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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暪 |
發表於: May 3 200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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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品官 ![]() ![]() ![]() ![]() ![]() ![]() ![]() ![]() ![]() ![]() ![]() ![]() 發表數: 5,27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8-17-2004 活躍:16 聲望:1208 ![]() |
南韓首清算賣國賊
03/05/2007 南 韓 政 府 昨 日 宣 布 歷 來 首 次 「 清 算 」 日 治 時 期 賣 國 賊 的 計 劃 , 所 有 當 年 因 親 日 賣 國 行 為 而 獲 得 的 資 產 都 會 被 充 公 , 清 算 範 圍 包 括 「 韓 奸 」 本 人 及 其 後 人 。 首 批 被 點 名 的 賣 國 賊 共 九 人 , 被 充 公 的 財 產 估 計 達 三 十 六 億 韓 圜 ( 逾 三 千 萬 港 元 ) 。 南 韓 總 統 府 直 屬 機 構 「 親 日 通 敵 者 資 產 調 查 委 員 會 」 於 去 年 成 立 , 七 月 起 手 調 查 四 百 五 十 二 名 涉 嫌 當 年 通 敵 賣 國 者 及 其 後 人 的 財 產 。 昨 日 , 委 員 會 公 布 首 輪 九 人 名 單 , 包 括 一 直 被 朝 鮮 人 唾 罵 的 前 總 理 李 完 用 。 李 完 用 在 一 九 一 ○ 年 簽 下 喪 權 辱 國 的 《 日 韓 合 併 條 約 》 , 直 接 令 朝 鮮 半 島 歸 於 日 本 統 治 , 因 此 被 視 為 親 日 派 和 賣 國 賊 。 被 沒 收 財 產 的 人 可 入 稟 法 庭 提 出 反 對 。 清 算 行 動 陸 續 有 來 委 員 會 發 表 聲 明 指 , 「 清 算 」 行 動 陸 續 有 來 , 又 說 行 動 是 「 政 府 首 次 成 功 懲 罰 涉 嫌 通 敵 者 , 深 具 歷 史 意 義 」 , 同 時 也 可 令 國 民 從 當 年 被 日 本 軍 國 主 義 及 親 日 賣 國 賊 的 傷 害 中 重 拾 尊 嚴 。 今 次 充 公 的 財 產 變 賣 後 , 全 部 會 用 作 經 濟 援 助 當 年 的 抗 日 戰 士 及 其 家 人 , 並 用 來 紀 念 擺 脫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的 活 動 。 朝 鮮 半 島 於 一 九 一 ○ 至 四 五 年 落 入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 但 南 韓 政 府 多 年 來 對 處 理 賣 國 賊 的 政 策 一 直 舉 棋 不 定 , 惹 來 不 少 批 評 。 一 九 四 八 年 南 韓 政 府 曾 成 立 工 作 小 組 調 查 親 日 通 敵 者 , 但 翌 年 即 遭 首 任 總 統 李 承 晚 反 對 而 作 罷 , 直 至 ○ 四 年 才 通 過 法 例 , 容 許 政 府 調 查 日 治 時 期 , 軍 階 在 少 尉 以 上 的 軍 官 或 警 察 所 參 與 的 不 利 國 家 行 為 , 但 負 責 今 次 「 清 算 」 的 親 日 通 敵 者 資 產 調 查 委 員 會 則 要 到 去 年 才 成 立 。 然 而 , 這 類 調 查 活 動 也 可 能 成 為 攻 擊 政 敵 的 手 段 。 一 個 民 間 團 體 在 ○ 五 年 指 摘 前 總 統 朴 正 熙 在 日 治 時 期 曾 為 日 軍 擔 任 軍 官 , 但 朴 正 熙 的 女 兒 朴 槿 惠 是 反 對 黨 大 國 民 黨 的 前 主 席 , 並 計 劃 參 加 今 年 十 二 月 的 總 統 大 選 。 反 對 黨 因 此 認 為 所 謂 的 賣 國 賊 調 查 , 其 實 暗 藏 政 治 動 機 。 ------------------------------------------------------------------------------------ 100年後才清算? 感覺怪怪的, 連後人的(部分?)財產也可能被充公? 以現在來說這些做法似乎不太合適... 本篇文章已被 阿暪 於 May 3 2007, 16:12 編輯過 -------------------- 暗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錚鳴
眼前飛揚著一個個鮮活的面容 湮沒了黃塵古道,荒蕪了烽火邊城 歲月啊!你帶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興亡誰人定啊!盛衰豈無憑啊! 一頁風雲散啊...變幻了時空 聚散皆是緣啊!離合總關情啊! 擔當生前事啊...何計身後評? 長江有意化作淚,長江有情起歌聲 歷史的天空,閃爍幾顆星 人間一股英雄氣... 在馳騁縱橫... |
參謀ABC |
發表於: May 3 200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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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 ![]() ![]() ![]() ![]() ![]() ![]() ![]() ![]() ![]() ![]() ![]() 發表數: 3,458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5 聲望:1860 ![]() |
棒子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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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
發表於: May 4 200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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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這種清算運動很符合韓國人積極維護民族尊嚴、提升獨立自主地位的訴求,卻未免矯枉過正。抄沒賣國者後人的財產?憑甚麼?一百年前祖宗犯下的過錯,多次來被千夫所指還嫌不夠?還要落井下石?
有點擔心在韓國的朋友可能身遭這無妄之災。 ![]() -------------------- |
one way ticket |
發表於: May 4 200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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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品官 ![]() ![]() ![]() ![]() ![]() ![]() ![]() ![]() 發表數: 77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19-2003 活躍:7 聲望:165 ![]() |
看完之後感覺除了是"匪夷所思"之外還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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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
發表於: May 4 200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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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 ![]() ![]() ![]() ![]() ![]() ![]() ![]() ![]() ![]() ![]() ![]() 發表數: 22,672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22-2003 活躍:44 聲望:1908 ![]() |
文革之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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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og |
發表於: May 4 2007,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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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品官 ![]() ![]() ![]() ![]() ![]() 發表數: 25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4-01-2005 活躍:3 聲望:40 ![]() |
這就是憤青國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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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0128 |
發表於: May 8 200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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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 ![]() ![]() ![]() 發表數: 74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5-2007 活躍:1 聲望:3 ![]() |
去懲罰差唔多一百年前的人所犯的錯.....
好像有點兒滑稽... |
茶水小妹蘋兒 |
發表於: May 8 200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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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沒長大的傲嬌氣小蘋果呦 ![]() ![]() ![]() ![]() ![]() ![]() ![]() ![]() ![]() ![]() ![]() 發表數: 1,623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9 聲望:490 ![]() |
太強大了!棒子太有才了!強帖!這手高呀!頂了!簡直是世上一流強國!強烈支持連坐法復辟!禍延子孫最高!打倒賣國賊後人!支持中國政府效法,沒收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後人闔家家產,紀念五四運動迎來賽先生!
![]() ![]() ![]() ![]() ![]() ![]() -------------------- I nyo talk funny, nyou talk funny!!!
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 |
garyhei |
發表於: May 17 200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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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世 發表數: 4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5-17-2007 活躍:1 聲望:未有評價 ![]() |
這樣做也可以嗎?
還有公理嗎? 真替那些後人感到無奈.... 本篇文章已被 garyhei 於 May 17 2007, 11:09 編輯過 |
參謀ABC |
發表於: May 18 2007,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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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 ![]() ![]() ![]() ![]() ![]() ![]() ![]() ![]() ![]() ![]() ![]() 發表數: 3,458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5 聲望:1860 ![]() |
徵求紅白激情回歸的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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