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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不開的死結, 看畢仲達兄"HKSAN熱鬧的原因"有感
黃巾小賊
發表於: Dec 26 2007, 03:31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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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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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可謂近乎廢話。真要討論的話,應多從道德上探討。

那些持續興旺的論壇,好像並不是能成功保護版權,才能持續興旺。

本篇文章已被 黃巾小賊 於 Dec 26 2007, 03:40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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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Leaf:「黃巾賊本來都和你我一樣是小市民一個,對一個小賊來說,當黃巾賊可能是餓死之外的惟一選擇......」
魯迅:「人民處於官兵與強盜之間,不論被裹從或自願參加,都是拿兩面旗;賊來了從賊,官來了從官。」
板友呂遜:「不論是出於孝心還是貪心,偷就是不對,偷就是賊。」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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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遜
發表於: Dec 26 2007,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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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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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黃巾小賊 @ Dec 26 2007, 11:31 AM)
法律如何,可謂近乎廢話。真要討論的話,應多從道德上探討。

那些持續興旺的論壇,好像並不是能成功保護版權,才能持續興旺。

法律的問題,只是用來了解著作權的運作,懂得法律就能防止盜版的問題?明顯地是不可能的,法律的討論自然不是這一帖的重點。

只不過為何花了幾帖來討論我就不清楚了。

成功保護版權當然也未必能持續興旺論壇,更何況這是一件極度困難的事情,而且發文者大多數也不會在發文時考慮自己的著作權被侵犯的可能,只會在事後才發現自己的東西被偷了而氣結,保不保護得到其實對鼓勵發言沒多大作用,只不過我們的胡君主總喜歡在這些旁末支節上考慮,不然就不能實行下一步的樣子,我們當然要為胡君主釋一釋懷 grin2.gif

本篇文章已被 呂遜 於 Dec 26 2007, 03:50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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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
發表於: Dec 26 2007,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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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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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呂遜 @ Dec 25 2007, 09:07 PM)
找大哥們就不必了,你找像我這些潛水功力以入化境的高手來動手的話等於直接宣佈計劃失敗。
我們常鼓勵有志者在有計劃的情況下不必等潛水艇的指引,自己出手就去幹,世民兄既然有計劃,就自己進行組織、聯絡,就算沒有計劃,可以參與像小賊的【主頁產品】三國史籍校注提要集或胡飛自己的[鄴城募兵]招募主頁更新義務工作人員,就算多發發文也已經是幫助到了hksan了,但前提還是要版友們自己出力幹,不要等別人。

唔唔,其實是小弟在這方面的知識十分貧乏,所謂「水印」這回事我見過,
但要親手做就真的是要先抹一抹汗。 XD.gif 這就是傳說中的有想像力無行動力 XD.gif
(亦是某forum的名句:膠噏多過呼吸) grin2.gif

遜兄及飛兄等各位大大,過去有沒有其他人材可以做到這回事?
如果沒有的話,我試試聯絡我自己的朋友,但情況絕對不甚樂觀。
而我這邊到最後的一著也只可能是可以到其他FORUM去找幫手做了。
遜兄所提到的兩個POST我仍未進去看過,一會兒看看是否適合再作決定。

但當然多回文是絕對可以! smile.gif
QUOTE (胡飛 @ Dec 25 2007, 10:08 PM)
首先我覺得世民兄太抬舉我和HKSAN了. HKSAN有那麼強勁嗎? 到過其他網站和論壇, 就會發現HKSAN其實不過是井底之蛙而已. 以前暫且不說, 學術論壇也暫且不說, 且看本壇三國志11的資料, 其實99%都是來自其他地方的 (汗). 本人所做的不過是將簡體字用word翻譯做繁體字, 然後轉貼過來而已 (再汗). \"食住條水上\"最多也只是食住香港人不太懂簡體字和不知道內地有如此強勁的論壇這條水而已. 當然還有就是食住\"主頁容易被搜尋到\"這條水上. 至於我嘛, 當然最多也不過是街邊的說書佬而已.

世民兄提到的一些出路, 例如三國志大戰, 三國無雙5等, 我以前也認真考慮過. 遺憾的是HKSAN缺乏這兩方面的專家, 呃, 別說專家了, 對這兩方面有興趣的人也不知有沒有. 感覺這裡對戰略遊戲有興趣的人比較多. 這是運氣問題, 也顯示\"不穩定因素\"充斥HKSAN. (可看看隔鄰\"希望、共同興趣與不穩定因素\"一帖) 當然討論是可以由自己帶起來了, 但這就要看會員自己本身的意願了. 比方說, 例如你喜歡三國志大戰, 你當然可以發一些有關的話題, 或做一些攻略等吸引人流. 於我而言, 我這兩隻遊戲都沒玩過(倒), 所以我是沒有能力帶動這兩方面的話題了.

感覺你的觀察力是頗為敏銳的.

唔唔......原來是這樣子嗎。但因為GAMES而令HKSAN大興,這個也是事實嗎.....。

不若這樣吧,依我看到的是,《三國無雙5》這隻東西應該都不會有人做攻略之類的東西了,
我可以動手試試看,但時間上很難說準何時會完成,因為我工作上的問題......。
但我會盡力嘗試。希望可以定時向各位資深壇友報吉。

另外,《三國志大戰3》這隻東西就完全不同情況了,一定大把人撰寫心得,
而且隻game太貴,未必每個人都負擔得起.....。我可能會邀請某game論壇的高手前來上ost,
看看他有沒有時間發一些「專屬hksan」的game post,如不是的話,
可能我們也只可以轉貼他的文章,炒炒冷飯頂住當先。
當然我有時間的話亦會親身去玩一玩,再發post。

暫時我可先做著這兩樣東西,反正也只不過是打機,難不倒我的。 XD.gif

QUOTE (胡飛 @ Dec 25 2007, 10:08 PM)
話說振興HKSAN這話兒我和大家都不知說了多少次了, 感覺是HKSAN真的只能靠極少數人來支撐了. 暫時我有3個plan:

1. 轉貼本論壇比較出色的文章到別壇, 並在別壇留下HKSAN連結;
2. 在主頁上動動手腳;
3. 進行一次規模大的人口普查, 看能不能發掘一些隱藏在大家內心的話題.

1和2都是勞動的工作, 程序較簡單. 3可能需要對會員在HKSAN的行為作一透徹了解才能有有意思的結論, 這個倒是難到我了 orz

1方面,我們需要物色一些有規模及比較出名的論壇留連結嗎?
還是圍骰通殺?
2這個我就幫不上忙了,有勞各位電腦高手 grin2.gif
3這個其實我也已經想過,所以才在清談區發了一個post,不過不是一個普查,
其實那個post我是想引一些已經成為cd-rom的壇友「出山」幫手,
暫時而言,有回覆的好像也是比較資深的壇友,或者這個我是做對了。
但當然,我也期待飛哥的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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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一段時間裡,見識到了跟平常完全不一樣的爸爸。
見到了爸爸的沮喪、挫折,也見到了爸爸的可愛、體貼。
失業原本是爸爸的痛苦,卻成為孩子一段很美好的時光……

這個孩子說:「我的爸爸不是超人英雄,但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不管他有沒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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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元年(6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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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飛
發表於: Dec 26 200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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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迷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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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黃巾小賊 @ Dec 26 2007, 11:31 AM)
法律如何,可謂近乎廢話。真要討論的話,應多從道德上探討。

那些持續興旺的論壇,好像並不是能成功保護版權,才能持續興旺。

舉腳同意賊的觀察.

香港絕大部分論壇都極其排斥其他論壇的. 不論大小論壇, 都寫著"不准貼出其他論壇的連結"等版規, 就是連轉貼帖等都不准. 很多人因為不想觸犯版規, 就索性將從別人處轉貼回來的文章當成是自己的. 可知論壇在侵犯其他人的版權上的確是做了很多"具建設性"的工作呀......

真是令人想起也不禁不寒而慄.

我以前和一些別地版主討論過, 版主說不想論壇有人貼出其他論壇的連結的原因是不想人流分薄到那邊. 我不禁想: 難道這樣就要容許會員侵犯他人版權嗎? 我覺得犧牲對版權持有人應有的尊重來換取論壇高人氣是不道德的.

QUOTE
只不過我們的胡君主總喜歡在這些旁末支節上考慮,不然就不能實行下一步的樣子,我們當然要為胡君主釋一釋懷


(茶) 其實我從一開始就覺得不用太執意版權問題上的支節, 只不過不知哪位在這帖回了一些話(大概是感嘆某軍師的攻略被偷吧), 然後就不知為什麼在突然有一連串關於版權的討論在此帖出現, 然後就有人被這一連串離題萬丈的帖子誤導, 更生起氣來, 小弟只好動用大筆心力和時間詳細說明一切, 以免那人繼續被某人開始的錯誤討論誤導呀.

QUOTE
遜兄及飛兄等各位大大,過去有沒有其他人材可以做到這回事?


請問要做哪回事呢? 如果是水印一事, 大可不必勞心. 可先待論壇發展成熟.

QUOTE
1方面,我們需要物色一些有規模及比較出名的論壇留連結嗎?
還是圍骰通殺?


這方面的宣傳大概是找一些在香港比較著名和人流多的論壇下手吧. 形式大概是貼有意思的文章然後"偷偷地""婉轉地"留本壇連結. 具體細節可留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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