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三國志 · 版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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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Sep 16 200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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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該主題我在多倫多時間星期一已經看到﹐到星期五才被剷除。有權力剷除的版管有六位﹐如果六位版管同時連續四天連上HKSAN都不上﹐那麼我也不知道說甚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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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Sep 16 200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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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6 ![]() |
反正我沒有收到任何通知,連pm也沒有,其他板管有沒有收到我不知到,如果有那是他們根本沒看到或者看到了也沒上來處理。 有時間通知一下板管,總好過截取我的一段話出來,歪曲成好像盜版可以任意貼一樣。難道MSN或給個電郵,甚至就像小賊這樣在盧江發個貼,是天大的難事?恐怕懶蛇覺得在那個貼裡玩玩斷章取義,跟別人討論板管如何不負責,要比切實去通知板管有趣得多,還真是「有心」呀。仲達你也不是沒做過板管,什麼是應做的不會不知道吧?不想「不聞不問」時是嘗試通知版主好些還是在原貼裡說風涼話好些,難道你不懂得選擇? 借你的話來說,「難怪hksan越來越沒人理事」。 現在恐怕有很多管理者都達不到合理的在線頻率,主要原因不是當初用人錯誤,而是這裡沒什麼人氣了,很多板管版友寧願挖舊貼都不開新貼,沒討論就很少有板務可做,漸漸板管就習慣了不來。我還算是每一兩天至少來一次的(前幾天碰巧有事來得少些),而最近那些違規廣告基本上都是我刪的,都沒發覺有人幫忙刪過。可見就算像我這樣一兩天來一次,可能也已經是板管中最頻密的了。 升小賊為軍團長沒問題,不過得他自己答應,然後沒人反對就可以了。仲達要是看不慣其他管理者在線時間不夠,也有意願幫忙處理板務,那也可以啊,有心做事自己要提出來,總比跟著懶蛇之流亂起鬨有意義得多。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Sep 16 2006, 22:09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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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仲達 |
發表於: Sep 17 2006,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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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mberjack ![]() ![]() ![]() ![]() ![]() ![]() ![]() ![]() ![]() ![]() 發表數: 1,347 所屬群組: 待認證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1 聲望:364 ![]() |
就因為我做過板管,我才會說那些話。套懶蛇一句 "有權力剷除的版管有六位﹐如果六位版管同時連續四天連上HKSAN都不上﹐那麼我也不知道說甚麼好。 " 我沒有通知誰的原因,正因為我忽略了" 六位版管同時連續四天連上HKSAN都不上" 的可能性。我真的沒有想過,身為板管可以連續幾天看也不看一眼。
只有旺場的時候,板管的在線頻率才合理,這雖是實情,但道理上說不過去。 說到人氣,這幾個月來可算是HKSAN最低迷的時候。 從另一角度來說,引證了"香港三國論壇"不可能靠新"三國志"遊戲的推出而"復甦"的怪論。 要嘗試引入新元素嗎? 又是我這個屢戰屢敗的改革者發表謬論的時候了。
我想小賊不會推辭的,也應該不會有反對的聲音。說真的,要有反對的聲音,還要有反對的人肯來才行。 我可以幫忙,但當下如此境況,好像很多地方都沒人理,那我要做的會是甚麼? 而且我做事一向獨斷獨行,很多事我認為應做的就立刻做了,也沒想過要跟誰商討一下該怎麼做(不過要找人跟自己討論hksan的版務該怎麼做很有點困難就是了。)。 你不介意要我這種人來幫忙做事,而大家("大家"走剩幾個了?)不介意我唔嫁又嫁的話, 我可以幫忙。 *** 各人自有各人的世界,事忙不能來討論板那也很正常。 不過,不來討論板的原因,就只有事忙一個嗎? 親眼看著hksan由興至衰,直到目前一潭死水,開始有點後悔當初為什麼不挺下來繼續做下去。畢竟意見不合的人總會有,拂袖而去也無益於事。 與其等待興旺,不如創造興旺,只是hksan早已被斷症為扶不起的阿斗...... ![]() -------------------- 飛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
***** 1923年孫中山在香港大學演講,宣稱他的革命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他說,香港的秩序整齊而安穩,與中國的混亂腐敗成強烈對比,激發他發動革命。「我恆默念...何以如此不同?外人能於七八十年間在一荒島上成此偉績,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乃無一地如香港者,其故安在?」---<<香港簡史>> *** 講左咁耐, 幾時先出老解? *** 紅皮狗應該係有色盲, 只見紅色, 別色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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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Sep 17 2006,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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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6 ![]() |
我也不是四天沒上,不過我有上不代表我每次都會把所有區域都檢視一次,而且通常我較少留意鄴城,別的版管也可能有類似情況。 你在那貼的發言不是第四天才有,顯然你不是跟我一樣第四天才看到,你和蛇選擇在那邊等邊說些關於為何未刪的風涼話,而等其他人通知了,板管看到了,處理了,延遲了幾天,就說什麼「忽略了" 六位版管同時連續四天連上HKSAN都不上" 的可能性」,我覺得這是種「等著看戲」的心態。 並不是說任何版友看到就要通知板管,不然就是等看戲心態,就是錯。也有很多人不熟版規,另外一些人不介意出現某些違規貼,更有好事者巴不得看違規的熱鬧,覺得矛盾越大越好,但我之前覺得你做過板管,可能會明白通知ㄧ下好過說風涼話,最後我失望了。當然,這依然不是說你錯,你有權看戲,刪違規帖是板管的責任,通知板管不是版友的責任,幫你是好心,不幫你是應份,我明白的。我是說通知一下板管比說風涼話有意義得多,但無權命令你怎麼做,你以後就算仍要學懶蛇說風涼話,那也隨你,然後若板管反應真的遲了些,再抓住把柄指責板管反應慢、板管失職,也都沒錯。
我說這是實情,沒說這是應該的,不需要改善。 你若有提議,你認為有辦法改善這些,那就發表嘛,有話大可直說,說得好大家肯定歡迎,沒必要等待這種時機。當然了,你選擇趁這件事發表,也沒啥不可以。
要減輕板務工作遲鈍的問題,幫忙做板管執行版規就是。如果你有其他事情想做,那會是什麼?
很簡單,執行日常版務誰都是專斷獨行,沒人說要討論投票啥的,事後有爭議那另說。 若你是要搞搞活動,多開主題,置頂一兩條,自是相當歡迎,也沒哪條規定寫著「要經xxx程序通過」。 要搞人事調動,換個太守之類,上任者願意,調動內容諮詢一下沒大的反對就好,你應該有這小小耐性吧。 至於想改制度,改城池結構,改版規那我想討論諮詢一下總是應該的,不能專斷獨行,這個應該不難理解。 只要願意按以上方法做事,簡單來說就是跟規矩做事,那當然就沒問題了。
當然不只事忙,更重要原因的是沒吸引力吧,大家都知道這會導致惡性循環。
明白這點很好。我也不會因為重大提議被否了就拂袖而去,若有人逼我下台我還要抗爭呢(如果我有理的話),大家大可當我戀權,不過做這種工作(並且沒啥成就)要說真的有東西可戀,恐怕也只剩那點可憐的陳年歸屬感而已了。 誰都知道應該創造而非等待,但誰都在等待,因為他們知道別人都知道應該創造而非等待,所以他們覺得自己只需坐等別人的創造成果就好了。好一個悖論。 ![]() 我曾有心有力有時間過,最近卻是有心沒力沒時間,有其他人出心出力出時間,那自然要得。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Sep 17 2006, 12:56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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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Sep 17 200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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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6 ![]() |
另外,就延遲了四天才刪這個問題本身,我冒昧代表各有關板管向大家道歉。
本來一開始就應該道個歉的,不過因為看不過眼蛇的某些言論,轉移了注意力,結果就忘了,真是失敗,唉。 可是我仍然無法保證以後沒有幾天的延遲時間,並非道歉不誠心或覺得這不重要,而是最近來說,確實是我力所不能及,也沒有足夠人手幫忙,見諒。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Sep 17 2006, 13:31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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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練鷹 |
發表於: Sep 17 200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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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67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17-2003 活躍:5 聲望:29 ![]() |
不知道要說什麼的話,那就什麼都不要說好了。 -------------------- 「嘿,我和你現在都只剩下一成的力量,到最後你還是不能勝過我。」
『不,我還可以作出最後一擊。』 「嘿,你用最後的力量作出攻擊,即使能勝我也抑壓不下決鬥時所受的傷,到時你定必要做我的陪葬,為了那樣的一個女人,值得嗎?哈哈哈哈哈…………」 『值得!因為她是我的同伴!像你這樣自以為是,自私自利的人,是永遠不明白,什麼叫同伴!什麼叫團隊!更不明白同伴存在的意義!!來吧,來接下我以燃燒生命為代價的最後一招吧!!去吧,烈焰天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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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轅愛 |
發表於: Sep 17 20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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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27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6-2006 活躍:2 聲望:152 ![]() |
看完大家的留言,連我這個新人,都對HKSAN產生了半點歸屬感。
費了不少唇舌的各位,您們無非都是一群關心HKSAN的罷了。 很多論壇都人氣旺盛,但人氣的起落很大,肯堅持的,是人。 不是每個論壇都有像您們如此難得的人。 只要您們堅持下去,我那半點歸屬感就有處可歸了。 -------------------- 親愛的朋友,我只能目送你,走你自己的路。
願棋伴與人常在。 |
司馬仲達 |
發表於: Sep 17 200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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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mberjack ![]() ![]() ![]() ![]() ![]() ![]() ![]() ![]() ![]() ![]() 發表數: 1,347 所屬群組: 待認證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1 聲望:364 ![]() |
1) 你說得對,版友見到有事需要版管去處理,而主動通知版管,這是對的,應該被鼓勵的。但同時,沒有主動去通知版管,事後出來抽水的也沒有錯,頂多是主動告訴其他人自己的缺點而已。 2) 你覺得我在說風涼話,那就當我是在說風涼話吧。但我說過版管應該把有關下載的東西全部刪掉,我相信你刪貼的時候也會看清楚才刪,我有沒有說過這句話,你應該知道。況且小賊也應該有看到過。 這不算是一個通知,但總算是一個正面的建議,你有沒有看到過,我管不著,反正我有說過就是了。
3)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說道理上說不過去,只是認為版管不應該這樣做。我沒說過你認為這並不需要改善這樣的話。 4) 意見是有說過的,不過是在chatroom裡說,room內就那麼幾個人,就像對空氣說話一樣。當時好像只有胡飛對我說的話有點反應。 回想起當初辭任的原因,我認為hksan裡面絕大多數人(包括版管和版友)都已經判了hksan死刑,所有人都心灰意冷。還記得我提出請把改革的意見貼到版上,讓所有人都看得到,也可以留個記錄,方便作結論。有人就說喜歡放在chatroom裡說,因為很快會得到回應。 每人也有自己的觀點,他可能是對的,但我認為這是一個短視的做法。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是聊聊就可以有結論的。若不留下記錄,好讓所有人都有參與的機會和日後作結論,在chatroom 24小時討論又有何益? 連在板上說自己的意見也不肯,難道會有人自動請纓做會議記錄嗎?別說笑了。 就因為這種(我認為的)不合作的短視態度,令我感到再搞甚麼改革也是徒然。HKSAN還剩下多少人?既然有兩班人的目標一致,何不用更好的方式去達到目標?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可以做那個主動作出讓步的人,但我認為做人是有原則的,我認為對的話半步不讓,頂多不幹罷了。所以即便是四國的管理員、hksan的君主,當我感到有人做錯,我無力更正,而這錯誤會影響我的工作、有違我的原則的話,我就撒手不幹。 道不同則不相為謀,何必勉強遷就還要憋一肚子氣? 算了吧。 我的意見嗎? 版內的不外乎引入新元素,加強去除灌水(是去除不是禁止),把不受歡迎、以搗亂為樂的人逐出hksan。當然互聯網上當然不可能"逐出"某一個人,只要當他隱形,對他所說的任何事都視而不見便可。 版外的便是攪攪活動吧,可能一個月一次meeting,玩下card game / board game / 打打機 / 打打波之類,回來有空的便寫些東西吧。 Card game方面也希望可以在這兒略略介紹,看看反應如何。 其實改革的意見已經給過許多,只是差一個去做的人而已。我只是能做多少算多少罷了。
要我再自薦做君主嗎? 我不介意的。以前自薦的時候,曾經有過hksan的好朋友說笑話我 謀反、奪權,但一潭死水中的權位,有戀棧的必要嗎? 到某日hksan再興旺起來,那才有權、位可以戀棧吧。 心一向也有,力一向也有,時間.....一時有一時沒有。 只是我自知很難跟其他人合得來就是了。 本篇文章已被 司馬仲達 於 Sep 17 2006, 16:55 編輯過 -------------------- 飛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
***** 1923年孫中山在香港大學演講,宣稱他的革命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他說,香港的秩序整齊而安穩,與中國的混亂腐敗成強烈對比,激發他發動革命。「我恆默念...何以如此不同?外人能於七八十年間在一荒島上成此偉績,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乃無一地如香港者,其故安在?」---<<香港簡史>> *** 講左咁耐, 幾時先出老解? *** 紅皮狗應該係有色盲, 只見紅色, 別色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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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
發表於: Sep 17 2006,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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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抖首領 ![]() ![]() ![]() ![]() ![]() ![]() ![]() ![]() ![]() ![]() ![]() ![]() 發表數: 7,913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59 聲望:4176 ![]() |
正面地建議當然沒啥,歡迎都來不及。但我在這理,對誰的言行若有什麼不滿,一向喜歡表達出來。有些風涼話讓人看了特別反感,讓板管越看是越不想上來(他們也不過是義務的),這次依然不止我一個人這麼覺得,好事者自己心理有數。你不是沒份,但可以說主要的不是你,有心也好無意也好,反正我不會當沒看見,見一次就我就「囉唆」一次,我知道有些人臉皮厚再說也可當沒看見,我只是不吐不快而已。
我也希望能多開主題多在這說的。別人不肯在這說,起碼沒人能阻止你在這說。 若你仍覺得我的管理方式會影響你的工作,有違你的原則,那恐怕很難讓你回來幫忙了,因為當初的主要管理方式依然沒變,而我也不認為我現在就能說服你,憋一肚子氣的板管確實很難做好工作。當然,如果你現在能夠有容乃大,不去憋氣,那就最好了。
去除灌水,本來就是板管的權利。你要收緊你的執法尺度也是你的自由(若你肯繼續做管理),若是太過分惹到很多人不滿自有另外的程序事後處理,當然這個可能性不大。 至於視而不見,有些人喜歡這樣,有些人喜歡其他方式,只要言論在板規之內,理不理會某些人是版友的自由,無法由板管規定啦。你僅僅是要提倡的話,自然是可以的。 至於搞活動,這很歡迎,想做就去做,其實也不需大家討論通過,最重要是有人帶頭。 期待具體內容。
願意做君主或軍團長都好,反正我可以支持,你不介意重新上任就好。但仍需要你開個貼等幾天,看看別人是否有意見,我不是獨裁君主(你就任之後也不是)。 「謀反、奪權,但一潭死水中的權位」,呵呵,也就是沒做過版主的,才會以為那真的是「權力鬥爭」。 本篇文章已被 徐元直 於 Sep 17 2006, 22:54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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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Oct 17 200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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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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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Oct 31 200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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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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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政 |
發表於: Oct 31 200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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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拉斯艦隊與荊揚軍樂團之間 ![]() ![]() ![]() ![]() ![]() ![]() ![]() ![]() ![]() ![]() ![]() ![]() 發表數: 3,158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1 聲望:685 ![]() |
其實鄴城不時都有侵權帖出現,而且這裡也是以三國遊戲討論攻點為主,在櫻不常在線的情況下,任命多一位鄴城太守輔助整理一下會否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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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Oct 31 200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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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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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政 |
發表於: Oct 31 200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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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拉斯艦隊與荊揚軍樂團之間 ![]() ![]() ![]() ![]() ![]() ![]() ![]() ![]() ![]() ![]() ![]() ![]() 發表數: 3,158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1 聲望:685 ![]() |
是有幾位,也某些板友在線時間(或密度)不長。 如果說比例,譙城一板九人可管,那為何鄴城五板只七人管呢? 所以我只是提議一下,讓一位上線時間(和密度)比較長的板友輔助一下而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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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Oct 31 200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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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加上賢臣(小賊)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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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Nov 1 2006,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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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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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Nov 6 200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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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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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Sep 30 2007,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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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本篇文章已被 懶蛇 於 Sep 30 2007, 07:45 編輯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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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Sep 30 200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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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無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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