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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n |
發表於: Jan 8 2005,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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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9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02-2004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關於聖經
問:根據聖經,…… 答:這是解釋的其中一種。釋經書中有些地方也有幾個解釋,應該跟邊個? 問:(1) 聖經無誤。 (2) 聖經就是真理,是神所默示的。 (3) 聖經經文都互相協調連貫,又毫不矛盾。 答:聖經其實是充滿矛盾錯謬的書。〔錯誤百出的聖經(簡體原版 TXT)(繁體版 HTML)〕〔The Skeptic's Annotated Bible〕 問:某人對聖經是矛盾及邪惡的解釋是斷章取義。 答:怎樣斷章取義?正解又是甚麼? 問:了解上文下理,以及當時文化背景後,你便會真正了解。 答:駛唔駛係以色列住番三五七年? 問:聖經XX版有翻譯問題,看看聖經的原文(希臘文、希伯來文)的意思便不會誤解。 答:誰有聖經全文原文無誤翻譯本?不是要我去學希臘文、希伯來文吧? 問:看完整本聖經,你才會真正明白它的意思。 答:沒有人吃下一整隻臭蛋,才會斷言蛋已經壞了〔臭蛋理論〕。 關於神的存在 問:我感覺到神真實的臨在,在我個人經驗裡及祈禱中。 答:幻覺是精神分裂或思覺失調的病徵,另外亦會出現在被催眠者身上,患者會聽到或/及看見一些不存在的事物。 問:神是無始無終、自有永有〔"I am that I am"〕。 答:自己令到自己存在? 問:神無所不在。 答:在南京大屠殺的時候也在嗎? (如果不在即是沒有啦, 如果在仲大鑊,即是袖手旁觀,應受笞刑+宮刑) 問:誰可否定神的存在? 答:無法證明不存在,不代表即證實存在。〔十度門的故事〕 問:神在……行過神蹟。 答:其他宗教的神亦在其他地方有神蹟,我該信邊個? 問:神的存在已在聖經確鑿地記載了。 答:恐龍現在還存在的,在我寫的《恐龍經》中有記載,而《恐龍經》的內容是恐龍親自告訴我的,絕對可信。 關於神的屬性 問:神愛世人,神就是愛。 答:神愛非洲饑荒的兒童,和地震中受難的人嗎? 問:苦難是神給我們(靈魂)的考驗與試煉。〔靈魂鍛煉論〕 答:有甚麼要被強姦才能鍛煉到?那麼是否人人都要被強姦? 問:神以他獨生子的性命,流寶血赦免我們的罪。 答:如果明知死後會復活,耶穌「死」的意義極其量只是做場戲給我們看! 問:信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獄。 答:該信那個宗教的神?信錯神也會下地獄的! 問:人的智慧不能了解神。 答:那你又知佢真係愛你? 問:神無所不能。 答:神能否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呢?〔石頭問題〕 問:神是全知、全在、全能、全善。 答:神願意阻止邪惡,但不能嗎?那麼祂便不是全能。 祂能、但不願意?那麼祂是惡毒的。 祂既能、且願意?那麼邪惡從何而來? 祂既不能、且不願意?那麼為何叫祂做神?〔伊比鳩魯的謎題〕 問:上帝的善不等於人的善。 答:如果上帝的善只等於人的惡,只表示他是魔鬼。 問:耶穌在世時同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神人二性〕 答:神是全能,人不是全能。耶穌在世時既是全能,又不是全能? 問:我們相信三位一體的神,聖父、聖子、聖靈有相同的屬性、同榮、同尊。 〔三位一體〕 答:你真正「明白」甚麼是三位一體嗎?這並非出自聖經,乃後人為解釋「上帝是神、耶穌又是神,但卻只有一個神?」而創作出來但卻不能清楚表達的概念。 問: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所以人體結構精密、完美。 答:人類的盲腸,除了會發炎而需要切除外,還有甚麼用? 關於基督徒 問:信主的人得喜樂。 答:喝醉了的人也比較開心,但這都不是高水準的快樂來源。 問:信主的人有明確的人生目標。 答:人生的意義各人不同,是靠自己去賦與意義與努力爭取,而不是像傀儡或奴隸般時時刻刻「榮耀神」。 問:信主的人要謙卑、順服,並要常常榮耀神、讚美神。 答:神原來很喜歡別人的讚美,跟歷史中暴君的特性一樣。 問:做壞事的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答:基督徒的身份就是「因信稱義」,還有分甚麼真正的、虛假的? 問:基督徒不是聖人,樹大有枯枝。 答:當神職人員也做出不道德的事時,那代表「樹幹、樹根」也枯了。 問:基督徒的行為不代表基督教思想的好壞。 答:思想本身並無好壞,但思想影響行為,以行為衡量思想是合理的。 問:這是人的問題,不是神的問題。 答:既然基督徒有這麼多問題,請不要再向人傳教了。 問:基督徒/教會/基督教充滿愛與包容。 答:剛好相反,教會備受各方議論,批評它的排他與歧視,包括性取向、應徵者信仰、性別、伴侶信仰、其他宗派、學生信仰;歧視乃源於仇恨、不是愛。 問:十一奉獻是信徒的本份。 答:這不是聖經的教導,而是教會因應財務需要從聖經「引申」出來的傳統。〔十一奉獻、The Tithe-NOT!〕 問:信徒尋覓伴侶一定要找信徒,那便可在天國再會。 答:如未死的一方再娶/嫁,天堂將有三角關係。 問:「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所以信徒不可和非信徒拍拖/結婚。〔一軛論〕 答:聖經沒有指明限於男女關係;難道教徒不會與非教徒做生意嗎?〔聖經角度〕 問:不信者下地獄,如未曾接觸過福音者,則視乎在世時的行為。 答:傳福音就好比四處下毒,假如不吃解藥(不信教)便會中毒身亡(下地獄),所以應正名為「傳禍音」。 著名理論 問:凡事必有它的第一因,那就是上帝。〔第一因論證,A Causeless Cause〕 答:第一因未必是你所形容的上帝。 問:如果信神而最後沒有神,只失去少量金錢與時間;但如果不信神而最後有神,你便會下地獄!〔Pascal's Wager〕 答:該信那個宗教的神?信錯神也會下地獄的! 問:(1) 宇宙井然有序,不是偶然的,所以必有創造者。〔設計論證,Argument From Design〕 問:(2) 在沙漠發現了一隻手錶,難道認為沒有製造這手錶的人嗎?〔鐘錶匠論證,Watchmaker Argument〕 答:誰創造了「創造者」? 問:有絕對/客觀的道德規條,因此必有一個絕對的道德規條定立者,它就是神。〔道德論證〕 答:世界各地道德、文化皆不同,例如對同性戀、安樂死、一夫一妻制等都沒有一致看法。 問:上帝是一切可能想像中最偉大的本體。假如它不存在,就還有一個比它更偉大的本體可被想像到。因此,上帝是存在的。〔本體論證,Ontological Argument〕 答:孫悟空是一切可能想像中最好打的神仙。假如它不存在,就還有一個比孫悟空更好打的神仙可被想像到。因此,孫悟空是存在的。 問:很多人相信有神,因此,神很有可能存在。〔公認論證〕 答:很多人在黑死病時期都相信疫症是由魔鬼引起;以前中國有瘟疫時,大多數村民也認為是瘟神作崇。 問:耶穌自稱是神,祂不是瘋子、騙子,就真的是神。〔Trilemma〕 答:(1) 古往今來,都有一些瘋狂而具口才、又自我催眠認為自己是神的狂熱教派領袖。 (2) 根據聖經記載,耶穌從沒有自稱為神,這是其他門徒在耶穌死後才說的。 邏輯與理性 問:邏輯不能解決一切。 答:誰說它能?但邏輯卻可以使人分辨謬誤,免墮思考陷阱。〔常見謬誤列表、邏輯謬誤〕 問:神/聖經超越邏輯。 答:「超越」在這裡真正的意思是「不符合」;某廁所不符合衛生標準,可以說成「超越」衛生標準嗎? 問:人有人的邏輯,神有神的邏輯。 答:非人的邏輯,在瘋子口中常聽得到。 問:單靠理性,不能完全明白。 答:不理性地相信,即是一種迷信、盲信。 問:(1) 信了之後你才能明白。 問:(2) 信教正如吃蘋果,你未吃前永不清楚那蘋果的味道。〔蘋果理論〕 答:正如吸毒之後才能明白毒品的害處嗎? 問:我們要對神有信心。 答:如果你不完全清楚了解「神」,你正在對一個你不清不楚的物體有信心; 如果你完全清楚「神」的一切,強調「信心」有甚麼用? 科學 問:科學不能解釋一切。 答:誰說它能?但科學精神在於追求真理、探索未知,而不是將解釋不到的事情訴諸鬼神。 問:進化論不可靠。 答:為何肺癆箘受藥後,會變成帶抗藥性? 問:神超越科學。 答:「超越」在這裡真正的意思是「不符合」;某廁所不符合衛生標準,可以說成「超越」衛生標準嗎? 其他 問:牧師/傳道人/宗教科老師說X教有……的問題。 答:對於有明顯立場的知識來源,應審慎地求證;想客觀地了解其他宗教,請參考網址 Ontario Consultants on Religious Tolerance. 問:某人對基督教/聖經的指摘/批評是源於不理解/不明白它的真理。 答:理解、明白不等同於認同、接受。 問: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的分別是甚麼? 答:通常教徒都不鼓勵別人問的問題,因為這象徵分裂、不和;坊間的有關文章大都有立場(偏幫己方或抹黑對方),看此簡表會較為客觀。 問:教會積極參與社會福利、醫療及興辦教育,對社會作出不少貢獻。 答:這世上不只基督教行善及教育。受挫的弱勢社群、心智未成熟的小孩,會因耳濡目染、感激和權威性,而較容易被灌輸宗教思想;同時亦能以貢獻社會的名義搏人好感,利於籌募經費。 問:為何那麼多人反基? 答:不同人有不同的答案,以我來說,批評基督教並無金錢奉獻及其他利益回報,真正原因就是因為「愛」。我只想教徒不再被神棍操控,以似是而非的理論蒙騙別人,蒙騙自己。 問:每人都有宗教自由,你有權不信基督教,但你無權反/批評基督教。 答:每人都有言論自由,據理批評不代表不尊重宗教自由。〔聯合國人權宣言(英語版)(繁體版節錄)〕 問:請尊重別人的宗教,不要踐踏宗教。 答:世上的宗教不只是基督教,請基督徒先尊重別人的宗教,別再盲目指摘別人迷信、拜偶像、異端邪說等。 問:(1) 這個星期日我帶你返教會吧。 問:(2) 我帶領你一起祈禱吧。 答:基督徒尊重自己的宗教,而拒絕參與其他宗教儀式(例如上香);他們也應尊重沒有信仰的人,不去誘使他們參與基督教的宗教儀式。 問:有沒有離開基督教的人的個案? 答:請參考離教者之家或 Leaving Christianity. 插到體無完膚啦 ![]() 本篇文章已被 Dinn 於 Jan 8 2005, 02:24 編輯過 -------------------- 矇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 摀上耳朵就以為聽不到
而真理在心中 創痛在胸口 還要忍多久 還要沉默多久 如果熱淚可以洗淨塵埃 如果熱血可以換來自由 讓明天能記得 今天的怒吼 讓世界都看到 歷史的傷口 |
SS-N-19 |
發表於: Jan 8 2005,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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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仕官 ![]() ![]() ![]() 發表數: 50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31-2004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信基督教不一定就是基本教義派,是基本教義派不一定就是極端份子,此篇問答思考十分混亂,作者的反基情結本身就很偏激,常常問非所答,為罵而罵。
-------------------- P-700 3M-45 Gra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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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Jan 8 200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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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類似的文章﹐針對天主教、回教、道教、佛教、摩尼教、訓覺的也有﹐針對共產黨、國民黨、民進黨、民主黨、民建聯、鄭經翰、梁國雄、曾灶財的也有﹐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香港特區政府、美國、埃塞俄比亞的也有。
寫的人嘛﹐法輪功、天鷹教、五岳劍派、義和團、彩虹道天橋底露宿者也有。 要插的話﹐國父也能被插。要捧的話﹐大賊也能被捧。 政治宣傳文﹐想怎寫也行。 呵欠。 ![]() 本篇文章已被 懶蛇 於 Jan 8 2005, 11:54 編輯過 -------------------- ![]() |
參謀ABC |
發表於: Jan 8 200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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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 ![]() ![]() ![]() ![]() ![]() ![]() ![]() ![]() ![]() ![]() ![]() 發表數: 3,458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5 聲望:1860 ![]() |
SS兄看看轉貼者是誰不就全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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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
發表於: Jan 8 200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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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10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6-2005 活躍:0 聲望:-28 ![]() |
自問自答也叫論証啊?
我開眼界了。 |
阿暪 |
發表於: Jan 9 200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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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品官 ![]() ![]() ![]() ![]() ![]() ![]() ![]() ![]() ![]() ![]() ![]() ![]() 發表數: 5,27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8-17-2004 活躍:16 聲望:1208 ![]() |
因人廢言???
這篇文章不是要論証甚麼,只是針對基督教一些不對的地方嘛. 還有,這篇文章不似是針對所有基督教徒吧. 但其中亦有少量為罵而罵的對答. -------------------- 暗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錚鳴
眼前飛揚著一個個鮮活的面容 湮沒了黃塵古道,荒蕪了烽火邊城 歲月啊!你帶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興亡誰人定啊!盛衰豈無憑啊! 一頁風雲散啊...變幻了時空 聚散皆是緣啊!離合總關情啊! 擔當生前事啊...何計身後評? 長江有意化作淚,長江有情起歌聲 歷史的天空,閃爍幾顆星 人間一股英雄氣... 在馳騁縱橫... |
阿暪 |
發表於: Jan 9 200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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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品官 ![]() ![]() ![]() ![]() ![]() ![]() ![]() ![]() ![]() ![]() ![]() ![]() 發表數: 5,27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8-17-2004 活躍:16 聲望:1208 ![]() |
這篇文章又真的有些地方邏輯混亂...
-------------------- 暗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錚鳴
眼前飛揚著一個個鮮活的面容 湮沒了黃塵古道,荒蕪了烽火邊城 歲月啊!你帶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興亡誰人定啊!盛衰豈無憑啊! 一頁風雲散啊...變幻了時空 聚散皆是緣啊!離合總關情啊! 擔當生前事啊...何計身後評? 長江有意化作淚,長江有情起歌聲 歷史的天空,閃爍幾顆星 人間一股英雄氣... 在馳騁縱橫... |
夏侯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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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丕無雙 ![]() ![]() ![]() ![]() ![]() ![]() ![]() ![]() 發表數: 793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6 聲望:65 ![]() |
容許我這邪教徒說一句… 「這是好文!≡▽≡+@」
↑這條問答啊…≡▽≡+@ 簡直是我的心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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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Knight |
發表於: Jan 10 2005,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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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官 ![]() ![]() ![]() 發表數: 52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06-2004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神去了第二處辦公(當時日本國運昌隆我想神應該去了日本辦公) 不過這都已經破了神無處不在了。
網上面有大把FAQ,原來都是自問自答的廢言哦
我看了很久都只是見談宗教,何來政治?
我記得這裡是有性取向是同性的板友,你們應該慶幸生在20世紀基督教已失去權力的時代,如果你們生早幾百年的話都可以找條火刑柱book定位。 看看如何歧視同性戀者吧,不只歧視,仲要他死 關於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看法 即使到了現在,還有很多基督徒「奉神之命」反對同性戀.有些擅於引經據典的人更經常引用以下兩段經文支持自己的立場.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Lev 18:22)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Lev 20:13) 那些人真是假冒為善!神是要他們把同性戀者治死,不是批評一下就算.既然那些人自命奉神為至尊,奉聖經為至寶,為什麼他們可以對神的命令選擇性接受,選擇性假裝聽不到呢?這種自大狂妄,該當何罪? 好了,若他們願意完全聽從神的話,記著連以下的也要一件不留的照辦啊: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Lev 20:9)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Lev 24:16) 「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Lev 26:7-8) 「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Exo 31:15) 基督教歧視女性更可怕,說甚麼女性只是為生育和娼妓而生,喂,你阿媽不是女人嗎,洗唔洗咁毒呀? 要思考耶和華這泊來品,其實只需要用中國人一句經典智慧就可以,那就是「虎毒不吃兒」啦 本篇文章已被 MasterKnight 於 Jan 10 2005, 03:10 編輯過 -------------------- ![]() Long live democracy、long live for the people、power to the people、人民萬歲、民主萬歲、權力歸人民、反對小圈子選舉、普選特首、普選立法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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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
發表於: Jan 10 2005,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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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10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6-2005 活躍:0 聲望:-28 ![]() |
哼哼 小朋友你是和上帝摃上了是吧? 聖經的前五卷叫做摩西五經,是摩西寫給以色列人看的。你拿這種東西對基督徒叫駡,別人只會替你難過。更糟的是,你從前面引經文就自証你的聖經只翻到利未記。 要和上帝拚命就走出去,不要只關在家裡上網,這樣你就可以証明你多行了。 |
懶蛇 |
發表於: Jan 10 2005,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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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李世民弒兄逼父﹐所以他是一個暴君。
四字贈言﹕斷章取義。 -------------------- ![]() |
拖雷 |
發表於: Jan 10 2005,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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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品官 ![]() ![]() ![]() ![]() ![]() ![]() ![]() ![]() 發表數: 997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8 聲望:440 ![]() |
「真正的褻瀆神靈者,並不是那種否認世俗所見神靈的人,而是那些把世俗觀念強加於神靈之上的人!」--培根(Francis Bacon) 理解這段說話後,才去和上帝摃上吧...
我的性取向是雙性的,不知算不算要受死的一類? 但若果自己堅持自己的信念的話,無論受不受火刑也不會改變,所以根本沒有「慶幸」不「慶幸」的說法... 從另一個角度看,同性戀者也是歧視基督教徒... 說基督教徒妨礙戀愛自由,同時他們也在妨礙宗教自由... -------------------- 平生不作好人事,半夜派卡也不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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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騎兵隊隊長 |
發表於: Jan 10 200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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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品官 ![]() ![]() ![]() ![]() ![]() ![]() ![]() 發表數: 68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3 聲望:4 ![]() |
一兩個月之前 羅馬天主教就性取向和愛情/性作出新的發表 在未來會修改有關規條 我看不到有歧視性別,伴侶信仰的地方 -------------------- 已改名為:SpriNg
真的馬甲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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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巫師 |
發表於: Jan 10 200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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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官 ![]() ![]() ![]() ![]() ![]() ![]() ![]() ![]() ![]() ![]() 發表數: 1,544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9 聲望:206 ![]() |
石頭問題也挺著名,不過,「神能否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呢?」這句已經自相矛盾。 因為反問者已經肯定了有「神搬不起的石頭」,然後才去問「神搬得起與否」,答案自然是否定。 簡單來說,這問題已經犯了最基本的發問技術。
這回答明顯地顯出他的無知,盲腸不是沒有用而至現今人類還未找出盲腸的用處。
不可靠不等於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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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Jan 10 20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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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8 聲望:4176 ![]() |
以理性反對原教旨主義跟出於某種不忿去反對基督教是兩回事。此"問答"似乎偏向後者。
如今羅馬天主教要比多數基督教派開明,誰叫它是弱勢群體呢,保守也要有本錢才行。
標準的萬能兼無意義答案。 沒用不代表沒理由存在,不過拋棄進化論之後就好像真的沒甚麼理由。
反正解釋生物學相關問題比聖經可靠得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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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漫遊 |
發表於: Jan 10 200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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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品官 ![]() ![]() ![]() ![]() ![]() ![]() ![]() 發表數: 560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0-2003 活躍:2 聲望:33 ![]() |
話又得說回來,「神能否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呢?」這個問句,是無所謂有沒有矛盾的。就像「陳日君能否畫出一個圓的正方形?」一樣,是無所謂有沒有矛盾的,而這問題的答案自然是「不能夠畫出」。若有人答:「陳日君能夠畫出一個圓的正方形!」這個答案確有邏輯矛盾,但那問題本身卻無所謂有矛盾。 而發問者也沒有肯定「有神搬不起的石頭」。這就如問「陳日君能否畫出一個圓的正方形?」一樣,並沒有肯定了世上有或可能有這樣的畫。 本篇文章已被 太空漫遊 於 Jan 10 2005, 10:46 編輯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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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
發表於: Jan 10 200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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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4 聲望:428 ![]() |
我想之所以說是矛盾是建基於「神是無所不能」這句,譬如我說我可以造一個我舉不起的啞鈴,事實上人是可以造到自己舉不起的啞鈴,而我又不是全能當然有事是不能做到,舉不起的那啞鈴就是其中一件我沒能力做到的事。 但由於神是無所不能,衪能夠造出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但祂卻舉不起那石頭,那麼是不是已說明神是無所不能有問題? --------------------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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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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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品官 ![]() ![]() ![]() ![]() ![]() ![]() ![]() ![]() 發表數: 709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10-28-2003 活躍:7 聲望:893 ![]() |
我認為「神能否造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這個問題並沒有自相矛盾。 這條問題旨在驗證「全能」(以至「上帝全能」)這個概念於邏輯上是否成立。「神能否造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其實是脫胎自「X能否造一件X自己搬不起的東西」這條問題的。製造一件製造者自己搬不起的東西,事實上是可能的,在邏輯上亦沒有自相矛盾。為甚麼當知道X(製造者)是「神」的時候,便有人會認為「神能否造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的問題是自相矛盾的呢?原因很簡單,是他們在論證時為維護「神是全能的」的概念而倒果為因。他們早就假定「神是全能的」,所以知道「神搬不起的石頭」就是「全能的神搬不起的石頭」。當他們發覺「全能的神搬不起的石頭」是矛盾的時候,便認為「神能否造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這問題是自相矛盾的了。其實,我們討論「神能否造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的目的正為驗證「全能」(以至「上帝全能」)這個概念是否成立。既然「全能」的概念成立與否須待驗證,我們又豈能說「神能否造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是自相矛盾的呢? 這條問題的論證簡單得很。如果神能造出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那麼神就不是全能的;如果神不能造出一塊神自己搬不起的石頭,那麼神也不是全能的。由於上述已涵蓋了能與不能(所有的可能性),換言之無論神能或不能造出一塊自己搬不起的石頭,神都不是全能的。 另外,你說「這問題已經犯了最基本的發問技術」。我想了解一下,甚麼叫「最基本的發問技術」?我們又如何去「犯最基本的發問技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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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雷 |
發表於: Jan 10 200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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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品官 ![]() ![]() ![]() ![]() ![]() ![]() ![]() ![]() 發表數: 997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8 聲望:440 ![]() |
這問題...
我倒覺得諸葛兄假定了「神不是全能的」而在辯證.. ![]() 基本上我認為這不是不合邏輯...只是不合常理~ 而且這問題本身有點矛盾...就是說「全能者不能甚麼甚麼」... 不就把「兩項全能」延伸至「項項全能」? 「兩項全能者」是有所不能的,不能的卻不是「造石頭」或「搬石頭」.... 這點在《聖經》已說得很清楚: 「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雅1:13) 「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亦即是神不能犯罪作惡、不能背離諾言... 那就證明「全能」不是我們一般所認知「能作所有說得出的事情」了.... (熟讀《聖經》而又不信神,甚至反基督教...真覺自己有點犯賤...) 本篇文章已被 拖雷 於 Jan 10 2005, 12:04 編輯過 -------------------- 平生不作好人事,半夜派卡也不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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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仲達 |
發表於: Jan 10 200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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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mberjack ![]() ![]() ![]() ![]() ![]() ![]() ![]() ![]() ![]() ![]() 發表數: 1,347 所屬群組: 待認證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1 聲望:364 ![]() |
原來全能還有分一項全能還是兩項全能? ![]()
背棄諾言與否,與其有何種程度的能力無任何關係. 任何可以作出諾言的人都可以背棄諾言,分別是有人會做,有人不會做. 而不會做不等如能力有限而不能做,那只是一個心理上的選擇而已.
神不能被惡試探這句說話帶出一個問題: 如果神被惡試探了,那結果會如何? 希望熟悉聖經的朋友可以回答
互相協調連貫與真實性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普天之下,小說,故事書等等文字,又或者人的說話,都可以是互相協調連貫的, 但那並不等如真實. 毫不矛盾是指那一方面? 可以是邏輯上的不矛盾,但道德上呢? 而如果有任一方面的矛盾存在,又可否用"毫不"去形容呢? 本篇文章已被 司馬仲達 於 Jan 10 2005, 12:44 編輯過 -------------------- 飛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
***** 1923年孫中山在香港大學演講,宣稱他的革命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他說,香港的秩序整齊而安穩,與中國的混亂腐敗成強烈對比,激發他發動革命。「我恆默念...何以如此不同?外人能於七八十年間在一荒島上成此偉績,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乃無一地如香港者,其故安在?」---<<香港簡史>> *** 講左咁耐, 幾時先出老解? *** 紅皮狗應該係有色盲, 只見紅色, 別色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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