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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史and正史
中一的郭嘉
發表於: Mar 25 2005,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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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這個主題,是因為我有時把野史當作正史來看,但是,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有時覺得正史十分無聊,階因這全是文言文,看不懂,就不想看,反而我覺得野史好看些(我想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想),就把野史當作正史,所以,我希望各位可以把正史釋成白話本。


(以上說的話緊供參考)
(如果看完後覺得是灌水的話請刪)

本篇文章已被 中一的郭嘉 於 Mar 25 2005, 03:0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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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靈
發表於: Mar 25 2005,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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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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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史的白話本,看中史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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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騎兵隊隊長
發表於: Mar 25 2005,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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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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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樓主買一本 "XX姐姐講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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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改名為:SpriNg
真的馬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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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巾小賊
發表於: Mar 25 2005,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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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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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我開這個主題,是因為我有時把野史當作正史來看,但是,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有時覺得正史十分無聊,階因這全是文言文,看不懂,就不想看,反而我覺得野史好看些(我想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想),就把野史當作正史,所以,我希望各位可以把正史釋成白話本。


正史野史之別不在文言、白話,三國演義也是文言文,不過近代一點而已。相對地,也有白話文寫成專講正史的書,非單單指史書譯本,也指討論、研究歷史的著作,當然包括你的教科書。問題是你通常接觸些甚麼,你懂不懂得分哪些書專講正史,哪些書會包含野史。

其實也要怪當代香港的出版文化,很少推出純粹翻譯本,近來所謂白話史書,都經過重新編排、簡化、選段,跟教科書差不多,根本不能滿足作為source的要求。我用的史書白話文譯本(純粹逐句翻譯),全都是大陸貨。

想起公共圖書館很多柏楊版資治通鑒,譯到連官名都現代化(當然也有原本的官名對照),就夠過癮。如果樓主不滿足於"XX姐姐講歷史" ,試試去成人圖書館找來看看,或者對你有幫助,當中除了譯文,也加入了作者及一些名家的相關評論,例如講到魏蜀吳三分就引用了梁啟超的論正統。(提醒樓主:資治通鑒是編年體通史,編於北宋。當然,它不屬於被定為正史的二十四史,但也是重要史書。我覺得對程度低的人而言,編年體有用於紀傳體。柏楊是一個台灣作家。)

本篇文章已被 黃巾小賊 於 Mar 25 2005, 06:57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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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Leaf:「黃巾賊本來都和你我一樣是小市民一個,對一個小賊來說,當黃巾賊可能是餓死之外的惟一選擇......」
魯迅:「人民處於官兵與強盜之間,不論被裹從或自願參加,都是拿兩面旗;賊來了從賊,官來了從官。」
板友呂遜:「不論是出於孝心還是貪心,偷就是不對,偷就是賊。」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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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發表於: Apr 13 200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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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教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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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的經驗,如要閱讀白話文版的史籍,我會推薦內地出版社的版本。最近香港中華書局印行了直排繁體字的《新編二十四史》,也值得一讀,對初學歷史的板友應該不會太艱深。

入門級的史書,可以試試錢穆的《國史大綱》,只有兩冊,而且是白話文寫的,應該會比較易懂。

本篇文章已被 秋盈 於 Apr 13 2005, 15:59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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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月吟風多少事,如今老去無成。誰憐憔悴更飄零,試燈無意思,踏雪沒心情。

梅林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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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風公子
發表於: Jul 4 200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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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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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釋一下歷史書寫與史學方法好了,或許有助於籬清一些歷史的本質。

  套句現在流行的話,野史或正史,或多或少都有「後設」,史料也可能是亦創造亦評論的產物,野史未必荒唐,正史也未必全對,歷史書寫,不能避免「文學的想像」──正史也有文學的想像?當然有。

  寫《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修昔底里斯(Thucydides)自言,他的歷史,部份非親聆口說、親眼所見,乃想像耳,史為過往之陳蹟,史家所言,即使親眼所見、親耳所聽,或多或少都涉入了個人意識,無關客觀,而是文字傳播無可避免的主觀性,錢鍾書在《管錐編》(第一冊)直言:「史家追敘真人真事,每須遙體人情,懸想事勢,設身局中,潛心腔內,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幾合情合理」,此言甚確,試問,沙丘之謀,趙高李斯私下面談,內容如何得知?蓋史官「非記言也,乃代言也」,如此推斷,有跡可循,《韓非子.解老篇》:「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話雖如此,史家與小說家最大不同,在於史家依據史料「合理」地推斷如何如何,而非小說家「創造」地應該如何如何。沙丘之謀,合理的解釋是:史家根據資料與線索,「假設」了雙方的對話,這便是汪榮祖《史傳通說》:「作史者必有所依傍,從事「增飾」(ausgerbeitet)而已」的意思。

  再來,套句現在流行的話,野史或正史,或多或少都有「後設」,史料也可能是亦創造亦評論的產物,野史未必荒唐,正史也未必全對,歷史書寫,不能避免「文學的想像」,換言之,有時實為「非記言也,乃代言也」,因此,用史料還原歷史、求得完整真相,是不可能的,就好像要用報紙新聞去重組過去一週的全部歷史,組到後來,充其量不過組成「一週大事」而已。 

  如果把「歷史」定義為「過去所發生的事」,是「everything」,那歷史學、歷史研究所能做到的,不過就是「something」,天地間皆是歷史,歷史裡另有天地,真相永遠在(充份的、大量)的史料考證詮釋中出現,「古」固然要疑,但也不能全信「疑古」,「古」固然要考證,但「疑古」也需要詮釋,改一下柯南的話,就是:「真相永遠不會只有一個」,史料需要考證,真相需要詮釋,詮釋是不能停止的。  

  因此,詮釋是必須。而對文本重新的思考方式,我以為正是這個支離破碎的後現代給「歷史」與「歷史學」最大的幫助,更能讓我們對文本的產生作有深度的懷疑,只是這種「懷疑」,是求真,而不是否定;也讓我們對文本的真、不真、信、信多少,有更多的探索,是平情默會,深考於言意之表,而不是五代十國,愈來愈亂。

  或曰:符號實乃人為,既然如此,詮釋還有何意義?對此,只能很簡單又有點賴皮的回答:語言可以說明語言,既然符號是人為,那就更需要詮釋,詮釋的目的,不外別的,就是要給人看的。沒有符號,便無以描述;沒有符號,人類就只能回去茹毛飲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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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羲
發表於: Jul 4 200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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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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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詳盡,徵引繁富。說到底,我們應立足於史料,而不是史書(正史也好、野史也好)。

QUOTE
「真相永遠不會只有一個」


你是指同一件事的真相永遠不會只有一個?這是不合邏輯的。

本篇文章已被 諸葛羲 於 Jul 4 2005, 17:3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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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劍
發表於: Jul 5 200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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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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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回應一下。

個人認為史料是一種最原始的存在。這種『存在』可以是實物証據(如出土之文物),也可以是最初形態的口傳/筆錄資訊。

正史已然不同。正史是史料+撰寫人之合成。而更多時,所謂『正史』,是統治圈子+史料+撰寫人之合成物。

野史則真的很野。有一種起自民間的幻想、穿鑿,如游龍戲鳳、呂四娘行刺雍正等等,皆『在野』而生的故事。另一種則是無憑無據,然而又不能抺殺其可能性之『流言』,什麼這個貴人殺那個貴妃,慈禧太后害死珍妃等,which is就好像學生猜測這個阿sir同那個miss拍拖一樣,有人見過的就話有(存疑),未見過的又話有。

當然,讀史人本身也是一項重要因素。再煩一點說,所謂『歷史』,其實應是統治圈子+史料+撰寫人+讀史人自己之合成物。即使讀史人盡力保持客觀(!?),然有很多時候仍逃不出有『個人的假設』,又或者『個人的結論』。

Anyway,往事如煙,我們又不是當時身在隔離的目擊者(即使今日打伊拉克一樣),所以,歷史無真理,只有你歡喜唔歡喜

本篇文章已被 劍劍 於 Jul 5 2005, 13:0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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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死了。蘇東坡死了。徐志摩死了。所以劍劍也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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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l 5 200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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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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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歷史無真理,只有你歡喜唔歡喜

因為不可能「絕對徹底」地免除歷史紀錄中一切主觀因素,所以讀歷史可以隨便由主觀決定?

連初中生都看得出這裡的邏輯錯誤。

又是一個極端相對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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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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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的郭嘉
發表於: Jul 5 2005,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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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因為不可能「絕對徹底」地免除歷史紀錄中一切主觀因素,所以讀歷史可以隨便由主觀決定?
連初中生都看得出這裡的邏輯錯誤。
又是一個極端相對主義者。

我覺得歷史可以從客觀去看,主觀一點點是沒甚問題的,只要不要過度主觀就行了……
QUOTE
你是指同一件事的真相永遠不會只有一個?這是不合邏輯的。

這當然,一件事的真相可能有一個,又或者多過一個,例如:狗是一隻動物,這是鐡一般的事實,你能說狗一隻死物嗎?這是不合邏輯,不過不用事事都用邏輯來"觀看"問題。
另外,我發覺只要肯努力,即使不能夠的也許變成能夠,看了各位的文章,我對文言文的信心又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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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劍
發表於: Jul 5 200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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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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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ul 5 2005, 09:59 PM)
QUOTE
歷史無真理,只有你歡喜唔歡喜

因為不可能「絕對徹底」地免除歷史紀錄中一切主觀因素,所以讀歷史可以隨便由主觀決定?

我想你誤解了。又或是我表達能力差勁。又或是你太「絕對徹底」去想吧。

我所指『歡喜唔歡喜』並不等於『歷史可以隨便由主觀決定』。

馬謖被諸葛亮斬了。有人覺得抵死,斬得好(歡喜)。有人覺得孔明找人背黑鍋,孔明係衰人(唔歡喜),如此而已!美國有些人覺得布殊打伊拉克係替天行道(歡喜)。亦有人會去示威抗議(唔歡喜)。馬謖抵死同孔明衰人二者,又或布殊是否好人,只有自已衡量,即使再拗三百年亦如是,某某人說自己的看法是『真理』,相信大家也不以為然吧!

就如元直之『真理』:劍劍又是一個極端相對主義者。

算吧。投降了!只是發表少少感想而已,就被蓋棺定論。其實我甚少留言,因為拙於同人辯論,又面淺,怕比人寸,在此打住,恕不再回覆了!

本篇文章已被 劍劍 於 Jul 5 2005, 14:30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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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攸
發表於: Jul 5 200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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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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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劍劍 @ Jul 5 2005, 10:30 PM)
就如元直之『真理』:劍劍又是一個極端相對主義者。

算吧。投降了!只是發表少少感想而已,就被蓋棺定論。其實我甚少留言,因為拙於同人辯論,又面淺,怕比人寸,在此打住,恕不再回覆了!

劍兄何出此言,人家不明白你說的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解釋,之前的話令我誤解了,但是你現在解釋解釋,我已明白。
之前都有些人因為某些事所以沒有討論,難道你也為了這事而放棄討論,各人有各人的論點、論據及論証,如果你是這麼容易受人影響的話,那麼真是不要在此討論了!!!
你有你的,他有他的,當你的論據和他的論據"組合"上來,一定有多少出入,但也不必固執己見。最重要的是,你能接納別人的意見,而且可以因他的意見而做出不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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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S AN無擔面對我!腦收成路!多廁俾我講中吾敢出去!我已經臝左!!!!!

HKS an no take noodle face me! brain receive achieve road! many toilets give me say middle I dare to go out! I've already naked!

HKS AN unsecured face me! Brain harvest road! Multiple closets serve my lecture I'm out of here! I've left naked!!!!!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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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劍
發表於: Jul 5 2005,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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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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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吧。再補一帖。

表達得唔清楚我都有責任。但一回應就將人定性為什麼什麼就有點『高高在上』囉。其實和和氣氣最緊要,元直若覺得我勞氣咗請不要介意。

和氣。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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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l 5 200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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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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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謖被諸葛亮斬了。有人覺得抵死,斬得好(歡喜)。有人覺得孔明找人背黑鍋,孔明係衰人(唔歡喜),如此而已!美國有些人覺得布殊打伊拉克係替天行道(歡喜)。亦有人會去示威抗議(唔歡喜)。馬謖抵死同孔明衰人二者,又或布殊是否好人,只有自已衡量,即使再拗三百年亦如是,某某人說自己的看法是『真理』,相信大家也不以為然吧!

我可不可以舉一個有爭議的例子(比如窮人為了兒子的病偷葯被判有罪),然後總結一句:世事皆無對錯,一切事情你覺得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很明顯是不行,大錯特錯。

所以你也不能那樣說。

你自然可以認為對於某個特例的判斷沒有標準答案只有個人喜好,但你不能說對於歷史沒有真理只有靠個人喜好。

那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不要拿「表達不清楚」做藉口,我也不是甚麼「高高在上、亂下定論」,因為你的文字已經表達得很明白,寫得清楚我才能下定論,不是靠猜測亂下的。「歷史無真理......」這句話任何中文能力正常的人都會理解成是對歷史泛泛而論,而不會理解成「馬謖被諸葛亮斬首一事沒有絕對的對錯」。不要說我斷章取義,因為你整篇回覆沒有一個字提及馬謖或諸葛亮,整篇都在說歷史是有主觀性。請問這些問題是寫得「不清楚」就可以解釋得了的嗎?你又不是文筆不好,不懂表達自己意思的人。

所以嘛,錯了就是錯了,是表達錯誤還是思路本來有問題,改就是了。如果你覺得自己沒錯,或者我也有錯,那你駁就是了,我們慢慢討論。

難得在網上人與人之間不會受現實利益關係的羈絆,沒甚麼需要顧忌的。錯就是錯,你錯還是我錯,說清楚,我不會跟你客氣,不會說廢話,因為把問題看清楚對誰都有益。同時請你明白,我是絕不會因此而搞人身攻擊,不會因為這些技術錯誤而看不起或討厭任何人,也不會變得怒火沖天。這是不客氣,但不是不和氣,成熟的人應能理解兩者的分別。

你是新來,不習慣是正常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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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巾小賊
發表於: Jul 7 200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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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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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不明白,上面馬謖被斬的例子不過是涉及對於一個行為的評論。評論沒有絕對的尺度,觀點與角度,誰都知道。而一個行為可以在歷史事件中,可以在時事中,也可以在創作出來的故事情節中,不論它在甚麼地方,都可以被評論,都一樣沒有絕對的尺度。

我們講正史與野史的分別,講史實的考正,不是指歷史事件的真實發生過程嗎?
如:馬謖是不是真被諸葛亮問罪斬了,還是像劍劍的創作一樣,實際是給敵將斬了?有證據證實馬謖當時怎樣想嗎?有證據證實諸葛亮當時怎樣想嗎?
現在為什麼變成了史評的主觀性?

本篇文章已被 黃巾小賊 於 Jul 7 2005, 16:14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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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Leaf:「黃巾賊本來都和你我一樣是小市民一個,對一個小賊來說,當黃巾賊可能是餓死之外的惟一選擇......」
魯迅:「人民處於官兵與強盜之間,不論被裹從或自願參加,都是拿兩面旗;賊來了從賊,官來了從官。」
板友呂遜:「不論是出於孝心還是貪心,偷就是不對,偷就是賊。」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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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劍
發表於: Jul 7 200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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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巾兄,其實我真係一個未曾受過邏輯鍛練,或任何理性分析的人。(n年前我主修中國文學)所以我第一篇回應可能真有很多引導錯誤或wrong conclusion的地方。馬謖一例亦只是剛好正在創作順手拿來用用。Anyway,獻醜不如藏拙,不好再講太多,只是,希望黃巾兄別再因我的言論感到混亂就好了。 win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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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l 7 2005,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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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有點不明白,上面馬謖被斬的例子不過是涉及對於一個行為的評論。評論沒有絕對的尺度,觀點與角度,誰都知道。而一個行為可以在歷史事件中,可以在時事中,也可以在創作出來的故事情節中,不論它在甚麼地方,都可以被評論,都一樣沒有絕對的尺度。

「誰都知道」這一點不成立。因為這個世界上有分道德相對論者,以及道德絕對論者(大多數宗教信徒就是絕對論者),後者就認為某些道德尺度是絕對的,不會因為個人的觀點與角度而改變。而即使是道德相對論者,也不會把沒有絕對的尺度,等同於沒有公認的、客觀的尺度,只有一些極端的相對主義者才會那樣做。

QUOTE
我們講正史與野史的分別,講史實的考正,不是指歷史事件的真實發生過程嗎?
現在為什麼變成了史評的主觀性?

為甚麼講考證變成講評論?

你自己在前一段講的不就是評論而非考證嗎?

因為連你自己都知道,只能說「評論沒有絕對的尺度」,而不可以說「考證沒有絕對的尺度」。考證的絕對尺度很簡單,那就是「有沒有真的發生」,有就是對,沒有就是錯。

同理,劍劍首先提出「歷史無真理,只有你歡喜唔歡喜」這種論調,只能是指對於某件事「對與錯」的評論,而不可能是考證。只有評論才能跟「個人喜好」拉上關係,考證則是只講客觀證據的。依主觀的喜好來決定相信哪個故事,就不叫考證。所以,我指出他的話有問題,也只能是講評論了。

======
QUOTE
獻醜不如藏拙

我認為這是壞習慣。

當然,我也無權要求你改變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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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劍
發表於: Jul 7 200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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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ul 8 2005, 04:43 AM)
QUOTE
獻醜不如藏拙

我認為這是壞習慣。


也不能說是『壞』吧。

一個三百磅的女人也可以是個關心社會、關懷別人、推動公益、充滿愛心、具創造力、數口好精、支持民運、醫術精湛、過目不忘、組織力強、歌聲優美、運動出眾、琴棋書畫樣隸皆精之人,但總難說她不肯、不想著比堅尼去行catwalk就是壞習慣吧。

每個人在某些地方、場合都會有自知之明,相信元直也會吧;總不能說用個勇字,做自己認為不擅長、力有不及的事就是『不壞』吧。

當然,你會有你的道理、辨証方法去認為我認為的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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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l 7 200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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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三百磅的女人也可以是個關心社會、關懷別人、推動公益、充滿愛心、具創造力、數口好精、支持民運、醫術精湛、過目不忘、組織力強、歌聲優美、運動出眾、琴棋書畫樣隸皆精之人,但總難說她不肯、不想著比堅尼去行catwalk就是壞習慣吧。

很簡單的道理,行catwalk不能減肥,討論卻可以增進思辯能力。怕批評,逃避爭論,就很難進步,所以我認為「壞」。這不是有沒有自知之明的問題,說話出錯不是沒有自知之明的表現,錯了而不去改善才是。

我無權要求,亦沒有要求你做任何改變。你不想做就不要做,但我總可以評論的,嘿。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Jul 7 2005, 22:11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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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劍
發表於: Jul 8 2005,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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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離晒題,但for the sake of『增進思辯能力』,不妨再『獻醜』一次。

我們是談『獻醜不如藏拙』是『壞』習慣?還是『不壞』的習慣的價值取向。而且將『行catwalk不能減肥』與『討論卻可以增進思辯能力』掛鉤是另一回事:

如果...(死啦,『如果』會唔會係極端相對主義用詞呢?我真係唔識!)

如果行catwalk可以減肥,那麼就應該可以唔怕批評,唔怕逃避爭論,唔怕『醜』,唔怕被評頭品足而拋開自尊,將之當成是一種『不壞』的習慣去做嗎?減肥可以有很多方式,未必一定要用『蘇格拉底修身法』吧。請注意是『著比堅尼去行catwalk』的價值觀,而不是說『減肥』。因為如果一個人要立心減肥我知道逃避或唔聽意見不是辦法。

再者,我說『但總難說她不肯、不想著比堅尼去行catwalk就是壞習慣吧』,而不是說一個三百磅的女人『應不應該』減肥,與及『肥』好還是『瘦』好的價值比較。

同意,你是有權就一些事進行評論的。我無權要求,亦沒有要求你做任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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