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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載]香港男生在香港的地位
阿暪
發表於: Nov 23 200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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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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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香港男生在香港的地位



一,仍然有學校體罰時,是指明只可罰男不可罰女直至九一年九月,才全面禁止體罰學生,就是說現在有好多青年在童年都受過,所以你不要以為是年代久遠的事。就算沒有體罰這種經歷,但同樣犯規,男生比女生罰得較重這種事,也一定有吧!!!

二,好多勞工法例,都是「保護婦孺條例」,只對「女性僱員」提供保障,男性沒有份. 例如最高工時、做事多久就需要多久break time等. 這不單是女性的需要吧!!但偏偏只是保障女性!!(九七年七月,特衰(『非常差的意思』因為跟『特區』差不多音)政府剛成立之初有關條例被指抵觸「性別歧視條例」,而遭廢除!!為什麼要廢除,而不是也保障男性?很明顯,「反性別歧視」只係藉口剝削勞工才是真目的!!!本來這特衰政府(狗) 官(奸) 商勾結,從沒有把勞工階層當係人剝削基層已是司空見慣,但為什麼當年要這樣立法??)


三,凡遇上桃色糾紛,總是什麼都說都是男人的錯。鐵証:

1.陳健康事件,全世界都只對他瘋狂圍剿, 但對他的「丁蟹」老婆,就一點批評都沒有,反而一味同情、憐憫,甚至「殺子可以理解」,陳健康「害死妻兒」...…呸!是誰把兒子從樓上擲下行的????「不忠」罪大過「殺子」????
如果兩人角色對調,我相信大眾反應一定是:「一定是那個老公壞,老婆才外遇出軌,所以老婆外遇出軌「可以理解」,老公戴綠帽活該」「父親殺子,罪加一等!!」(我強烈質疑為什麼同樣是伴侶不忠,但「戴綠帽」這個譏諷卻是男性專利)

2.楊寶玲一句「你都沒有給家用,為什麼會有這些福利」陳容森就被千夫所指,但陳亦有指楊及外家待他豬狗不如,又有人理嗎?

3.情侶吵架後,不論誰是誰非, 要道歉、卑躬曲膝的,男方不是壓倒性的多?

4.一對男女在街上吵架(不論他們是甚麼關係)路過的旁人不是都幫女人多??

這其實是因為一有桃色糾紛、男女間的瓜葛女人一定幫女人,男人不一定幫男人為甚麼呢?
我認為有兩個原因:

1.男性不及女性團結,甚至會為討好異性而損害同性. 即使對受討好的異性並無企圖,即使和受害的同性無仇無怨

2.香港女權太高漲,某些男性想為同性講話也不敢,否則會被女性視作公敵,甚至連同性(男人)也仇視你(原因見上)
又或者自幼在香港這重女輕男的環境長大,在潛移默化下,也認定女人永遠是對的。
追加:陳章事件,可說是罕有的例外

四,不時有一些消費優惠只對女性提供,最常見莫過於某些Disco、酒吧的 「Ladies Night」雖然已有「性別歧視條例」管制. 但充其量只能令有關機構作些「應酬式」的改善. 例如:原本只對「前X位入會女士提供A優惠」在「性別歧視條例」管制下,再加「前Y位入會男士可享B優惠」.當然「Y人數」遠較「X人數」少,「B優惠」亦遠不及「A優惠」豐富. 例如:「前一百位入會女士入會費全免、前五十位入會男士入費半價」.(我真的見過類似廣告,好像是健身中心的)

五,男對女好、男對女遷就、容忍是「應該」;女對男好、女對男遷就、容忍是「恩賜」。女人的要求,就叫「應該」;男人的要求,就叫「過份」鐵証:

1.逢世界杯,全世界都說:「做人男友要識相,不要只看足球泠落女友」。
不過,鐵達尼號大熱時,無數為人男友悶死之餘仲傾家蕩產,還有坐完三小時後, 旁邊那個極可能已「毛毛雨」甚至「傾盆大雨」又要花心機討好他!!更有人甚至蠻橫不講理到因為男友找不到根本不存在的五小時版本而大發雷霆…..
還有史諾比事件,被女友命令吃麥當勞廿八日,浪費金錢時間兼喉嚨痛和臉上長滿荳荳者, 大不乏人!
然而,在鐵達尼和史諾比事件期間,傳媒和大眾的反應卻是靜如深海,彷彿一切是「應該的」!!

世界杯時滿口「做人男友要識相」.鐵、史事件其間有提過半句「做人女友要識相」嗎???果然,女人的要求(鐵達尼,史諾比),就叫「應該的」;男人的要求 (世界杯),就叫「過份」. 男遷就女,陪看鐵達尼(還要破財)就是「應該」.女遷就男,陪看世界杯(免費娛樂)就是「恩賜」

2.女人對男人說:「你愛我就買什麼什麼給我」. 男人不答應就是「自私」、「小家」、「窮酸」、「沒有『風度』」、「不愛她」...
男人對女人說:「你愛我就同我上床」就是「男友的過份要求」、「鹹濕」、「賤格」、「只是愛她的肉體」............

3.男人的錢 ,使在女人身上,買公仔、飾物、時裝甚至金銀鑽石....就是「風度」、「浪漫」、「細心」、「溫柔體貼」 ...使用在自己身上,買模型、音響......就是「浪費」、「揮霍」、「玩物喪志」...

4.情侶之間,甚麼紀念日、情人節,通通等如「女友節」(這個最簡單俐落,不用多說吧)


六,很多情況下,「責任男人負,功勞女人領」。好似養兒育女、擔起一頭家的責任總是父親較大,(還有你在街上留意一下,可能因女權太高漲, 現在的年輕夫婦,抱小孩的、推BB車的,已經多是男人) 但你只會聽到「世上只有媽媽好」,「媽媽真的愛你」爸爸不知去了哪裡,(不知陳健康的兩名兒子,身在另一世界還會否唱這些歌?)
大眾、傳媒對父親節、母親節的反應可以說是天淵之別!(哪個反應大得多?不用多說吧)

又如「浪漫」這種東西,沒有男人的心思和銀兩,我看你怎樣「浪漫」!!!但如果你問人「女人與女人哪個浪漫?」答案相信不用多說,一定答女人,但如果問「製造浪漫的責任男人大還是女人大?」又會怎樣呢?


七,好多公共浴室、更衣室(例如學校、泳池那些)女性這邊個個間開一格格,每個格格有廉遮住,但男性這邊,不要說浴廉了,連間格都未必有。不公平!難道男性不需私人空間嗎????

其實和同性的距離,男性要比女性大(又是因為「男性不及女性團結」)和同性作親密身體接觸,是女性專利,例如跳齋舞、手拖手逛街、玩超級無敵夾死你(麵包),玩一級奸爸爹(這是節目名稱,就像台灣的那些玩瘋狂遊戲的綜藝節目)中的水中接吻.......等. 女性之間可以做,但男性之間可以嗎?!
可見在同性面前,男性比女性更需私人空間. 但現在卻是本末倒置!!
不過當你想到:

1.「男人入女廁」和「女人入男廁」,兩種後果差別有多大

2.清潔阿嬸可大搖大擺入男廁,男人不滿,就大叫:「我幾十歲啦!有什麼沒見過呀!」但清潔阿伯可入女廁嗎(除非將之清場兼封鎖)?可以對進來的女士(如有的話)大叫:「我幾十歲啦!有什麼沒見過呀!」嗎??

3.醫院裡面,有必要接觸病人私處的工作,如插/拔尿喉、剃陰毛(割盲腸前必須)等. 男護士不可為女病人做,
但女護士卻可為男病人做!!說好聽是因為護士以女性佔多數, 難以下下用男護士服待男病人,警察有九成是男性,但又要指定女警服待女人?!

4.昭仁和伊藤不單止被日本電視台要求(應是命令)當眾全裸出浴, 而且畫面播出後,外界一點反應都沒有,如果今天是女性,不要說畫面播出後,外界反應如何? 就連會否被要求當眾全裸出浴也成疑問。

5.對好身材的異性, 女對男可說「好man呀~~~」邊又搣又摸. 男對女呢???.......

你就會知道,「私人空間」和「身體私隱」這回事上男性是如何「次等」,女性是如何「超等」



八,不論是男多女少或女多男少的場合,男性總是好像是吃虧的一群.如:男校女生是「公主」(不用多說吧)
女校男生是「奴僕」.沒有人願意要的豬頭骨,就被強迫先去做,肥豬肉呢?lady first!!最後才輪到你!!!
(又是因為「男性不及女性團結」男校內,男生為討好男校女生而作賤自己, 但女校女生卻絕不會如此)

九,甚麼「好男不與女鬥」、「男人要大量」, 都是「男人有義務被女人誣衊還要啞忍」,「女人有特權無理打男人,男人有義務捱打」的美化版.

十,常聽人說:「你還是男人嗎?!不負責/講了又不作/優柔寡斷/沒有義氣.. 」又或「男人大丈夫,要有責任心/講得出做得到/堅定決斷/有義氣…」言下之意,是否女人就有「不負責/講了又不作/優柔寡斷/沒有義氣」的特權??

(↓以下是有關雙重標準的↓)

十一,女性可穿梭傳統和現代的社會標準
盡享兩者好處,而男性不可,例如:

1.一班年青男女去camp,煮飯、洗碗等時..女的就大叫:「我不會煮飯、洗碗呀!現在男女平等,為什麼要規定女性一定要做這些事情呀?」哈!「男女平等」!!搬重物、紮營、生火等..怎不見她們這樣講!!!(所以去camp等工作,幾乎也都是男性做....)

2.一邊要「不是弱者」的權利. 但又要受「作為弱者」的額外保護!!既然女人不是弱者,何解:

i.女人還要受保護,要男人接送?

ii. 對於傳統上的男性工作,艱苦勞動、厭惡性、危險和地位低的,如三行、五金、建築工人、修車工人、打仗時當兵送死......女人從不介意是男性專利;
但地位崇高的專業,如飛機師、工程師、政府高官、行政人員等,就要「平等」

iii.上面對於高級行業,就「女人不是弱者,男人做的女人也可以做」.對厭惡性、危險、艱苦勞動的工作,就「有沒有搞錯呀,要女人做這些事情,你是不是男人阿?……」

iv.女人仍可使用眼淚作武器,而不和男人一起「有淚不輕彈」?

v.面對困難挫折,女人可以大叫「我是女人啊!要人關心啊!」但男人就要獨自面對困難挫折,求助就是「沒有出息」?

vi.男人對同性可粗暴無禮,對女性就要低聲下氣?

女人一邊爭取「不是弱者」的權力和地位, 一邊還要享受這些「作為弱者」的額外保護、優惠,合理嗎?(最慘的是好多犯賤男人都覺得這樣是天經地義)



十二,這是我對「男女平等」的最大質疑:
對於同樣的不公平待遇, 對女性就是性別歧視、剝削女性,天誅地滅;對男性就是「男士風度」、「紳士禮儀」,「天經地義」!!!
男人說不公平嗎?就是「小氣」、「沒有『男人氣量』」!!!!

鑽石証:
大部份國家、地區包括中國,傳統上都是男尊女卑,男人行頭女人跟尾(只有一個情況例外,就是剛打完仗經過地雷區時,就女人行頭男人跟尾) ,還有男人扮殘廢,女人服侍之,例如韓國殘廢餐。不過老外(請注意:此乃世上勢力最大,最具影嚮力的一群) 卻好像完全相反------ 指明「lady first」!!(立場對調,女人行頭男人跟尾)甚麼「Gentleman風度」,就是女人扮殘廢,男人服侍之,例如開門拉椅,還有要男人為女人做貼錢奴隸,好事、有利、功勞就女;壞事、吃虧、責任就男......(例如:上餐廳、乘公共車時,錢就男人付,有座位/較舒適的座位卻要讓給女的!!敢問世上還有否有其它不公平事能及此一半???) 還有甚麼「只淮婦孺上(救生)艇」........等

但是現在香港的人怎樣想??
前者在一句「重男輕女,不公平」下,早已被圍毆煙灰飛滅、屍骨無存了,後者呢?非但從未有人批評過,還奉若聖旨!!是盲目崇洋的畸形心態作怪?還是部份女人在爭取平等時雙重標準輸打嬴要(指雙重標準,沒有利的時候就吵,有利的就保留),??

個人見解:
男:盲目崇洋,再加上為博異性歡心而作賤自己
女:盲目崇洋是其次,雙重標準輸打嬴要才是主因. 因為香港的女性十居其九是崇日狂. 平日什麼也日本,日本人流行什麼都跟隨. 但他們情人節女生送禮物男生、做OL要同男同事斟荼遞水,兼做香港有歐巴桑、OA、甚至男同事(!)代勞既清潔、雜務工作薪金又比同級男同事低(據聞只得 51%)......百貨公司公司做電梯女郎要不停九十度角鞠躬......等等, 這些他們又不學習一下??(虧他們還有面子有「白領階層」不叫,學人叫「OL」,真是令我歎為觀止兼作嘔)

雖然重女輕男,老外做成,但香港比他們更利害:

1.有冇第D地方好似香港咁多女高官?

2.成日有人批評部份香港女性如何橫蠻不講理,但有沒有人批評過洋妞?好多在外國生活過的人,都說洋妞nice!!

3.他們的勞工法例,世人都保障,怎麼會只保障女人!!

4. 在外國,成年女人同未成年男孩有越軌行為一樣「衰十一」(香港的一條法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剛好11個字),香港呢??這些事錯的永遠是男人!「衰十一」是男性專利!(連埋開頭講既體罰同勞




twist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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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錚鳴
眼前飛揚著一個個鮮活的面容
湮沒了黃塵古道,荒蕪了烽火邊城
歲月啊!你帶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興亡誰人定啊!盛衰豈無憑啊!
一頁風雲散啊...變幻了時空
聚散皆是緣啊!離合總關情啊!
擔當生前事啊...何計身後評?

長江有意化作淚,長江有情起歌聲
歷史的天空,閃爍幾顆星
人間一股英雄氣...
在馳騁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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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笨小弟
發表於: Nov 24 2007,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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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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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男人侵犯女人(當發生了那些行為時),從來沒有考慮過其實是女人自願/女人侵犯男人

當然有例外。

韓國殘廢餐!?是正宗韓國火鍋!?女人要自己爭位夾野,但係男人完全有侍應落牛肉、夾野甚至餵埋佢食!
我要食雞!唔要雞皮!哇哇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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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posted image << 按我有別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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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a
發表於: Dec 11 200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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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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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這位朋友一直受到週圍各式各樣的女性不同程度的欺負和欺壓,才會如此寫文章來發洩,無論如何點講都好,從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既是學問亦是藝術,社會上的不公平問題豈止只有男女問題,還有好多弱勢社群需要我們關注,而各種利益團體之間的矛盾衝突亦影響著我們的日常生活,有時間不妨看看「傲慢與偏見」這部小說,好多時得益與否同識唔識得諗有關。

無錯,某程度而言,世人都願意保護弱者,尤其是在較為發達文明地區,保護婦孺的法例有好多,(所以奸狡之徒都識得走灰色的法律地帶),保障女性其實不是甚麼男性蝕底,只是(間接)証明男性依然是社會上的(比較上)強者。(當然,是否保護得過分還是有討論餘地)

無論如何,不論男女,受到不公平對待都要出聲,反正伸張正義亦是不分男女,肯持平表達最好不過。 rolleyes.gif

本篇文章已被 bella 於 Dec 11 2007, 15:38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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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蛇
發表於: Dec 11 200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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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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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bella @ Dec 11 2007, 10:37 AM)
可能這位朋友一直受到週圍各式各樣的女性不同程度的欺負和欺壓,才會如此寫文章來發洩,無論如何點講都好,從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既是學問亦是藝術,社會上的不公平問題豈止只有男女問題,還有好多弱勢社群需要我們關注,而各種利益團體之間的矛盾衝突亦影響著我們的日常生活,有時間不妨看看「傲慢與偏見」這部小說,好多時得益與否同識唔識得諗有關。

無錯,某程度而言,世人都願意保護弱者,尤其是在較為發達文明地區,保護婦孺的法例有好多,(所以奸狡之徒都識得走灰色的法律地帶),保障女性其實不是甚麼男性蝕底,只是(間接)証明男性依然是社會上的(比較上)強者。(當然,是否保護得過分還是有討論餘地)

無論如何,不論男女,受到不公平對待都要出聲,反正伸張正義亦是不分男女,肯持平表達最好不過。 rolleyes.gif

其實所謂保護女性的法例和優待女性的習俗是令女性養成驕生慣養的惡習﹐使她們無力反抗男性的強權﹐實際權力永遠都在男性的手中。 twisted.gif

(這是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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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Dec 11 200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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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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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一個窩囊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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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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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ABC
發表於: Dec 12 2007,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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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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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想來毒男就是如此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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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全
發表於: Dec 12 2007,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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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不起來的潛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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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永遠只是幻想
男女之間絕對不可能出現真正平等 sleep.gif

本篇文章已被 丫全 於 Dec 12 2007, 02:19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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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圖片外流,簽名當改為遷名檔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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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way ticket
發表於: Dec 12 2007,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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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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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高登某人作的某硬膠小說便知港女毒男如何了得 twist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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あの日見た花の名前を僕達はまだ知ら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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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青い栞
ED: secret base ∼君がくれたもの∼ ( 10 years after 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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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轅愛
發表於: Dec 12 200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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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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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文中有怨氣,怨氣之大跟文章的篇幅成正比。

法律不是選擇性地優待某些人,而是試圖鎖定需額外保護的目標。例如證人、陪審團、銀行、瀕臨絕種動物...女性是其中之一。公平像個概括的概念,沒有具體的標準。從甚麼時候開始,已經學會對它不太執著。文中計較的,都是瑣碎細節。若作者是位年輕人,學習擴寬胸襟會容易些。若作者是上了年紀的人,恐怕要放下很多執著,才能釋懷徹悟。

p.s. 呵呵。元直說話還是那麼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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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我只能目送你,走你自己的路。

願棋伴與人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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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巫師
發表於: Dec 12 200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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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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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外國,成年女人同未成年男孩有越軌行為一樣「衰十一」(香港的一條法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剛好11個字),香港呢??這些事錯的永遠是男人!「衰十一」是男性專利!

唯一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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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全
發表於: Dec 13 2007,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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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不起來的潛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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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段時間才把這一篇全部看完(我承認之前只看1/3不到XDDDD)
個人對↓這句很有意見
QUOTE
還有甚麼「只淮婦孺上(救生)艇」........等

不知道其他人是怎麼想的,但是我個人認為這應該算是群居生物的本能吧?
雄性能讓雌性懷孕產下下一代好讓物種延續,但是從懷孕到生產需要一定的時間,而要讓物種延續的話,一定要有雌性去產出下一代
所以在逃難時雌性絕對是比雄性優先的(而且活得下去的要優先逃),小孩(原諒我想不出個萬用詞來型容所有幼年生物OTZ)也是延續物種的希望,所以小孩的優先程度也是高於雄性的。
又,一般來說,雄性的體力和戰鬥力(?)比雌性優秀些,遇到危險的時候當墊軍可以替逃跑的同伴爭取到更多寶貴的時間,只要同伴逃得掉,物種就有得延續
雖然人類數量已經是太多太多了,但是人類經過百萬年的演化,這個本能還是化不掉(吧)

註一:其實雌性的適應能力多半比雄性來得優秀,但是僅限成年後,而且適性能力再好也沒小孩優秀
註二:雌性的生理構造與雄性不盡相同,但是除了肌力之外,其實雌性的生理構造比雄性更能在嚴苛的大自然中存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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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uall-Lucifer
發表於: Dec 13 2007,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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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之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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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主既意見 mellow.gif
港女實在太........ ma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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