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三國志 · 版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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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巾小賊 | |
![]() 芻狗 ![]() ![]() ![]() ![]() ![]() ![]() ![]() ![]() ![]() ![]() ![]() ![]() 發表數: 4,555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3-02-2005 活躍:12 聲望:557 ![]() |
法律如何,可謂近乎廢話。真要討論的話,應多從道德上探討。
那些持續興旺的論壇,好像並不是能成功保護版權,才能持續興旺。 本篇文章已被 黃巾小賊 於 Dec 26 2007, 03:40 編輯過 -------------------- 板友Leaf:「黃巾賊本來都和你我一樣是小市民一個,對一個小賊來說,當黃巾賊可能是餓死之外的惟一選擇......」
魯迅:「人民處於官兵與強盜之間,不論被裹從或自願參加,都是拿兩面旗;賊來了從賊,官來了從官。」 板友呂遜:「不論是出於孝心還是貪心,偷就是不對,偷就是賊。」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
呂遜 |
發表於: Dec 26 2007,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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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官 ![]() ![]() ![]() ![]() ![]() ![]() ![]() ![]() ![]() ![]() ![]() ![]() 發表數: 2,326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43 聲望:264 ![]() |
法律的問題,只是用來了解著作權的運作,懂得法律就能防止盜版的問題?明顯地是不可能的,法律的討論自然不是這一帖的重點。 只不過為何花了幾帖來討論我就不清楚了。 成功保護版權當然也未必能持續興旺論壇,更何況這是一件極度困難的事情,而且發文者大多數也不會在發文時考慮自己的著作權被侵犯的可能,只會在事後才發現自己的東西被偷了而氣結,保不保護得到其實對鼓勵發言沒多大作用,只不過我們的胡君主總喜歡在這些旁末支節上考慮,不然就不能實行下一步的樣子,我們當然要為胡君主釋一釋懷 ![]() 本篇文章已被 呂遜 於 Dec 26 2007, 03:50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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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 |
發表於: Dec 26 2007,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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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野 ![]() ![]() 發表數: 2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2-12-2006 活躍:0 聲望:1 ![]() |
唔唔,其實是小弟在這方面的知識十分貧乏,所謂「水印」這回事我見過, 但要親手做就真的是要先抹一抹汗。 ![]() ![]() (亦是某forum的名句:膠噏多過呼吸) ![]() 遜兄及飛兄等各位大大,過去有沒有其他人材可以做到這回事? 如果沒有的話,我試試聯絡我自己的朋友,但情況絕對不甚樂觀。 而我這邊到最後的一著也只可能是可以到其他FORUM去找幫手做了。 遜兄所提到的兩個POST我仍未進去看過,一會兒看看是否適合再作決定。 但當然多回文是絕對可以! ![]()
唔唔......原來是這樣子嗎。但因為GAMES而令HKSAN大興,這個也是事實嗎.....。 不若這樣吧,依我看到的是,《三國無雙5》這隻東西應該都不會有人做攻略之類的東西了, 我可以動手試試看,但時間上很難說準何時會完成,因為我工作上的問題......。 但我會盡力嘗試。希望可以定時向各位資深壇友報吉。 另外,《三國志大戰3》這隻東西就完全不同情況了,一定大把人撰寫心得, 而且隻game太貴,未必每個人都負擔得起.....。我可能會邀請某game論壇的高手前來上ost, 看看他有沒有時間發一些「專屬hksan」的game post,如不是的話, 可能我們也只可以轉貼他的文章,炒炒冷飯頂住當先。 當然我有時間的話亦會親身去玩一玩,再發post。 暫時我可先做著這兩樣東西,反正也只不過是打機,難不倒我的。 ![]()
1方面,我們需要物色一些有規模及比較出名的論壇留連結嗎? 還是圍骰通殺? 2這個我就幫不上忙了,有勞各位電腦高手 ![]() 3這個其實我也已經想過,所以才在清談區發了一個post,不過不是一個普查, 其實那個post我是想引一些已經成為cd-rom的壇友「出山」幫手, 暫時而言,有回覆的好像也是比較資深的壇友,或者這個我是做對了。 但當然,我也期待飛哥的普查。 -------------------- ![]() 孩子在一段時間裡,見識到了跟平常完全不一樣的爸爸。 見到了爸爸的沮喪、挫折,也見到了爸爸的可愛、體貼。 失業原本是爸爸的痛苦,卻成為孩子一段很美好的時光…… 這個孩子說:「我的爸爸不是超人英雄,但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不管他有沒有工作!」 ![]() 貞觀元年(6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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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飛 |
發表於: Dec 26 200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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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迷電玩 ![]() ![]() ![]() ![]() ![]() ![]() ![]() ![]() ![]() ![]() ![]() ![]() 發表數: 3,729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11-17-2004 活躍:9 聲望:194 ![]() |
舉腳同意賊的觀察. 香港絕大部分論壇都極其排斥其他論壇的. 不論大小論壇, 都寫著"不准貼出其他論壇的連結"等版規, 就是連轉貼帖等都不准. 很多人因為不想觸犯版規, 就索性將從別人處轉貼回來的文章當成是自己的. 可知論壇在侵犯其他人的版權上的確是做了很多"具建設性"的工作呀...... 真是令人想起也不禁不寒而慄. 我以前和一些別地版主討論過, 版主說不想論壇有人貼出其他論壇的連結的原因是不想人流分薄到那邊. 我不禁想: 難道這樣就要容許會員侵犯他人版權嗎? 我覺得犧牲對版權持有人應有的尊重來換取論壇高人氣是不道德的.
(茶) 其實我從一開始就覺得不用太執意版權問題上的支節, 只不過不知哪位在這帖回了一些話(大概是感嘆某軍師的攻略被偷吧), 然後就不知為什麼在突然有一連串關於版權的討論在此帖出現, 然後就有人被這一連串離題萬丈的帖子誤導, 更生起氣來, 小弟只好動用大筆心力和時間詳細說明一切, 以免那人繼續被某人開始的錯誤討論誤導呀.
請問要做哪回事呢? 如果是水印一事, 大可不必勞心. 可先待論壇發展成熟.
這方面的宣傳大概是找一些在香港比較著名和人流多的論壇下手吧. 形式大概是貼有意思的文章然後"偷偷地""婉轉地"留本壇連結. 具體細節可留後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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