重. 請勿不停說版管串或無理, 而先想想自己究竟有沒有犯錯. 如這篇文有任何得罪的地方,敬請原諒,我在這不是有心得罪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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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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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60 聲望:4176 ![]() |
我很冷靜,也很串(某些人覺得我很"激烈"XDD),但一切都有理有據,不是亂來,稱不上罵戰。
有眼看,有得跟,但說不出來?
你也應該"瞪大眼看清清楚",我們只是希望你搞清楚我們從來沒有把這項罪加給你。既然別人由始至終都沒有強加這個東西給你,你平白無事叫別人弄清楚甚麼呢?
你老爸搞得全國民怨沸騰,你登基後不用面對被推翻的危險?小皇帝真是想得美。要是我我就不認自己是皇帝了,偏偏你還要去搶那個亡國之君的頭銜,很好戴嗎?不過你既然喜歡戴,咱們小老百姓也一樣奉陪。
我的眼睛已經瞪得很大了,但你的語法太差勁,甚麼"你不是我的",我還是看不懂。我當然不是你的,我甚麼時候是你的?你真以為自己是皇帝了嗎?XDD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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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
發表於: Apr 13 200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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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3-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好的 串不串這是很主觀的問題 可能我底線較低, 但這不重要, 我們大可 ignore them 我們給予你發言解釋的權利,一個公平辯論的機會 這樣做我認為已經是足夠吧. 足夠, 但請聽之外也找個公正人出來吧 球員如何和球証打球呢? 我怎說你們也不會認為我沒錯吧... 依我說, 還是找狼作這個 法官 吧, 請問有誰反對呢? 版管發言通知此事,已經是對你的一種尊重. 這...........也是吧, 但如通知也沒有我不認為正路...... 而先想想自己究竟有沒有犯錯. 其實現在很簡單, 只得一個問題, 就是我接人的acc有沒有錯 我相信這事又 狼 評最為適合吧! 因為這是一個沒ans的問題, 一切都只有看狼 我再也看不出誰有這樣的權利了 那現在, 在我未被定罪前 (罪名都沒有, 因根本沒一條這樣的罪) 是否應先回覆我的acc呢? 到目前為止我沒做錯任何事 只是有人在懷疑擺了吧 這不足以把我拘留的, delete acc更別說了 對嗎? -------------------- I can only be destor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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