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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Mar 8 2006,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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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60 聲望:4176 ![]() |
嘿,原教旨保守派的反撲?
南方畢竟是這些人的根據地。 ============================== 東方早報專稿 在墮胎話題早已成為社會輿論和政治生活中一道重要風景線的美國,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州長邁克﹒郎茲3月6日簽署的一項禁止墮胎的法案,預料將再次掀起美國社會對婦女流產權和胎兒生存權的大辯論。 被強奸也不得流產 這項法律禁止南達科他州內幾乎所有的墮胎行為,甚至包括受害人被強奸或亂倫而導致的懷孕。唯一的例外是當孕婦的生命受到威脅。否則,實施墮胎手術的醫生就被視為違法,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 身為共和黨人的朗茲州長在簽署法案後發表了一份書面聲明稱:“在世界歷史上,對於文明的真正考驗是看人們怎樣對待社會上最弱勢和無助的群體。這項法案的發起者和支持者們相信,墮胎是錯誤的,因為未出世的孩子是我們社會中最弱勢也是最無助的人。我認同他們的意見。” 據悉,當前打算跟進的州還包括密蘇裡、密西西比、印第安納、佐治亞、肯塔基、俄亥俄、田納西等至少7個州。其中密西西比州議會已經在3月2日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除強奸、亂倫導致的受孕,以及危及孕婦生命的情況外,均不得墮胎;而密蘇裡州則在上周提出了一項與南達科他州相同的禁止墮胎提案。 最早今年7月起生效 南達科他州議會在2月23日投票通過了這項法案,在得到州長簽字認可後,還需得到最高法院的認可才能生效,最早也要到今年7月。 為此,南達科他州當局正面臨著艱苦卓絕的“護法戰”。這項法案與197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定墮胎合法的羅訴韋德(Roev.Wade)劃時代判決背道而馳。支持婦女流產權利的組織和團體也聲稱,這項法律太極端,他們將不計代價,以確保婦女及醫生的醫療決定權。 經營南達科他州唯一墮胎診所的“家庭計劃聯盟”(Planned Parenthood)稱,這項法律“悍然違憲”,極其危險且得不到大多數美國人的支持。該組織表示,他們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不管是提起聯邦訴訟或是發動南達科他州全民公投,來廢止這項法律。 根據州法律,如果反對者能在未來3個月收集到16728份注冊選民的簽名,禁止墮胎法律就將延遲生效,並在今年11月就此舉行全民公投。 可能推翻30年前判決 “我最擔心的就是這樣美國會成為一個各州分立的國家,在有些州可以進行安全合法的流產,而在另外一些州這樣做則是非法的。”擁護婦女應該有流產權利的凱特﹒盧比說,“對很多人來說,這項法律是切身相關的。我想那些立法者並不十分了解女人在這個問題上的想法。” 盡管這項法律在全美范圍激起了支持墮胎權利人士的怒火,但也同時受到反對人工流產人士們的歡迎。南達科他州州長朗茲說,自從上個月州議會對墮胎法案進行討論並引發全美關注以來,許多反對墮胎者正在籌集資金。其中一名匿名捐款人還承諾拿出100萬美元,誓要幫助州政府應對可能面臨的法庭訴訟。 該法案的主要支持者、民主黨籍州參議員茱莉﹒巴特林說:“我認為這是南達科他保護胎兒生命及權利的時候。”巴特林和支持者們認為,保守派大法官羅伯茨和艾裡托最近相繼上任,聯邦最高法院考慮推翻30年前的“羅訴韋德案”判決的可能性也增大了。 布什的反墮胎立場 美國自從1973年開始墮胎合法化後,墮胎話題爭議不斷。 墮胎問題也是美國政治上一個頗具爭議和情感色彩的議題。對現任總統布什而言,無論是基於保守派立場,還是個人立場,他都是一名堅決的反墮胎人士。布什政府2002年1月重新規定還在母體中培育的胎兒的含義,新的定義為“未來的孩子”。這顯然支持了墮胎反對者。布什形容有關法例很重要,可以杜絕一種令人厭惡的做法,也可在美國建立一種支持生命的文化。 美國人看墮胎 由美聯社最新展開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美國人認為在特定的環境下,墮胎應屬於合法行為。 19%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墮胎都合法。 32%認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墮胎合法。 27%認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墮胎非法。 16%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墮胎都非法。 6%不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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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練鷹 |
發表於: Mar 8 200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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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7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17-2003 活躍:5 聲望:29 ![]() |
曾經看過有關布殊兩父子在選舉中獲勝的分析,大概是指布殊兩父子能夠勝出大選,很大程度上是歸功於美國教會的保守派人仕支持。而在美國最支持反對墮胎的,正是教會的保守派,所以布殊兩父子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個人表態上都是極其反對墮胎的。
-------------------- 「嘿,我和你現在都只剩下一成的力量,到最後你還是不能勝過我。」
『不,我還可以作出最後一擊。』 「嘿,你用最後的力量作出攻擊,即使能勝我也抑壓不下決鬥時所受的傷,到時你定必要做我的陪葬,為了那樣的一個女人,值得嗎?哈哈哈哈哈…………」 『值得!因為她是我的同伴!像你這樣自以為是,自私自利的人,是永遠不明白,什麼叫同伴!什麼叫團隊!更不明白同伴存在的意義!!來吧,來接下我以燃燒生命為代價的最後一招吧!!去吧,烈焰天幕!!!!!』 |
秋盈 |
發表於: Mar 8 2006,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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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布殊父子本來就是保守派,得到保守派人士支持當選,並不奇怪,可能只是進一步為他們的保守政策提供justification而已。 ![]() 美國基督教文化根深蒂固,某些地方可能比中國的所謂「醬缸文化」更不可理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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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Mar 8 200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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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60 聲望:4176 ![]() |
德州出來的嘛,他們應該本來就是保守派,不然教會也不會支持了。
今天看過一個紀錄片,主角是一個生活在美國南部的變性人。他得了癌症後四處求醫,結果醫生都拒絕了,理由大多是「對不起,請找別人,你在這裡會使其他病人感到困擾」之類的。最後他自然是病死了。 嘿嘿,尊重生命?Pro Life? 不知道騙不騙得了耶穌,反正騙不到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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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
發表於: Mar 8 2006,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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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尊重生命是有前提的,就是那生命是「正常的生命」。「正常」的定義是上帝賦予生命的原始面貌,或者符合基督教義的規範,任何經過人手加工或改造的、不符教義的,都是異類邪妖,不去誅邪滅惡已是網開一面,還要拯救這些半人不鬼的生命?開玩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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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猩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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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長 ![]() 發表數: 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3-10-2006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社會上最弱勢的群體是未出生的嬰兒麽?應該是男性的精子吧。
假如未出生的嬰兒算人的話 精子構造了嬰兒 所以 應該立法禁止男性射精時戴Condom或者禁止男性射精 |
秋盈 |
發表於: Mar 10 20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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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完全不懂。 大女人如我又看到歧視女性的證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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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
發表於: Mar 10 200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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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 ![]() ![]() ![]() 發表數: 9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08-2005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他大概只是想說男性自瀆同樣是不合法的,因為嬰兒的根本是男性的精子及女性的x子(忘了如何寫 ![]() ================== 有一種藥物是性行為72小時內服用都能免孕的,聞說被強姦的婦女會服用這種藥物(未經證實的)。假設母親是有遺傳性疾病,那她還能否墮胎呢?這大概是這法例的灰色地區吧。 本篇文章已被 【雷】 於 Mar 10 2006, 17:42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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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Mar 10 200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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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60 聲望:4176 ![]() |
女性也是。在西方一百甚至幾十年前基督教勢力還很大的時候,這至少是不道德的---很多自瀆甚至遺精的「患者」可是要接受一些殘酷療法的,因為那是很嚴重的病。有沒有立法我不確定,也許當時法制意識不強,嘿嘿。哪怕現在,我想也不乏一些強烈反對任何自瀆行為的人吧。
一點都不灰。你想想,假如報導沒錯的話,連亂倫懷孕都不能墮胎,只要你死不了就一定要生下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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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猩猩 |
發表於: Mar 11 200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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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長 ![]() 發表數: 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3-10-2006 活躍:0 聲望:未有評價 ![]() |
哪有歧視女性了..... ![]() 人的生命形式如何界定?出娘胎后叫嬰兒,之前叫胎兒,再往前受精卵,受精卵之前,卵子,精子....既然人的生命要被立法保護,那這就不是簡單的生物學問題了。要解決問題,必須有科學家給民衆一個確定的答案,在這個答案給出來之前政客們無論以多麽高尚的理由插手都是荒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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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練鷹 |
發表於: Mar 11 200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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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7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17-2003 活躍:5 聲望:29 ![]() |
因為怕被人反對,所以衍生了YY?(笑) -------------------- 「嘿,我和你現在都只剩下一成的力量,到最後你還是不能勝過我。」
『不,我還可以作出最後一擊。』 「嘿,你用最後的力量作出攻擊,即使能勝我也抑壓不下決鬥時所受的傷,到時你定必要做我的陪葬,為了那樣的一個女人,值得嗎?哈哈哈哈哈…………」 『值得!因為她是我的同伴!像你這樣自以為是,自私自利的人,是永遠不明白,什麼叫同伴!什麼叫團隊!更不明白同伴存在的意義!!來吧,來接下我以燃燒生命為代價的最後一招吧!!去吧,烈焰天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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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暪 |
發表於: Mar 11 20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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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品官 ![]() ![]() ![]() ![]() ![]() ![]() ![]() ![]() ![]() ![]() ![]() ![]() 發表數: 5,27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8-17-2004 活躍:16 聲望:1208 ![]() |
教會是不是認為生命由卵受精開始計, 所以反對墮胎? (或者因為教會反對墮胎, 所以認為應有受精卵開始計...) -------------------- 暗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錚鳴
眼前飛揚著一個個鮮活的面容 湮沒了黃塵古道,荒蕪了烽火邊城 歲月啊!你帶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興亡誰人定啊!盛衰豈無憑啊! 一頁風雲散啊...變幻了時空 聚散皆是緣啊!離合總關情啊! 擔當生前事啊...何計身後評? 長江有意化作淚,長江有情起歌聲 歷史的天空,閃爍幾顆星 人間一股英雄氣... 在馳騁縱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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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翰 |
發表於: Mar 12 2006,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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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184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4-2005 活躍:1 聲望:19 ![]() |
只是根據傳統觀念吧 由發現懷孕時開始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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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
發表於: Mar 12 2006,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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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教會反對墮胎,爭論點不在於生命何時開始,而在於生命是上帝賜予的恩典,不能隨便放棄的原則。
不是吧?發現懷孕不等於生命開始耶。人總是後知後覺的,自己發現往往遲了兩個月或以上,有些未婚生子的中學生甚至可以連親生父母也瞞過,掩人耳目之功,端的是厲害無比。 ![]() 本篇文章已被 秋盈 於 Mar 12 2006, 03:08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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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翰 |
發表於: Mar 12 200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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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184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4-2005 活躍:1 聲望:19 ![]() |
哈,這個我自然知道 但執行時,發現懷孕前那是不是生命就沒有關係了,不知道就不會構成畜意 你說畜意令精子卵子兩種細胞變成完整人的生命的機會不自然地消失,又是另一件事,那和現在人的觀念相去大遠了 其實有人為了墮胎,冒險做出容易發生意外的危險行為,這個法律管不管?情況如claim保險 管的話,發現不發現懷孕的證據也重要 有了兩三個月,還未知道就無意中流產,也要被人調查是否畜意就慘了
報導有些少女有了六七個月,竟也聲稱自己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 本篇文章已被 神經翰 於 Mar 12 2006, 13:26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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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
發表於: Mar 12 200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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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咦?我沒說過蓄意啊,提這個幹嗎? ![]()
還有更恐怖的。 最近在Yahoo!香港新設的「知識」版看了看,竟然發現有未成年少女發問婦科問題,未滿十八歲已弄得自己身體機能失調,徵狀看來相當嚴重。那人在網上發問,居然說「不要叫我做甚麼要家長簽名同意的事,我未滿十八歲」。姑且不論那傢伙是否已過十六歲或十八歲,我只是吃驚於某些女孩子的不知自愛。貞操的觀念且不說了,有膽子跟男人上床,沒膽去看醫生?未滿十八歲已弄垮了身子,難道又要我等納稅人供養她大半輩子嗎? 本篇文章已被 秋盈 於 Mar 12 2006, 14:47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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