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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言處分
楊威利
發表於: May 30 2004,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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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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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今次的事件,本人決定歸納為以下這條規則來處理。

四. 不得使用含有粗口、色情或相關/諧音之字眼,以及挑釁、盤問等不當語氣。

把張三今次的行為,歸納到挑釁、盤問等不當語氣,是因他的留言是對普洱不適當的盤問。而之後的留言也已經引起了大部份板友的不滿情緒,即使他所依恃的,是他對板規和留言質素的執著,也完全不是理由讓我們接受他對一眾板友造成的不快。這樣的情況在hksan不是第一次發生,過去hksan一直對此抱容忍的態度,盼望可以用道理和平解決問題,可是hksan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同類事件,已嚴重危及hksan的論壇氣氛,既然說理無效,就要靠行動來肅正板風。

各位已經十分清楚,論壇風氣是論壇運作順利的第一原則,這也是各位一直所追求的東西。但各位要注意的是,板規只是維持論壇風氣的一個工具,如果有任何人錯誤使用這個工具,即使他的用心是維持板風,但結果卻反而是破壞了板風的話,一樣也是不能接受的。

各位今後要引用板規指責犯事者並無不可,但請各位判斷清楚自己的指責是否合理,假如因為指責不合理而引起不必要的愉快事件,是需要付上責任的。所以各位在見到別人有有問題的留言時,除非有信心自己是正確的,否則請私下向板管報告,由板管作出仲裁,避免了不必要的爭執。

今次對張三的刑罰,定為禁言七日,即時生效。如果將來再發生同類的情況,板管將自行依據板規第四條處理,而刑罰就未必只禁言七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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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_張三
發表於: May 30 200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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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gistered










不好意思,但我反對版管的決定。如要將我定罪,請先證明我的留言中如何有"挑釁、盤問等不當語氣。"(當然,版管可以不作回應,我沒有任何權力可以挑戰你們)

我想再澄清多次,我沒有動用過任何版規,也沒有你所說的"堅持",我只是以版友身份來「要求」另一版友對他所發的文章作出說明,闡述,我相信儘管要求會有多無理,但身為一個版友,我總有權利要求此事。如果版管非要假定我有使用版規不可,那請你證明我在什麼地方使用過版規壓人。
而我也不能同意你用「盤問」的字眼,在我的問題中,沒有使用任何詞彙強迫他人回應我的問題,也沒有使用「外力」強迫他人。請問你們定義的「盤問」是什麼?

你們要用群眾壓力治人,我並不反對,但請版管在加罪前,先做好一個完整的證明來說明我犯下的是什麼事。(便當我是白木,請說清楚因為什麼原因而禁止我發言一周,如果我同意反方的論點,根本便不會發生這場辯論)

我想雖然我已經被禁言,但我總有上訴的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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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發表於: May 30 200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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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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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沒有人希望聽見我的立場,本來想學太空漫遊,不過最後我還是來參一腳了。


先對張三兄說:

張三兄,我覺得用到「挑釁」、「盤問」來形容這件事情,的確是嚴重了點。不過我會用「不友善的語氣」來形容你的留言。對於dg要離去一事,普洱表示可惜,你希望他解釋他因何感到可惜。最後普洱也編輯了他的留言,回答了你這個疑問。假如普洱沒有回答你的問題,相信他亦不至於「灌水」。

我沒有資格去教訓你如何做板管,我只是有一點點心得與你討論,如果當你覺得一位板友的留言似有灌水時,若以PM來請對方充實一下留言,讓對方有一個下台階,效果會否更好呢?(當然hi, agree,是,讚 那些留言就不用說啦)

你當板管是很勝任的,不過如果可以的話,可否多網開一面?尤其對新人。

對於普洱和dg,你會否覺得他們好像很無辜?

當偶然見到板友(猶其是新板友)的留言中,說到「若板管覺得灌水,請冊」這種字眼時,我就會感覺不舒服,何解他們要這麼說呢?明明是暢所欲言的,卻要怕被指灌水?當你見到這種留言時,你會覺得怎樣呢?

對懶蛇兄說:

你要用禁言的目的,大概是想令大家都冷靜一下後才再發言。不過我覺得對於你、對於張三,其實都沒意義的。你與張三都是思想成熟的成年人,要用膠紙封口才可以令你們冷靜的話,未免太小看你自己和張三了。你現在想回應我也回應不到,是否很慘呢?嘿嘿。再者,現在張三不是亦可以用訪客身份留言嗎?

如果要陪人受罰的話,那就更加不必了。若自問無理虧的,罰什麼?

希望你可以停止禁言,因為我覺得「禁言」這種懲罰的對象並不適用於你們兩個成熟的人身上。


對其他人說:

張三與普洱之間的語言衝突已經解決了,如果大家是想為普洱抱不平的話,相信亦已經達到目的,當事人亦無受委屈之感(應該吧?)若果大家是為聲討張三而來,那麼請大家停一停吧,再要張三舌戰群儒,也不是好玩的,我也不想再看到這麼多字的文章,更加不要攪到公投來,讓被擺了上台的可以走下台好嗎?

還有一點,我深信大家清楚明白「每月之星」舉辦的目的,若然有人投錯了票的話,請自行去修改就好了,不要把事情攪的那麼複雜。

對元直兄說:

元直兄,其實對於我們板管而言,若制訂一套板管守側指引以佐大家在處理板務時有所參考,你認為是否可行?





另外,究竟李亮之魂是否李亮兄呢?有無人可以回答我?

本篇文章已被 嘿嘿嘿 於 May 30 2004, 16:52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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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仲達
發表於: May 30 2004,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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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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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訪客_張三 @ May 30 2004, 06:15 PM)
你們要用群眾壓力治人,我並不反對,但請版管在加罪前,先做好一個完整的證明來說明我犯下的是什麼事。(便當我是白木,請說清楚因為什麼原因而禁止我發言一周,如果我同意反方的論點,根本便不會發生這場辯論)

我想雖然我已經被禁言,但我總有上訴的權利吧。

不要說成是十幾個人聯合起來屈你一個

QUOTE
以及挑釁、盤問等不當語氣


"等"字的意思就是etc.不當語氣並不單指挑釁與盤問,
恐嚇亦可以是不當語氣的一種.只是"不當語氣"的範圍比較廣,不可能全部列出
但不等如挑釁盤問就是不當語氣的所有

QUOTE
我想雖然我已經被禁言,但我總有上訴的權利吧。

那我開個記名投票,讓陪審團告訴你上訴失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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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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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孫中山在香港大學演講,宣稱他的革命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他說,香港的秩序整齊而安穩,與中國的混亂腐敗成強烈對比,激發他發動革命。「我恆默念...何以如此不同?外人能於七八十年間在一荒島上成此偉績,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乃無一地如香港者,其故安在?」---<<香港簡史>>
***

講左咁耐, 幾時先出老解?

***

紅皮狗應該係有色盲, 只見紅色, 別色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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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威利
發表於: May 30 2004,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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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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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不好意思,但我反對版管的決定。如要將我定罪,請先證明我的留言中如何有"挑釁、盤問等不當語氣。"(當然,版管可以不作回應,我沒有任何權力可以挑戰你們)

首先必須要你了解的是,bold了挑釁、盤問等不當語氣那一句,是為了強調你有不當語氣,而不是說你有粗口、色情留言。我本意沒說你有挑釁。不當語氣,是指你「被認為有灌水成份」一句,含有與事實不符的警告成份,令板友不安,而你以個人的價值觀和主觀判斷,認為普洱不為他的可惜言辭解釋,便是只屬留於表面的客套話,令板友不快。盤問方面,你不適當、無理地要求普洱作出不是他有責任要作出、而你也沒權利要知道的解釋,就是盤問。說詳細一點,其實本來你問普洱何故可惜,是無傷大雅的,關鍵是「被認為有灌水成份」一句,好像「你不告訴我可惜的原因,就是你錯」,儘管你可能沒有這個意思,事實卻是造成了壓迫人的效果。
或許「干涉他人私事」比「盤問」更適合吧,如果你需要,那麼我在板規寫清楚一點也不妨,不過其實一個「等」字也很足夠了,hksan的板規,不是要像法律條文一般鉅細無遺吧。

QUOTE
我想再澄清多次,我沒有動用過任何版規/我在什麼地方使用過版規壓人。


我想是你自己誤會了吧。你看清楚我有沒有說你用板規壓人。我說過的只有「是他對板規和留言質素的執著」,我說這句話,理由是你對普洱說「被認為有灌水成份」,這是你對板規、留言質素很執著,而說出令板友不快之言論的結果。
至於這句「各位今後要引用板規指責犯事者並無不可」,我是對各位說,不是對你說,明白了吧?

QUOTE
我只是以版友身份來「要求」另一版友對他所發的文章作出說明,闡述,我相信儘管要求會有多無理,但身為一個版友,我總有權利要求此事。

你知道自己無理,還覺得自己有立場去要求別人啊?你覺得自己有權利作出無理的要求?你的要求既然會令旁人不快,你就沒權利令別人不快。

QUOTE
如果我同意反方的論點,根本便不會發生這場辯論

恕我直言,世上有多少犯人會覺得別人對、自己錯的呢?如果疑犯同意控方的說話,就不用審訊了。現在既然都沒人覺得你對,那麼就等於宣判了你guilty吧。

QUOTE
我想雖然我已經被禁言,但我總有上訴的權利吧。

哈,你當然有權上訴,不過我想你未得批准的話,還是沒權發言吧,坐牢的人想上訴,也沒權越獄走出來喊上訴吧。如果你想上訴,你可以找人代表你向板管表達上訴的意願,當然你要向你的代表人交代清楚你上訴的理據。
今次我就容忍你在未授權的情況下發言,再有被板管發現你以訪客身份發言,那麼只好加重你的刑罰了。而你的上訴權,則已被你使用了。



很討厭這樣的咬文嚼字,希望你會明白自己的問題到底是甚麼。所有有留言的人都覺得你有問題,我認為你應該嘗試反省,勝於繼續字字爭辯到底,徒然令hksan的空氣更加冰冷而已。當然你不悟,或者你之悟與眾不同,也是你自己的選擇,不過你亦當然要為你的選擇負責。

本篇文章已被 楊威利 於 Jun 1 2004, 04:39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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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May 31 2004,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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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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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元直兄,其實對於我們板管而言,若制訂一套板管守側指引以佐大家在處理板務時有所參考,你認為是否可行?

可以,其實某些規則也是以不成文的方式存在著。我覺得最主要的一條(嘿你也建議過)是應該在易有爭議的事情上先與其他板管取得共識,如果無法取得共識,則進行決策投票,其他就有待大家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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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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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發表於: May 31 2004,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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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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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May 31 2004, 09:03 AM)
QUOTE
元直兄,其實對於我們板管而言,若制訂一套板管守側指引以佐大家在處理板務時有所參考,你認為是否可行?

可以,其實某些規則也是以不成文的方式存在著。我覺得最主要的一條(嘿你也建議過)是應該在易有爭議的事情上先與其他板管取得共識,如果無法取得共識,則進行決策投票,其他就有待大家補充了。

既然你沒有反對,那麼我嚐試draft出這個指引出來,內容如下:

<<hksan討論板管理員工作指引>>draft

1.此指引的對象為負責處理hksan討論板事務的執行人員(下稱板管),即包括官階為賢臣、太守、軍師及君主。此指引的目的在於給予各管理人員於處理板中事務時有所參考,然而此指引非強制執行的規條。

2.板管的身份乃為hksan服務的工作人員,其身份地位與其他板友無異。

3.板管於處理討論板事宜時,應以解決事情為目的,以調解板友間的紛爭,建立友善的關係為主。請盡量低調處理板友間的爭執,例如在遇上紛爭時,請先以PM或其他方式私下與當事人了解情況;若彼此得不到共識,才於盧江城設題請大家討論;當討論最後仍得不到共識,在得到其他板管的同意下,才展開決策投票。

4.承指引2,板管與板友間的對話宜以平輩身份溝通,莫以說教、挑釁、諷刺等語氣溝通。

5.對於新板友,請盡量把尺度放鬆一點。並多以PM方式指導,除非事態嚴重,否則請網開一面。

6.板管間請多作溝通,以建立團體精神


請元直兄及各位板友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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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孝直
發表於: May 31 2004,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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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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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嘿姐,李亮之魂是李亮兄~當晚我和李亮兄討論板中事宜,
就請他回來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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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中的昭文

欲語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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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政
發表於: May 31 2004,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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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拉斯艦隊與荊揚軍樂團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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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楊兄意願,把post轉到這裡。
轉懶蛇的話:

"張三兄﹐也許你現在憤恨難平。但我希望你能冷靜下來﹐思考一下。

你現在被禁言﹐我在這件事上是個無關的無辜者﹐我陪你一起受罰﹐你禁言七天我也陪你禁言七天。

你覺得我無聊也好﹐怎樣也好﹐我只希望你可以用這七天的時間﹐反省一下。正如我所說﹐辯是無用﹐我不想你認輸、認錯﹐我只想你領悟。

總之﹐我希望你看在我無罪受罰的面上﹐暫時冷靜下來、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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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May 31 200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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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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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在自由民主下都要加多一句說話於板規內。

所有決定都以君主的最後決定為準。

這是我覺得應該給君主的權力。hksan就是缺少了一個強而有力的中央,才使很多東西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以前有軍師、雲長,現在呢?我們雖然有四位君主,但這四位君主和沒有基本上沒有分別,我不是說他們不做事,而是他們很少能夠對討論板的事作出最有效的決定和監察,就好像我們板管開投票,很多時候總是沒完沒了,不了了之,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君主應該就會自動擁有他的權力去管理這個結果,而且對一些就連板管也處理不到的事情,君主就應該自動行使他們的權力去處理一切(就好像今次的的停權事件,我覺得羊處理得不錯,做事應該這樣果斷)。

我提出這個建議,亦是因為我相信狼、元直等四位君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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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May 31 200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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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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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嘿嘿嘿 @ May 31 2004, 01:52 PM)
QUOTE (徐元直 @ May 31 2004, 09:03 AM)
QUOTE
元直兄,其實對於我們板管而言,若制訂一套板管守側指引以佐大家在處理板務時有所參考,你認為是否可行?

可以,其實某些規則也是以不成文的方式存在著。我覺得最主要的一條(嘿你也建議過)是應該在易有爭議的事情上先與其他板管取得共識,如果無法取得共識,則進行決策投票,其他就有待大家補充了。

既然你沒有反對,那麼我嚐試draft出這個指引出來,內容如下:

<<hksan討論板管理員工作指引>>draft

1.此指引的對象為負責處理hksan討論板事務的執行人員(下稱板管),即包括官階為賢臣、太守、軍師及君主。此指引的目的在於給予各管理人員於處理板中事務時有所參考,然而此指引非強制執行的規條。

2.板管的身份乃為hksan服務的工作人員,其身份地位與其他板友無異。

3.板管於處理討論板事宜時,應以解決事情為目的,以調解板友間的紛爭,建立友善的關係為主。請盡量低調處理板友間的爭執,例如在遇上紛爭時,請先以PM或其他方式私下與當事人了解情況;若彼此得不到共識,才於盧江城設題請大家討論;當討論最後仍得不到共識,在得到其他板管的同意下,才展開決策投票。

4.承指引2,板管與板友間的對話宜以平輩身份溝通,莫以說教、挑釁、諷刺等語氣溝通。

5.對於新板友,請盡量把尺度放鬆一點。並多以PM方式指導,除非事態嚴重,否則請網開一面。

6.板管間請多作溝通,以建立團體精神


請元直兄及各位板友comment

其實我覺得,有沒有必要制定這麼多規則?

基本上,hksan已經有一大堆板規,板管依照這些板規去行駛他的義務,我覺得已經很足夠。

再制定工作守則,會不會變得太過複雜?

板規限死板友、工作守則限死板管,我其實是反對hksan制定太多規則的。

老實說,如果是一個行政複雜的政府,制定法律無可口非。

但對於一個這麼的一個討論板,有必要制定如此多的規則嗎?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我其實很早已經提出過,hksan的很多很多東西和規則,有時會變成「作法自閉」。

規距,是永遠都定不完的,因為犯罪的方法層出不窮。hksan板友引以為傲的東西,是自律精神,既然選得出來當板管,我相信板管的自律性是得到認同的。如果不相信板管的工作能力,我覺得亦不必選他,而且到目前為止我亦看不見有板管、太守等有需要制定出工作守則去管理他的工作。而你看亦得出,板管的處理手法亦越來越成熟,不停的改進中。

但如果大部份人認為有必要制定這份工作守則給板管去替大家工作,那我亦會接受。

本篇文章已被 武襄 於 May 31 2004, 15:5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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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練鷹
發表於: May 31 200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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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指引並非強制執行,只是作為所有版管處理版務時的一份參考,希望可以較統一地處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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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我和你現在都只剩下一成的力量,到最後你還是不能勝過我。」
『不,我還可以作出最後一擊。』
「嘿,你用最後的力量作出攻擊,即使能勝我也抑壓不下決鬥時所受的傷,到時你定必要做我的陪葬,為了那樣的一個女人,值得嗎?哈哈哈哈哈…………」
『值得!因為她是我的同伴!像你這樣自以為是,自私自利的人,是永遠不明白,什麼叫同伴!什麼叫團隊!更不明白同伴存在的意義!!來吧,來接下我以燃燒生命為代價的最後一招吧!!去吧,烈焰天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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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May 31 200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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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強制執行,我覺得便無需定了,定了我覺得便要有執行的需要,不然我們為甚麼要討論一份根本無需要執行的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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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發表於: May 31 200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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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這些經驗老到的板管,當然不用理會這些指引,也會管hksan管的很好。但對於其他初試管理的板友呢?又或者我這種當了那麼久還做不好的板管呢?再者,集師廣益,元直兄有一套管理心得,議兄有一套管理心得,楊威利又有他的一套,ABC亦有他的一套,誰敢說他那套是最完美的?何不大家來分享一下,制訂一套板管指引予各位板管於被任命為板管時,得到參考。


我的目的不是叫板管去守規矩,而是for reference, guide作為板管應持的態度與及做法。其實你可以見到我提出的並非真的那麼難以執行吧?


世上除了法律,還有一種東西叫做指引。不強制你去遵守,但不代表這就沒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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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May 31 200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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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經驗老道,我比起元直、羊和其他板管亦沒他們這麼好,我當板管的時間比嘿姐你還少呢

我只是覺得,有沒有必要做得這麼複雜,板管有問題互相交換意見,當然可以,但升華到制定工作守則或者內部指引,會不會誇張一點?

而這守則定b月之後,萬一將來板管不依這個守則去做,會不會因此被板友引為話柄呢?你可以說你沒做錯事那用怕,但現在hksan的氣氛,很大部份原因就是因為制定規距以後,被不適當引用而做成的結果。

我認為,開一個post,給板管分享自己處事經驗,比起制定一份這樣的不成文規定來得比較彈性,如嘿姐你所說,每個人經驗不同,全都拿來做規距,這份參考守則豈不是會無限不停的加長?而且每個人處事方式都不一樣,這麼多不同的意見又怎樣才能評定為「最應該加入這份守則」的條文?既然作為參考,比較彈性和寬鬆一點不好嗎?

這只是我個人的少少意見,我是比較傾向於自由一點和寬鬆一點的方式去處事,正如大家都覺得,hksan是一個大家庭,是一個給大家飯後輕鬆相聚、有限度吹水、和互相討論的地方,以前hksan沒有這麼多規距也可以這樣以自律而治,治得比現在還好,為甚麼現在為板友定了比以前多的板規之後,還要為板管定這麼多參考資料來為人民服務呢?輕鬆一點和自由一點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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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雄偉
發表於: Jun 1 200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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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 終歸比太認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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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兄武兄的說法

我沒有甚麼大理由, 只是, 我一直都堅持要"輕鬆"。
引武兄之言:
QUOTE
輕鬆一點和自由一點不好嗎?


本篇文章已被 劉雄偉 於 Jun 1 2004, 02:04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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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路之難, 難於上青天!!!
夫白木者,好大喜功,自以為是,有神經錯亂之腦,胡言亂語之嘴也。
by仲達


成年人總以為無限的關心是好的, 卻不知道物極必反的道理。家庭的爭執, 恐怕有一半以上是這個原因。

人生四流:要風流不要下流, 做一流不做九流

願世界人渣永遠消失, 願無名偉人浩氣長存!
適當地使用自己的自由而不會令別人不安, 就是hksan友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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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房
發表於: Jun 1 2004,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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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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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許在下說一些個人意見,阮對於什麼板規、什麼指引沒什麼興趣去看。各位可能會覺得在下很不負責任,不過在下想說一點,那就是在適當的時候停止板上的糾紛,這樣不是已經很足夠嗎?
到底板管是不是需要擺出一個板管的樣子?能不能像以往一樣,所有板友都沒有身份限制地聊天?

每個人對事件的看法都不同,指引和規定不是不需要,只是不要太過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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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Jun 1 2004,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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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張子房 @ Jun 1 2004, 10:10 AM)
請容許在下說一些個人意見,阮對於什麼板規、什麼指引沒什麼興趣去看。各位可能會覺得在下很不負責任,不過在下想說一點,那就是在適當的時候停止板上的糾紛,這樣不是已經很足夠嗎?
到底板管是不是需要擺出一個板管的樣子?能不能像以往一樣,所有板友都沒有身份限制地聊天?

very agree la!

做左參考係冇所謂, 但要人睇?
oh! 有事先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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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發表於: Jun 1 20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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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武襄 @ Jun 1 2004, 03:47 AM)
我不是經驗老道,我比起元直、羊和其他板管亦沒他們這麼好,我當板管的時間比嘿姐你還少呢

我只是覺得,有沒有必要做得這麼複雜,板管有問題互相交換意見,當然可以,但升華到制定工作守則或者內部指引,會不會誇張一點?

而這守則定b月之後,萬一將來板管不依這個守則去做,會不會因此被板友引為話柄呢?你可以說你沒做錯事那用怕,但現在hksan的氣氛,很大部份原因就是因為制定規距以後,被不適當引用而做成的結果。

我認為,開一個post,給板管分享自己處事經驗,比起制定一份這樣的不成文規定來得比較彈性,如嘿姐你所說,每個人經驗不同,全都拿來做規距,這份參考守則豈不是會無限不停的加長?而且每個人處事方式都不一樣,這麼多不同的意見又怎樣才能評定為「最應該加入這份守則」的條文?既然作為參考,比較彈性和寬鬆一點不好嗎?

這只是我個人的少少意見,我是比較傾向於自由一點和寬鬆一點的方式去處事,正如大家都覺得,hksan是一個大家庭,是一個給大家飯後輕鬆相聚、有限度吹水、和互相討論的地方,以前hksan沒有這麼多規距也可以這樣以自律而治,治得比現在還好,為甚麼現在為板友定了比以前多的板規之後,還要為板管定這麼多參考資料來為人民服務呢?輕鬆一點和自由一點不好嗎?

1.是把眾人的意見conclude and summarize,不是一直accumulate落去,所以不會出現「無限不停的加長」。你誤解了。

2.明白到你憂慮指引會收緊板管權力,造成管理上的束縛。然而指引的內容不是法律條文,不會出現「不准乜乜」的字眼,而是以勸喻式的字眼。

再者,我引我suggest的指引,「板管的身份乃為hksan服務的工作人員,其身份地位與其他板友無異。」,如果連這種指引也會對你構成壓力、令你覺得不輕鬆、不自由的話,看來我未能領悟到你的自由和輕鬆境界了。


anyway,誠介之言,等下次再出現馬孟起事件、張三事件等後,再去商討吧~



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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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Jun 1 20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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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嘿嘿嘿 @ Jun 2 2004, 12:26 AM)
QUOTE (武襄 @ Jun 1 2004, 03:47 AM)
我不是經驗老道,我比起元直、羊和其他板管亦沒他們這麼好,我當板管的時間比嘿姐你還少呢

我只是覺得,有沒有必要做得這麼複雜,板管有問題互相交換意見,當然可以,但升華到制定工作守則或者內部指引,會不會誇張一點?

而這守則定b月之後,萬一將來板管不依這個守則去做,會不會因此被板友引為話柄呢?你可以說你沒做錯事那用怕,但現在hksan的氣氛,很大部份原因就是因為制定規距以後,被不適當引用而做成的結果。

我認為,開一個post,給板管分享自己處事經驗,比起制定一份這樣的不成文規定來得比較彈性,如嘿姐你所說,每個人經驗不同,全都拿來做規距,這份參考守則豈不是會無限不停的加長?而且每個人處事方式都不一樣,這麼多不同的意見又怎樣才能評定為「最應該加入這份守則」的條文?既然作為參考,比較彈性和寬鬆一點不好嗎?

這只是我個人的少少意見,我是比較傾向於自由一點和寬鬆一點的方式去處事,正如大家都覺得,hksan是一個大家庭,是一個給大家飯後輕鬆相聚、有限度吹水、和互相討論的地方,以前hksan沒有這麼多規距也可以這樣以自律而治,治得比現在還好,為甚麼現在為板友定了比以前多的板規之後,還要為板管定這麼多參考資料來為人民服務呢?輕鬆一點和自由一點不好嗎?

1.是把眾人的意見conclude and summarize,不是一直accumulate落去,所以不會出現「無限不停的加長」。你誤解了。

2.明白到你憂慮指引會收緊板管權力,造成管理上的束縛。然而指引的內容不是法律條文,不會出現「不准乜乜」的字眼,而是以勸喻式的字眼。

再者,我引我suggest的指引,「板管的身份乃為hksan服務的工作人員,其身份地位與其他板友無異。」,如果連這種指引也會對你構成壓力、令你覺得不輕鬆、不自由的話,看來我未能領悟到你的自由和輕鬆境界了。


anyway,誠介之言,等下次再出現馬孟起事件、張三事件等後,再去商討吧~



講完

首先,我並不覺得這份指引對我構成壓力,我一向是說「需要」和「不需要」的問題。

我並不是憂慮指引會收緊板管權力,是憂盧這份東西出了之後,反而會做成更多爭執。其實我已經說了,如果板管不依照這份指引去做,會發生怎樣的問題呢?板友拿著這份指引說板管處事不當,板管說我沒有必要照這份東西做事,但可能又會有人說不依著這份東西做事那寫出來的目的又是甚麼?給板管參考?參考完又不拿來做參考那寫出來做甚麼?

我並不反對收集眾人的意見,但我反對又要明列一些大堆東西和條文來,我說過了,開一個topic給大家寫上自己的意見去給板管參考或者互相交換意見就可以了。

我自由和輕鬆的境界在於:
這只是一個「討論板」,為甚麼上來看個討論板還是去面對一些不必要的規距和一大堆條文式東西?試問全世界有多少個討論板會像hksan一樣制定這麼多「政制」來管理討論板?大部份板友上來的目的只是想輕鬆和自由,是來討論一些三國、時事、game等topic,而不是上來討論板規和板管問題,hksan自軍師和雲長走了這幾年中已經不停的沒完沒了的討論這些東西,很多人都覺得很累很累了,我沒有其他希望,只是希望真的有一天各位上來是真正的「聊天吹水講話題」,而不是無止境的「吵架互罵論板制」。

講完。

本篇文章已被 武襄 於 Jun 1 2004, 18:02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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