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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n |
發表於: May 8 2004,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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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點兵長 ![]() ![]() ![]() ![]() ![]() ![]() ![]() ![]() ![]() ![]() ![]() ![]() 發表數: 2,407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9 聲望:129 ![]() |
東 漢 文 物 旺 角 出 土
【 本 報 訊 】 堪 稱 為 石 屎 森 林 的 旺 角 鬧 市 昨 日 出 現 「 奇 」 , 渠 務 工 人 在 馬 路 中 心 挖 泥 時 , 竟 然 在 只 有 兩 米 深 的 地 底 , 發 現 一 批 距 今 至 少 一 千 五 百 年 歷 史 的 罕 有 古 代 文 物 ─ ─ 四 個 大 小 不 一 的 平 底 陶 罐 。 香 港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館 長 ( 考 古 ) 孫 德 榮 形 容 , 在 旺 角 這 麼 高 速 發 展 的 城 市 中 , 竟 發 現 這 批 相 信 屬 於 東 漢 至 晉 朝 年 間 的 文 物 , 可 說 是 非 常 罕 見 而 神 奇 ; 而 發 現 文 物 的 工 人 則 謂 : 「 初 頭 以 為 係 垃 圾 , 原 來 係 寶 ! 」 記 者 : 張 家 樂 發 現 古 物 的 現 場 是 旺 角 豉 油 街 近 俗 稱 「 女 人 街 」 的 通 菜 街 的 馬 路 上 , 現 場 正 由 渠 務 署 工 人 進 行 改 善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工 程 , 並 挖 開 了 一 個 八 米 長 兩 米 闊 的 土 坑 , 土 坑 內 滿 布 水 管 和 石 屎 樁 柱 。 昨 晨 八 時 許 , 姓 朱 工 人 正 負 責 操 作 一 部 挖 泥 車 工 作 , 當 挖 泥 斗 在 約 兩 米 深 土 坑 下 將 一 堆 泥 土 挖 起 時 , 他 突 然 發 現 泥 土 中 有 三 堆 被 黃 泥 包 裹 的 異 物 , 起 初 還 以 為 是 戰 時 遺 下 的 炮 彈 , 於 是 將 它 放 在 路 邊 。 當 工 人 再 掘 起 另 一 堆 泥 土 時 , 又 發 現 另 一 件 異 物 , 工 人 於 是 將 四 堆 物 件 放 在 一 旁 細 心 研 究 , 並 將 表 面 的 泥 土 掃 開 , 發 現 原 來 是 類 似 器 皿 的 東 西 , 知 道 事 不 尋 常 , 於 是 報 警 。 警 員 到 場 時 亦 不 敢 妄 動 , 立 即 吩 咐 工 人 暫 時 停 工 , 同 時 通 知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派 員 到 場 識 別 。 不 久 , 三 名 古 蹟 處 專 家 到 場 , 他 們 小 心 翼 翼 地 用 工 具 將 器 皿 上 的 泥 土 慢 慢 掃 開 , 經 一 番 研 究 後 相 信 是 一 批 「 古 物 」 , 於 是 將 「 古 物 」 帶 返 辦 事 處 作 進 一 步 研 究 。 同 時 , 經 視 察 現 場 土 坑 情 況 , 相 信 附 近 再 有 其 他 古 物 的 可 能 性 很 低 , 於 是 收 隊 離 開 , 而 工 人 亦 在 下 午 復 工 。 現 場 古 時 為 海 岸 邊 意 外 發 現 這 批 文 物 的 姓 朱 工 人 事 後 說 : 「 初 頭 以 為 係 垃 圾 , 重 諗 住 掉 佢 , 點 知 原 來 係 寶 , 唔 知 值 唔 值 錢 呢 ? 」 他 形 容 掘 出 寶 物 的 土 坑 附 近 鋪 滿 水 管 及 電 線 , 過 去 曾 進 行 多 次 工 程 , 可 是 千 年 陶 罐 最 終 能 夠 保 存 下 來 , 可 算 十 分 「 好 彩 」 。 經 古 蹟 處 研 究 , 被 發 現 的 四 個 大 小 不 一 的 平 底 陶 罐 , 最 小 的 一 個 是 素 面 的 , 即 沒 有 任 何 花 紋 , 其 餘 三 個 則 有 一 或 兩 道 弦 紋 , 其 中 一 個 更 有 「 青 釉 」 。 按 器 物 的 特 徵 , 相 信 屬 於 東 漢 晚 年 至 晉 朝 時 期 的 民 間 器 具 , 即 距 今 二 千 年 至 一 千 五 百 年 左 右 。 香 港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館 長 ( 考 古 ) 孫 德 榮 表 示 , 香 港 出 土 平 底 陶 罐 並 不 常 見 , 而 發 現 的 地 方 是 一 個 高 速 發 展 的 城 市 , 其 海 岸 線 經 已 改 變 , 地 貌 亦 與 古 時 不 同 , 可 說 是 已 人 面 全 非 。 他 指 出 , 旺 角 新 填 地 街 在 六 十 年 代 才 填 海 出 來 , 因 此 現 場 的 豉 油 街 在 古 時 乃 是 海 岸 位 置 ; 同 時 , 從 發 現 的 平 底 陶 罐 中 發 現 有 海 洋 的 沉 積 灰 沙 , 更 可 相 信 該 處 古 時 是 在 海 堤 邊 , 有 人 類 居 住 。 文 物 可 能 是 陪 葬 品 孫 館 長 又 稱 , 今 次 發 現 古 物 位 置 在 地 底 一 點 五 至 兩 米 深 , 屬 於 「 現 代 擾 亂 層 」 與 「 海 相 堆 積 灰 砂 層 」 之 間 的 碣 砂 層 。 他 說 , 發 現 的 四 個 平 底 陶 罐 都 非 常 完 整 , 懷 疑 現 場 古 時 是 一 處 墓 坑 , 而 該 批 文 物 則 可 能 是 陪 葬 品 。 文 物 現 時 暫 時 會 收 藏 在 倉 庫 中 , 有 機 會 會 向 公 眾 展 出 。 另 外 , 來 自 北 京 的 中 港 考 古 研 究 所 主 任 劉 茂 亦 對 今 次 發 現 表 示 詫 異 , 她 覺 得 罕 見 的 並 不 是 指 在 兩 米 深 的 淺 層 發 現 古 物 , 而 是 香 港 發 現 東 漢 平 底 陶 罐 比 較 少 有 。 她 指 出 , 平 底 陶 罐 是 古 代 老 百 姓 用 作 盛 載 食 物 的 平 常 用 具 , 與 宮 廷 物 品 不 同 , 它 可 能 千 百 年 都 沒 有 改 變 款 式 , 但 專 家 可 從 其 他 方 面 印 證 它 的 年 代 。 至 於 在 兩 米 深 相 對 地 淺 的 地 底 發 現 文 物 並 不 出 奇 , 由 於 很 多 因 素 的 影 響 , 即 使 是 數 十 年 前 的 化 石 亦 有 可 能 在 地 表 上 出 現 。 ![]() ![]() =============================================== 這樣說...香港可能埋藏了很多古物? 莫非真的遍地黃金?? 不過.....大家掘到野唔好話出政府知..... http://www.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rt_id=4032708 古物屬政府擁有.... ![]() 本篇文章已被 Alexchan 於 May 8 2004, 01:09 編輯過 |
徐元直 |
發表於: May 8 2004,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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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7 聲望:4177 ![]() |
想據為私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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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ho |
發表於: May 8 2004,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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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272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3-18-2004 活躍:1 聲望:未有評價 ![]() |
估唔到旺角都有d咁o既o野,不如大家掘下自己屋企la,話唔定有大發現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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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德 |
發表於: May 8 20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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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官 ![]() ![]() ![]() 發表數: 67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22-2003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其實都算正常
因為漢未香港係中國去身毒中的轉途站之一 所以一早有中國人住 希望有更多文物發現la~~ -------------------- 雙手能為家人而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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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
發表於: May 8 20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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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4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0-2003 活躍:4 聲望:19 ![]() |
係旺角西洋菜街出土的確係很奇~~因為這裡大廈林立,下面又有地鐵,竟然都仲可以係地下搵到野。
alexchan,若在香港的土地發現任何古跡古物或天然資源(例如石油),其擁有權是屬於政府的。勸你不要以身試法了 本篇文章已被 嘿嘿嘿 於 May 8 2004, 10:53 編輯過 -------------------- 2007年目標 : 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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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n |
發表於: May 8 200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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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點兵長 ![]() ![]() ![]() ![]() ![]() ![]() ![]() ![]() ![]() ![]() ![]() ![]() 發表數: 2,407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9 聲望:129 ![]() |
我知.....所以咪叫唔好話俾政府知囉~ 至於以身試法嘛...人人都有啦~難道嘿姐你沒有?呵呵 ↓咁你用bt做咩嫁? ![]() 本篇文章已被 Alexchan 於 May 8 2004, 11:45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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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
發表於: May 8 200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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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4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0-2003 活躍:4 聲望:19 ![]() |
我是奉公守法的好市民!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呀 -------------------- 2007年目標 : 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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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
發表於: May 8 200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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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如果真的發現了古物,為甚麼不通知政府?難道咱們普羅市民有更好的儲存方法和修復技術?
![]() 也許古物古跡辦事處的工作仍有未盡善之處,但我始終相信將文物交給有資源、有技術,能夠妥善處理和收藏的機構,始終比在家裡收藏安全得多。且不論犯法與否,這樣做才是尊重古物。 本篇文章已被 秋盈 於 May 8 2004, 12:54 編輯過 -------------------- |
Leaf |
發表於: May 8 200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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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3 聲望:428 ![]() |
除非果「笪」地是你私有的,那古物就可以私人擁有,否則都是歸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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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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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
發表於: May 8 200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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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4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0-2003 活躍:4 聲望:19 ![]() |
你錯了...在香港,所有的土地都是政府的,聖約翰坐堂除外。 -------------------- 2007年目標 : 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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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孝直 |
發表於: May 8 200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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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20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1-09-2003 活躍:1 聲望:8 ![]() |
那政府賣地之後,那地不是屬於發展商嗎??? 如我在和黃的地掘到,那好像是要"奉獻"給李氏家族, 而不是政府吧....(他家裡定必有很多這樣的寶貝喇.... ![]() -------------------- 隱居中的昭文
欲語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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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n |
發表於: May 8 200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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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點兵長 ![]() ![]() ![]() ![]() ![]() ![]() ![]() ![]() ![]() ![]() ![]() ![]() 發表數: 2,407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9 聲望:129 ![]() |
偶認為天下古物何其多, 可是能掘出來的機率少又少, 恰巧給你掘了一塊, 當然是買出去變現啦~呵呵 難道政府會給得多錢過賣出去? 老嘿你還沒答我的問題 ↓x2 但已經是犯法啦~仲可以大聲講我係良好公民?嘿嘿嘿...逃 本篇文章已被 Alexchan 於 May 8 2004, 15:30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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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echow |
發表於: May 8 20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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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18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8-2003 活躍:1 聲望:1 ![]() |
賣地只是政府將使用權長期"租"出去... 通常是99年.. 好像界限街以北的樓宇97之後要交地租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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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
發表於: May 8 200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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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4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0-2003 活躍:4 聲望:19 ![]() |
不,在土地買賣中,政府賣的是一塊土地的使用年期,而不是土地的擁有權。故此所有「賣」出去的土地均是leasehold,而不是freehold,除了聖約翰坐堂。 香港的土地法是根據英國法而成,在英國法中,只承認兩種土地業權之劃分,分別就是freehold和leasehold。 在1842年簽約的南京條約中,香港島被割讓予英國,及之後1860年九龍半島及昂船州也被割為英國殖民地,當時土地業權的轉讓制度依然是freehold的。及後於1898年當新界「租」予英國99年後,香港政府認為在新界的土地上,土地業權的轉讓應以leasehold 管理,即政府會grant 一個年期的使用權予使用者,而這個制度最後亦覆蓋了整個香港。 所以你會見到在香港島的一些土地查冊中,它們的使用期是999年,就是因為當時本來土地是freehold的。而九龍及新界的土地查冊上,他們的業權也於1997年6月30日expired的,然後自動延續至2047年6月30日止,這是由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簽訂。 就是因為土地是leasehold,所以當政府要收回土地作發展,而遭受居民抗拒時,政府是可以引用土地收回條例去強行收回土地的。 但土地是不包括土地下的資源,如石油、礦物與及古跡。 我用bt來下載,用家好像還未被起訴吧 本篇文章已被 嘿嘿嘿 於 May 8 2004, 15:14 編輯過 -------------------- 2007年目標 : 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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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
發表於: May 8 200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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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 ![]() ![]() ![]() ![]() ![]() ![]() ![]() ![]() 發表數: 1,296 所屬群組: 賢臣 註冊日期: 9-21-2003 活躍:7 聲望:160 ![]() |
↑基本上下載並不犯法,提供下載者先至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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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echow |
發表於: May 10 200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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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18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8-2003 活躍:1 聲望:1 ![]() |
同一位置,又有新出土
不過今次是唐朝(古物古蹟xxx說是由中大的xxx教授現場確定) 而上一次那批是晉朝... |
嘿嘿嘿 |
發表於: May 10 200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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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4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0-2003 活躍:4 聲望:19 ![]() |
哈哈~~不如董建華整個「古跡港」以刺激旅遊業吧~ -------------------- 2007年目標 : 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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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echow |
發表於: May 10 200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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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18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8-2003 活躍:1 聲望:1 ![]() |
...除非香港可以掘出十副八副恐龍骨....
↓那麼找到某些古時名人在港的別墅,&&包括那人軼事 ↓↓"大隻港"..... 本篇文章已被 scalechow 於 May 10 2004, 13:18 編輯過 |
Phoenix@南海 |
發表於: May 10 200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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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海洋大島上小小的鳳凰 ![]() ![]() ![]() ![]() ![]() ![]() ![]() ![]() ![]() ![]() 發表數: 1,55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3-2003 活躍:8 聲望:156 ![]() |
那些不是古跡,是化石....那不該叫化石港????
香港雖已有不少古跡出土,但要搞這麼大,還未夠吧? 本篇文章已被 Phoenix@南海 於 May 10 2004, 13:00 編輯過 -------------------- 美しい星の上で
この蒼い星の上で |
懶蛇 |
發表於: May 10 200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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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3 聲望:1908 ![]() |
原來除了數碼港、中藥港﹐還可以搞古跡港、化石港﹐老懵董又有水可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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