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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基督教的超簡短問答
趙梓龍
發表於: Jan 12 200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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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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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蒙古騎兵隊隊長 @ Jan 10 2005, 10:36 PM)
聖經是一部真實的書
德訓篇一句"言談是人品的試金石"便把樓主插得體無完膚啦

為什麼這就"便把樓主插得體無完膚"呢?
因為他提出對這個宗教的問題, 從這便試得出他的人品? 那麼是否真的應該閉嘴不談?
對宗教有疑問便提出, 是正常不過的事情, 若這樣便"便把樓主插得體無完膚", 是否霸權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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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發表於: Jan 13 2005,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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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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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和宗教是相對的嗎?

上帝本身的定義就是「自有本有」。定義就這樣。因此,若要討論上帝存不存在,一定流於口水的辯論。

當柏拉圖稱讚數學的理性是科學的時候。這個理性是什麼呢?就是建立在「點是不能分割」的定義上。
如果你要挑戰說「點可以分割」。那你就不要學幾何了。因為你無法証明直尺畫出來的線是直線,圓規畫出來的線是圓。

法拉第說:「科學可以用什麼立場去考核信仰呢?所有科學的假設裡都有信仰的存在,没有這些基本的假設,就没有科學。很多科學家都愛標榜科學是建立在事實上面,用一套邏輯去架構他們的推導,然後就說科學裡面没有信仰。其實科學的每一個邏輯的基本點都是假設,而假設就含著信仰。」

科學主義就没有神嗎?有。名字就叫賽先生。國家體制為了培育技術人材所鼓勵的宗教。

於是許多人以為,用以科學為名的意識形態,就可以發表權威的言論。這根本不是理性。
科學不能証明神存在或不存在。科學和神學是不一樣的東西。但是如果真的能用理性的討論,怎麼樣都會好得多。這應該還是由樓主主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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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3 2005,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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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科學和宗教是相對的嗎?

我也同意其本質不是相對的(但部分宗教的細節有跟科學相對之處)。我不同意甚麼"科學的人認為神永不存在,信教的人認為神自有永有",雖然這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看法,也有一部分事實基礎。

QUOTE
上帝本身的定義就是「自有本有」。定義就這樣。因此,若要討論上帝存不存在,一定流於口水的辯論。

你漏了一句:討論上帝存在也是。

QUOTE
法拉第說:「科學可以用什麼立場去考核信仰呢?所有科學的假設裡都有信仰的存在,没有這些基本的假設,就没有科學。很多科學家都愛標榜科學是建立在事實上面,用一套邏輯去架構他們的推導,然後就說科學裡面没有信仰。其實科學的每一個邏輯的基本點都是假設,而假設就含著信仰。」

基本假設與相信上帝存都是信仰?沒有分別嗎?法拉第可以說這都是 belief ,但若翻譯成中文,前者並不包含"信仰"中無條件仰視與崇拜的成分,人們相信是因為它足夠直觀,足夠基本。

QUOTE
科學主義就没有神嗎?有。名字就叫賽先生。國家體制為了培育技術人材所鼓勵的宗教。

請解釋國家體制的科學主義現象及其宗教性,不要把一切理念蓋括為宗教,把一切目的蓋括為神。有些教徒很喜歡使用這種手段來論述"宗教就是科學"或"科學就是宗教"。

QUOTE
於是許多人以為,用以科學為名的意識形態,就可以發表權威的言論。這根本不是理性。

以科學為名不代表是科學的,以宗教為名不代表是虔誠的,以正義為名不代表是正義的......

QUOTE
但是如果真的能用理性的討論,怎麼樣都會好得多。這應該還是由樓主主持起來。

樓主?不抱任何期望。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Jan 13 2005, 06:19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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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騎兵隊隊長
發表於: Jan 13 20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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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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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這就"便把樓主插得體無完膚"呢?
因為他提出對這個宗教的問題, 從這便試得出他的人品? 那麼是否真的應該閉嘴不談?
對宗教有疑問便提出, 是正常不過的事情, 若這樣便"便把樓主插得體無完膚", 是否霸權了一點?

自己看看dinn兄的留言plz plz P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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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改名為:SpriNg
真的馬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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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發表於: Jan 14 2005,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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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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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直君犀利的洞見與優秀的知識,令人景仰。

倒是你對宗教思辯所懷的熱情,竟也讓你看不清「存不存在」的用詞。「存不存在」當然就是「問存在或不存在」嘛。


論到信仰,什麼是「信」呢?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

我們分述的事情,要能如何溝通呢?就是說我們對事物的理解需先構築在相同的認知上。
那就是定義的動作。法拉第提到的假設,就是這個。定義的時候,需要用到更單純的事物去構成,這樣才有一個邏輯的系統。

定義是不可能被証明的,只能單純去信。但是有一種假設叫「公設」。它被定義不是因為不能被証,而是找不到証明。比如《幾何原本》的第五公設,若是這條公設不存在,那非歐幾何學的體系就出現了。

原先,「自有本有」被大家看成是再自然不過的基本。如此,即然有人看上帝作公設,又有何不可?
這樣,就需有新的而能完全替代神學的知識。神學關心社會以及個人心理等等層次。有哪門學問能夠替代它呢?因此,在各行各業裡都不乏有信奉上帝的人。

若有人說:我認為我所鑽研的學問是人類的希望,就斷乎不可不以為他對他的知識懷有神聖性仰視及崇拜的部份。

本篇文章已被 Pieta 於 Jan 14 2005, 05:2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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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4 2005,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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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你對宗教思辯所懷的熱情,竟也讓你看不清「存不存在」的用詞。「存不存在」當然就是「問存在或不存在」嘛。

熱情早就熱完了,現在偶而有些閱讀跳躍而已。過分追求速度就會有這個問題,看字太多練就的壞習慣,見諒。希望你也可以在討論中減少一些壞習慣,比如說用主觀臆測來諷刺別人。

QUOTE
定義是不可能被証明的,只能單純去信。但是有一種假設叫「公設」。它被定義不是因為不能被証,而是找不到証明。比如《幾何原本》的第五公設,若是這條公設不存在,那非歐幾何學的體系就出現了。

非歐幾何並非建立於第五公設的不存在,而是建立於第五公設的變化。第五公設就是不能被證,而不僅僅是找不到證明。

QUOTE
原先,「自有本有」被大家看成是再自然不過的基本。

如果是這樣,現在的討論有可能發生嗎?或者你想說原先是但現在不是,有些人是有些人不是?為甚麼有那麼多人不承認自有本有,而相對地只有很少數人去懷疑點不可分隔那些東西?你可有考慮這些問題?

QUOTE
如此,即然有人看上帝作公設,又有何不可?

我有說不可?我不準人信教嗎?

我只是說信仰宗教和相信科學不可相提並論,也就是說不能把宗教當成一種科學,也不能把科學當成一種宗教。

QUOTE
這樣,就需有新的而能完全替代神學的知識。神學關心社會以及個人心理等等層次。有哪門學問能夠替代它呢?因此,在各行各業裡都不乏有信奉上帝的人。

按照這種說法(假設你的潛台詞是:沒有東西能夠替代),那麼凡是不信仰宗教不認同神學的人就肯定是心理不健康的,殘缺的,有問題的。若以教徒的身分說這種話出來,我是可以理解的,不過也僅此而已了,一笑置之。

QUOTE
若有人說:我認為我所鑽研的學問是人類的希望,就斷乎不可不以為他對他的知識懷有神聖性仰視及崇拜的部份。

簡單邏輯:科學家可以有主觀感情,但主觀感情不屬於科學的一部分;科學家可以信教,但這不能說明科學與宗教是一回事。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Jan 14 2005, 06:3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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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漫遊
發表於: Jan 14 20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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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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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意見:

(1)
首先也略說宗教與科學的問題。宗教與科學對宇宙的陳述,大概可以互相補足。科學否定了的說法,如「世界在六日內完成」,教徒還去相信,那自然是悖理的。但假設信仰的內容,沒有與科學的判斷衡突,兩者自然仍可以相提並論。

因此,「學校有理科老師信教」,沒有問題。

啟明那幾組口號,頗有些訛誤,最明顯是「科學的人認為神永不存在」,但其實科學觀察原則上不可能否定上帝存在。


(2)
至於說「為護教而護教,為反教而反教」,我看也沒有問題,甚至可以是互相學習的契機呢。只要語氣態度上不至於狂莽激動,而互相尊重體察,也大可以收增進雙方瞭解的「伴隨效益」(不屬原目的的效益)。關鍵,始終是討論時的語調與態度,而不是其討論目的,雖然後者往往會影響前者,但稍加注意一點避免這個就可以了。原初的目的甚至或可由此而改變呢。


(3)
QUOTE
上帝本身的定義就是「自有本有」。定義就這樣。因此,若要討論上帝存不存在,一定流於口水的辯論。

討論上帝存不存在,我看不會流於口水辯論吧?(假定「口水辯論」指無意義的辯論。)這可以增進對此可能信仰的認識,賴以決定對它持何種態度。

至於 Pieta 兄為此提供的「理由」,即「上帝本身的定義就是『自有本有』。定義就這樣。因此,若要討論上帝存不存在,一定流於口水的辯論……」此說恐非。因為「自有本有」不可能是上帝的定義。「存在(有)」不可能寫入事物的定義裡,作為該事物定義上的陳述。

比如說,「獨角獸」的定義大致是長獨角的貌似白馬的動物。若然世界上有獨角獸,我們說這定義下的生物存在;若然世界上無獨角獸,我們說這定義下的生物不存在。但這定義下的生物「是否存在」,卻不屬於該生物的定義的一部份。

中世紀有些哲學家,就嘗試透過將上帝定義為必然存在,來「證明」上帝存在:「上帝是完美的,定義就是這樣。但若果祂不存在,又怎算完美呢?由此證明了上帝必然存在。」但這類論證,結果都隨著邏輯學的發展而「引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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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發表於: Jan 14 200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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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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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直君,你把我的言論支解再分述。再使用立場的論斷來結果我所提出的內容。倒是讓我看不到幾分友善啊。

你想說什麼就直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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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4 200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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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我友不友善都無所謂,大家是在講道理就行了。

我可是有話直說的,你可是懷疑有甚麼潛台詞?認真討論的時候我一向不喜歡那種東西。如果你覺得我在某處有斷章取義呀,歪曲事實呀,無理猜測呀等等,也請把話說清楚,否則我可不明白你上面那句話究竟想表達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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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4 2005,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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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本身的定義就是「自有本有」。定義就這樣。因此,若要討論上帝存不存在,一定流於口水的辯論。

討論上帝存不存在,我看不會流於口水辯論吧?(假定「口水辯論」指無意義的辯論。)這可以增進對此可能信仰的認識,賴以決定對它持何種態度。

話說回來,可能我是被那個「自有本有」所引導了,結果把後面的"討論上帝存不存在"自動讀成"討論上帝不存在",嘿嘿,心理定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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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發表於: Jan 14 200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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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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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歐幾何並非建立於第五公設的不存在,而是建立於第五公設的變化。第五公設就是不能被證,而不僅僅是找不到證明。



看到元直君這句話讓我是鬆了口氣。我看的是九章出版的中譯本。看來那版本是害人不淺。

我回應就是因為有人在大談「上帝存不存在」的問題。若是要討論,就要先解釋清楚「上帝」是什麼。定義不是用來自証的,是用來解譯名詞的。有了清楚的解釋,才能用來分柝問題。


透過眼、耳來認知,這是感性。理性是只要講得出來的東西就算它存在〈要不然就不可能會去談它〉。至於預防「詭辯」和謊言的產生,則應由論証的方式來辨其真偽。

所以說,如果你覺得上帝不是「自有本有」的話,那你就要提出更好的定義來解釋上帝的觀念。只是這樣一來,討論可能就是在没有前人經驗的知識支援下進行了。

我看香港三國之前進行很多討論,其結果我都還蠻能接受〈雖然我不是百分百認同結論的方向〉。但是看到竟然有瘋子在討論區裡,開欄發表退化的輿論,實在讓人無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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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漫遊
發表於: Jan 14 200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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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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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是只要講得出來的東西就算它存在〈要不然就不可能會去談它〉。

我們可以「講得出」三頭六臂大怪物,自然也可以「談牠」,難道我們這樣就是當三頭六臂大怪物存在了?

可以思議的東西,只是可能存在而已,也可能不存在。

還是你這句特別的話,另有意思?若然,意思是......?



QUOTE
所以說,如果你覺得上帝不是「自有本有」的話,那你就要提出更好的定義來解釋上帝的觀念。只是這樣一來,討論可能就是在没有前人經驗的知識支援下進行了。

Pieta 兄誤會了。我沒有說「覺得上帝不是自有本有」,我是說「上帝自有本有不是上帝的定義」。我想,這在上面是很明白的吧?

上帝是否自有本有,是一回事;上帝自有本有是否屬於其定義,是另一回事了。

要辨明那是否屬於上帝的定義,在上文的討論脈絡裡,是重要、關鍵的:因為你試圖以「...是上帝的定義」來支持「口水討論」之說。而對定義的討論,的確很多時候是「口水討論」來的。



QUOTE
但是看到竟然有瘋子在討論區裡

依我看,Dinn 只是很多時說話未經再思罷。不管是誰,也不宜在這論壇作人身攻擊。



本篇文章已被 太空漫遊 於 Jan 14 2005, 20:03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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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發表於: Jan 15 200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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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講得出」三頭六臂大怪物,自然也可以「談牠」,難道我們這樣就是當三頭六臂大怪物存在了?


所以我接下來還說,「至於預防『詭辯』和謊言的產生,則應由論証的方式來辨其真偽」。

QUOTE

上帝是否自有本有,是一回事;上帝自有本有是否屬於其定義,是另一回事了。


這樣,請你解釋你所認知的名詞:「上帝」。

本篇文章已被 Pieta 於 Jan 15 2005, 13:30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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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Jan 16 2005,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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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開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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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有人問你為什麼不是非洲飢民,為什麼我不是含金鎖匙出世,為什麼他可以無功受祿等等,我的答案就是「去問你父母吧」,如果再追問下去「為什麼那窮鬼是我父母」,「為什麼那傢伙的父母是有錢人」.....我都不知怎麼答了。

中國人可能會訴諸輪迴,報應等等,不過這些都無從證實。只有怪你不好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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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沒有主題就不會有討論,沒有討論這個討論區就要開始掃灰塵。特別是這個本來以三國誌主題為主打的論壇,在現在單機市場委縮,近來也沒有新一代三國誌或單機的三國遊戲的情況下,此種其他討論突顯重要。

諸如所以,政治討論,歷史討論,東方系列,信長系列等等一的討論,支撐著這個三國風漸漸江河日下的三國誌討論區。


QUOTE
就算有偏向性又如何?每個人能中立,高人般世事都給你看透了?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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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漫遊
發表於: Jan 16 200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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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Pieta @ Jan 15 2005, 09:28 PM)
所以我接(「理性是只要講得出來的東西就算它存在〈要不然就不可能會去談它〉。」)下來還說:「至於預防『詭辯』和謊言的產生,則應由論証的方式來辨其真偽」。


不管「預防詭辯和謊言應由論証的方式來辨其真偽」這講法是真是偽,肯定的是「理性只要講得出甚麼就當作有甚麼,談x就一定當x存在」這講法一定是偽。

我猜,你在上文只是一時未想清楚,說錯話。提出改正就可以了,何苦將那個無可救藥的奇論,一直硬撐下去呢?



QUOTE (Pieta @ Jan 15 2005, 09:28 PM)
這樣,請你解釋你所認知的名詞:「上帝」。


如果有上帝,祂是自有本有,無所依待。

(而我在上面說:「有上帝」既然不是上帝的定義,因此,討論「是否有上帝」仍可以是有意義的討論。)



本篇文章已被 太空漫遊 於 Jan 16 2005, 17:4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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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a
發表於: Jan 17 2005,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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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預防詭辯和謊言應由論証的方式來辨其真偽」這講法是真是偽,肯定的是「理性只要講得出甚麼就當作有甚麼,談x就一定當x存在」這講法一定是偽。


同學,你回去查我的用詞是說「一定」嗎?算者,推測也。

我看你一直無法接受我所解釋的理性。這樣吧,既然我們知道,「憑眼、耳認知為感性」。那什麼是理性?


存在有觀念上的存在和真理上的存在。在我們開始用言語討論某一件事時,解釋其名詞為何是很重要的工作。
問'what',即是方法論中,一個根本的工作。那就是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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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Jan 17 200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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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同學,......我的用詞是說「一定」嗎?

同學,不一定要講「一定」才有「一定」的意思。你說「只要......就」「要不然就不可能去......」,這還不是「一定」,怎樣才是?



QUOTE
那什麼是理性?

在這討論中,「理性」是你提出的,若要解釋,責任在你,不在我。

但無論如何解釋,說話也不可能偏離約定或俗成的用法,否則,若非自己辨義失靈,就可能是玩弄詞語,製造語言混亂。總之我不將你說的理性作出奇異新解就是了。



QUOTE
存在有觀念上的存在和真理上的存在。

一個詞語,有時可以解作x是一回事,但放入一個具體句子中是否適合解作x,又另是一回事了。

你原句裡的「存在」解做「觀念上的存在」有沒有問題?有。最少有以下三個問題:


1、整個討論,都是圍繞「真理上的存在」,你原文前一句「透過眼、耳來認知,這是感性。」也同樣是指去認知「真理上的存在」。接著一句說的「存在」,假如突然滑轉至「觀念上的存在」,與前述的另一意義下的存在相提並論,你不覺得太不倫不類了嗎?


2、簡單、平實地直說:「正常情況下,提及一種事物,就得有那種事物的觀念。」讀者就會發現這是人所共知的簡單常識,訊息內容接近零。棄用這個平實直接的表達方式,而煞有介事地宣稱:「理性是只要講得出來的東西就算它存在。」這是否搬弄詞語,裝模作樣?


3、「我的腦海中有妳」「初戀的回憶永存心底」中的「有」「存」,當然可以解「觀念上的存在」,因為說明了是「腦海中有......」「......永存心底」。相反,假如小明這樣告訴大家:「我的理性推測出,有外星生物存在!」人家大表質疑之後,他才辯白說意思其實只是「我有外星生物的觀念」。此人就很可能被視為胡言亂語了。



本篇文章已被 太空漫遊 於 Jan 18 2005, 02:23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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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Jan 18 2005,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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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不一定要講「一定」才有「一定」的意思。你說「只要......就」「要不然就不可能去......」,這還不是「一定」,怎樣才是?


呵呵,那「理性是只要講得出來的東西就算它存在〈要不然就不可能會去談它)」
不就是「理性一定是講得出來的東西就推測它存在(一定會去談它)」


QUOTE

在這討論中,「理性」是你提出的,若要解釋,責任在你,不在我。


解構我所提出的定義的人是你。重新建構定義的責任怎麼不會是在你身上呢?
在這麼開放的機會給你表述,你卻不把握,不像是想要討論的樣子啊。

首先,你質疑「定義本身存在與否」就是一個邏輯方法上的錯誤。

這樣,我再問你兩個問題,「什麼是定義」,「什麼是存在」?

本篇文章已被 Pieta 於 Jan 18 2005, 04:47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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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Jan 18 200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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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像是想要討論的樣子啊。

你這句話,可(難得地)說對了。

若然有種討論,討論的一方,在人家回覆完後,似乎只求也有發出一些聲音,留下一些文字,無需要地搬弄堆砌一些「建構」「解構」等等術語,訛稱別人質疑過一些其實無人質疑的事,擲下一些根本毋須釐清的問題,也不怕給識者笑,總之指望能給(沒細看的)人一種「辯論還在進行中嘛,事情似乎還未有結論呢!」的假象。這種討論意義不大,我是沒有興趣將這種討論繼續下去的。


本篇文章已被 太空漫遊 於 Jan 18 2005, 18:35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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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Jan 19 2005,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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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然有種討論,討論的一方,在人家回覆完後,似乎只求也有發出一些聲音,留下一些文字,無需要地搬弄堆砌一些「建構」「解構」等等術語,訛稱別人質疑過一些其實無人質疑的事,擲下一些根本毋須釐清的問題,也不怕給識者笑,總之指望能給(沒細看的)人一種「辯論還在進行中嘛,事情似乎還未有結論呢!」的假象。這種討論意義不大,我是沒有興趣將這種討論繼續下去的。


這樣很好,既然你認同定義本身的存在性,那麼首先•••

QUOTE

至於 Pieta 兄為此提供的「理由」,即「上帝本身的定義就是『自有本有』。定義就這樣。因此,若要討論上帝存不存在,一定流於口水的辯論……」此說恐非。因為「自有本有」不可能是上帝的定義。「存在(有)」不可能寫入事物的定義裡,作為該事物定義上的陳述。


請你收回這句造成錯誤的廢話。因為在「自有本有」的定義裡,「有」不過是重申定義的特性,就像英文中的BE動詞。定義本來就不是自証用的。現在也没有人使用中世紀的觀念在討論。

接著你一直回避我的提問。先是攻擊我的定義,等於是要求我從別的世界中挑出新的定義。
定義本來就是根基於認知上的關聯所發生的。定義一件事情,一定要找出更根本的事物去發生牽連。你否認我的定義,我没有說不行。因為可能你的認知和我不同,所以我請你作出新的定義。但是你作不到。這就表示,你對我的觀念的攻擊全是毫無根據的作為。更確切地說,就是單純相信自我認知反應的意識形態。這種「單純相信」就是信仰。因此我更無法接受你大談理性如何。


你為什麼會犯錯?因為你從不問問題。不用理性的論証理解,反而自顧自地作肯定的結論。若是不求甚解,就是會表現一個人缺乏研究的精神〈坐著想的速度比動手查的速度還快〉。
我不是期待有人會犯看不清楚文字的錯。因為我發表肯定句子的時候,本來就是注意要小心的。出現「只要......就」「要不然就不可能去......」之類的贅字,就是我的語文不夠熟練。若是真因此造成誤解,我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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