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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屆君主選舉自薦, 截止日期為6月26日下午5時59分
武襄
發表於: Jun 19 200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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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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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選舉出來的君主,擁有對管理這個網頁的最終權力,對所有決策會有最終的決定權,即獨裁式管理。

自薦的條件:

一、參選者必須發表超過100及註冊過100日。

二、獲得五位或以上合資格投票版友同意,便可參選。而每位版友只能支持一位版友參選。

有意參選者,先引述簡短的政綱,如獲得五位以上版友表明支持,即可獲參選資格。

若有人提出自薦,版友便可在此留言表示支持,合乎留言資格的版友必須發表超過100及註冊過100日。

ps:現在並不是投票,七日後所有合乎資格者,將會進行正式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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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19 200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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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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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這些常任管理員有沒有參選的權利?

已當選(或將會當選)決策人員的有沒有參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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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仲達
發表於: Jun 21 200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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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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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un 20 2005, 07:29 AM)
像我這些常任管理員有沒有參選的權利?

已當選(或將會當選)決策人員的有沒有參選的權利?

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吧= =

既然是常任,權力上亦無分別(非常任的還有被罷免的可能),沒有理由要參選吧?

決策人員的其中一個權力是決定非常任君主的去留,
兩者的角色是有衝突的,所以不能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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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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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孫中山在香港大學演講,宣稱他的革命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他說,香港的秩序整齊而安穩,與中國的混亂腐敗成強烈對比,激發他發動革命。「我恆默念...何以如此不同?外人能於七八十年間在一荒島上成此偉績,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乃無一地如香港者,其故安在?」---<<香港簡史>>
***

講左咁耐, 幾時先出老解?

***

紅皮狗應該係有色盲, 只見紅色, 別色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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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仲達
發表於: Jun 21 200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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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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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選

政綱
1.高效率處理版務
2.聽取民意,營造適合理性討論的環境
3.維持版內團結和諧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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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漫遊
發表於: Jun 21 200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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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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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箭嘴]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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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房
發表於: Jun 21 200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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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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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可不可以提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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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漫遊
發表於: Jun 21 200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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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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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我想當然可以啦,不過你得先慫恿那個人參選吧?若果提名了,對方才說無意競逐,那就沒有意思。

子房兄另有心水人選?快快勸他參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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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Jun 21 200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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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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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裡並不設有提名,主要原因,是希望那個人是自願參選。

如果子房兄心目中有人選,可用pm慫恿那人來參選,如果他真是有意,那提不提名也是一樣的。

常任君主和決策人員是沒有參選權利,因為這是互相制衡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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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發表於: Jun 21 2005,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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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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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司馬仲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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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22 20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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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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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既然是常任,權力上亦無分別

原來是沒分別的嗎?

我好像只是"常任技術員"吧?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Jun 22 2005, 00:10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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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羲
發表於: Jun 22 2005,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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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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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仲達兄。加油! happy.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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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仔x2
發表於: Jun 22 2005,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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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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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仲達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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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Jun 22 2005,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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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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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un 22 2005, 08:00 AM)
QUOTE
既然是常任,權力上亦無分別

原來是沒分別的嗎?

我好像只是"常任技術員"吧?

可以這樣說,是常任的決策小組+技術員。

仲達的權力是大一點,因為他是最終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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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22 200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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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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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有能力有名聲的人本來就不多,現在負責主要版務管理的不能做,受認同被選成決策人員的不能做,剩下的.....我看至少這次是不大需要選了吧?

下次會不會又差不多,君主依例不參選決策人員,然後其他大部分比較受人認同的都被人在決策人員選舉投了票,然後...... twist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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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22 200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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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建議取消君主選舉,重開決策人員選舉,選票最多的直接做君主就行了。要是有一樣多的就第二輪投。

另外,我也不明白為何常任的就不能參選,到底想制衡些甚麼?

p.s.其實我是想建議取消本身可有可無的君主制,變回管理人員集體管理,有爭議就投票算了,呵呵。不過現在已經夠亂了,這個建議你們現在可以不考慮,我不想添太多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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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仲達
發表於: Jun 22 200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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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un 22 2005, 06:12 PM)
所以我建議取消君主選舉,重開決策人員選舉,選票最多的直接做君主就行了。要是有一樣多的就第二輪投。

另外,我也不明白為何常任的就不能參選,到底想制衡些甚麼?

p.s.其實我是想建議取消本身可有可無的君主制,變回管理人員集體管理,有爭議就投票算了,呵呵。不過現在已經夠亂了,這個建議你們現在可以不考慮,我不想添太多的亂。

不是常任君主不能參選
而是無需參選

舉個例,我的權力跟元直你,狼和參謀都一樣.但是你們可以投票決定要我離任

基本上你有比我更高的權力,那你有甚麼理由要參選一個權力比你現在稍低一級的職位?


當初選我出來是為了令所有決策都可以推行得快一點,果斷一點.
如果可以用集體管理制達到君主獨裁制的效率,那君主獨裁制根本沒有必要存在.

決策人員是其中一個防止非常任君主濫權的角色,非常任君主沒有可能會參選,
兩者的角色是有衝突的
而常任君主已經擁有制衡非常任君主的權力,某程度上角色重疊,
常任君主亦沒有參選決策人員的必要


如果大家能在我的任期完結前達成共識,
取消君主獨裁制與非常任君主一職的話,我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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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孫中山在香港大學演講,宣稱他的革命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他說,香港的秩序整齊而安穩,與中國的混亂腐敗成強烈對比,激發他發動革命。「我恆默念...何以如此不同?外人能於七八十年間在一荒島上成此偉績,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乃無一地如香港者,其故安在?」---<<香港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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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仲達
發表於: Jun 22 200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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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吧

既然君主選舉方面未能達成一致共識,反正我的任期還有差不多一個月,
不如先把這次的選舉暫停,將細節弄清楚之後才繼續進行吧

如果不幸在我任期完結之前還未能選出下任君主,甚至未能取得共識的話,
那就讓非常任君主一職暫時懸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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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22 200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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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可以這樣說,是常任的決策小組+技術員。

仲達的權力是大一點,因為他是最終決定者。

QUOTE
舉個例,我的權力跟元直你,狼和參謀都一樣.但是你們可以投票決定要我離任

一個說一樣,一個說不一樣,那麼究竟是一樣還是不一樣?

p.s.我並非不滿仲達你出任君主,而是覺得現有制度相當混亂,比如你和武襄所說的職權方面的東西就完全不同,讓人無所適從。另外選舉程序方面也是有問題,我在上面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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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Jun 22 200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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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直啊,君主的意義就是不想因為經常一些不了了之的投票使決策拖慢,如果除消這個制度重新以決策小組來管理的話,便等於走回頭路..........結果就是如同上兩年一樣,大堆決策討論完一輪後便會因為沒有決定而淪為空談.....

其實仲達已經說了,決策小組和常任君主,是有權罷免君主,以防止君主濫權(這是因為以前hksan的一個教訓而想出來的,甚麼教訓我想舊版友會知道吧!)

此外,如果以決策小組選舉中的最高票數來當君主的話,我想這可能會變成有點強迫性吧?想當決策小組並不代表希望當上君主呢。

就我這一年的觀察而言,君主制度確實解決了很多議而不決的內容,但如果元直想更改回以往只由決策小組以投票方式去決定事件的話,那就必須要解決了因為權力過於分散所帶出「議而不決」這個問題。

至於誰權力大一點的問題嘛,其實要看你怎樣去看,仲達有權任命太守,決定所有事務,決策小組和非常任君主,則有權罷免過份濫權的君主,仲達作為君主,當然會覺得有權去罷免他的人權力大一點啦,但就我的角度而言,仲達作為本網所有政策的「最終決定者」,權力當然是最大的了。

其實,正常來說,是應該「先選君主,後選決策小組」,不過現在因為大家想同時進行,才使這次選舉便得混亂。

本篇文章已被 武襄 於 Jun 22 2005, 13:22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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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un 22 200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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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至於誰權力大一點的問題嘛,其實要看你怎樣去看,仲達有權任命太守,決定所有事務,決策小組和非常任君主,則有權罷免過份濫權的君主,仲達作為君主,當然會覺得有權去罷免他的人權力大一點啦,但就我的角度而言,仲達作為本網所有政策的「最終決定者」,權力當然是最大的了。

不管權大權小,總之,是不是不一樣?

QUOTE
不是常任君主不能參選
而是無需參選

舉個例,我的權力跟元直你,狼和參謀都一樣.

即是說仲達的說法不對?

究竟是怎樣啊?如果連君主自己都對制度的理解有分歧,那就不是一般的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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