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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論事 |
發表於: Feb 12 200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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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之失樂園 ![]() ![]() ![]() ![]() ![]() 發表數: 29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3-05-2005 活躍:4 聲望:207 ![]() |
看到,不過我不是偽人,我可以劃公仔劃出腸,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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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論事 |
發表於: Feb 12 200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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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之失樂園 ![]() ![]() ![]() ![]() ![]() 發表數: 29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3-05-2005 活躍:4 聲望:207 ![]() |
道德向來都是落井下石、殺人不見血的好工具,而且永遠單向,只會指向別人不會指著自己,嘿嘿嘿嘿。 另題外話一句,說到地下樂隊,誰知道皇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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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
發表於: Feb 12 200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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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3 聲望: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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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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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笨小弟 |
發表於: Feb 12 20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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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囧魂 ![]() ![]() ![]() ![]() ![]() ![]() ![]() ![]() ![]() ![]() ![]() ![]() 發表數: 2,512 所屬群組: 待認證 註冊日期: 11-23-2006 活躍:5 聲望:95 ![]() |
你可知可能在過程中女方才是真正的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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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way ticket |
發表於: Feb 12 2008,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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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品官 ![]() ![]() ![]() ![]() ![]() ![]() ![]() ![]() 發表數: 77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19-2003 活躍:7 聲望:165 ![]() |
整天也有人嚷著要捉拿陳冠希
其實他犯了什麼罪? 又有人常常要求阿gill道歉 她又有什麼錯? 要說有什麼錯,他們就是破壞了網絡和社會上的安寧,狠狠的在道德紅衛兵的臉上搧了一巴,間接踐踏警察威信,令廣大yin民流失大量心血和蛋白質 感覺上現在的網民似乎比之道德公理,更在乎花生... 本篇文章已被 one way ticket 於 Feb 12 2008, 17:17 編輯過 -------------------- |
阿暪 |
發表於: Feb 12 200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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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品官 ![]() ![]() ![]() ![]() ![]() ![]() ![]() ![]() ![]() ![]() ![]() ![]() 發表數: 5,279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8-17-2004 活躍:16 聲望:1208 ![]() |
佢地理據係陳冠希係源頭, 同埋最大嫌疑既散播人. 其實目的不是陳冠希, 而是被捕和怕被捕的網友. 我也認為沒有甚麼理由要阿gill道歉. -------------------------------------------------------- 其實我也是在食花生 ![]() -------------------- 暗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錚鳴
眼前飛揚著一個個鮮活的面容 湮沒了黃塵古道,荒蕪了烽火邊城 歲月啊!你帶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興亡誰人定啊!盛衰豈無憑啊! 一頁風雲散啊...變幻了時空 聚散皆是緣啊!離合總關情啊! 擔當生前事啊...何計身後評? 長江有意化作淚,長江有情起歌聲 歷史的天空,閃爍幾顆星 人間一股英雄氣... 在馳騁縱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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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房 |
發表於: Feb 13 2008,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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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 ![]() ![]() ![]() ![]() ![]() 發表數: 1,556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9-25-2003 活躍:5 聲望:133 ![]() |
![]() ![]() 本篇文章已被 張子房 於 Feb 13 2008, 01:23 編輯過 -------------------- ![]() |
一閃即逝 |
發表於: Feb 13 200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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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發表數: 147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3-23-2005 活躍:1 聲望: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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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
發表於: Feb 13 200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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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開金口 ![]() ![]() ![]() ![]() ![]() ![]() ![]() ![]() ![]() ![]() ![]() ![]() 發表數: 3,516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3 聲望:428 ![]() |
明報歡迎網民轉載 但勿竄改新聞報道
(明報) 02月 13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明報發現,近日有網民在不同網上討論區內引述本報2006年9月3日的一篇報道,指藝人鍾欣桐 曾於2006年9月2日出席由大衛城文化中心 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並呼籲學生拒絕婚前性行為。 經編輯部查證,網上討論區內的報道與明報當天的報道不符——明報當天的報道,指出「近千名基督徒出席由大衛城文化中心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除譴責《壹本便利 》偷拍鍾欣桐更衣之外,亦呼籲學生拒絕婚前性行為」,整篇報道都沒有提及鍾欣桐有份出席活動或作出呼籲,特此澄清以正視聽。 明報歡迎網民轉載相關報道,但請勿竄改,以保持內容正確,多謝合作。 明報編輯部 --------------------
原來猥褻侵犯不但只要啞忍,還要打開雙腳歡迎入去要大叫熱咕真是大開眼界! 某日,某蛇與某b曾是水火不相容的敵人 今日,某蛇與某b是雷打不動的戰友 果真如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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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房 |
發表於: Feb 14 2008,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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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 ![]() ![]() ![]() ![]() ![]() 發表數: 1,556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9-25-2003 活躍:5 聲望:133 ![]() |
鄧 竟 成: 「 好 多 案 一 世 都 破 唔 到 」
警 務 處 處 長 鄧 竟 成 昨 天 出 席 鄉 議 局 團 拜 活 動 時 , 被 記 者 問 及 淫 照 事 件 發 展 後 也 再 度 開 腔 。 他 先 指 留 意 到 市 民 非 常 關 注 事 件 , 「 警 方 方 面 會 做 得 積 極 」 , 其 後 他 又 為 助 理 處 長 ( 刑 事 ) 黃 福 全 澄 清 , 指 黃 早 前 在 記 者 會 所 說 的 , 只 是 關 於 修 理 電 腦 方 面 引 致 照 片 失 竊 的 源 頭 , 「 而 擺 上 去 ( 互 聯 網 ) 係 另 一 個 源 頭 」 , 強 調 當 局 對 不 同 源 頭 都 會 跟 進 及 調 查 。 當 記 者 問 及 警 方 會 否 放 過 拍 攝 淫 照 的 源 頭 時 , 鄧 竟 成 即 表 示 : 「 唔 會 」 , 並 重 申 所 有 源 頭 都 會 跟 進 ; 至 於 會 否 再 拘 捕 涉 案 人 士 時 , 他 呼 籲 市 民 放 心 , 當 局 會 積 極 跟 進 , 並 暗 示 陳 冠 希 會 是 當 局 的 調 查 對 象 。 對 於 案 件 一 拖 再 拖 會 否 影 響 政 府 威 信 , 鄧 竟 成 先 指 「 好 多 案 一 世 都 破 唔 到 」 , 隨 即 補 充 指 「 我 講 唔 係 呢 單 , 你 唔 好 斷 章 取 義 。 」 消 息 稱 , 一 旦 陳 冠 希 返 抵 本 港 , 警 方 會 盡 快 與 他 會 面 , 全 面 協 助 調 查 , 除 了 解 陳 在 事 件 中 的 角 色 、 拍 攝 照 片 的 詳 情 外 , 並 會 了 解 陳 是 否 擁 有 其 他 尚 未 曝 光 、 但 或 已 外 洩 的 淫 照 , 以 及 是 否 有 其 他 受 害 女 性 等 。 除 陳 冠 希 外 , 警 方 會 繼 續 聯 絡 其 他 涉 今 次 事 件 的 人 士 , 希 望 他 們 提 供 資 料 協 助 調 查 。 再 解 「 藏 有 淫 照 已 犯 罪 」 外 間 流 傳 陳 冠 希 早 知 淫 照 已 外 洩 , 卻 知 情 不 報 , 並 無 向 警 方 報 案 , 消 息 指 , 由 於 陳 是 有 關 照 片 的 擁 有 者 , 就 算 遺 失 照 片 , 他 未 必 需 要 報 警 , 「 就 好 似 唔 見 銀 包 咁 , 事 主 唔 一 定 需 要 報 警 , 但 如 果 因 為 唔 見 銀 包 而 令 某 些 人 受 損 失 , 例 如 信 用 卡 被 盜 簽 賬 , 咁 事 主 就 可 能 會 被 有 關 方 面 民 事 索 償 , 但 民 事 就 唔 係 警 方 處 理 。 」 陳 冠 希 明 日 便 由 美 國 程 回 港 , 估 計 於 後 日 返 抵 香 港 , 他 所 屬 的 紅 館 經 理 人 公 司 將 會 同 日 為 他 舉 行 記 者 會 , 但 由 於 時 間 緊 迫 , 不 少 酒 店 的 會 議 廳 已 爆 滿 , 目 前 地 點 待 定 。 另 外 , 鄧 竟 成 昨 被 問 及 較 早 前 的 言 論 是 否 為 他 帶 來 壓 力 時 強 調 「 呢 個 係 觀 點 同 角 度 問 題 」 , 並 為 自 己 平 反 , 指 「 例 如 話 我 話 藏 有 ( 淫 照 ) 已 經 犯 罪 , 我 唔 係 咁 講 , 我 係 話 如 果 藏 有 而 且 用 做 上 載 用 途 , 或 者 同 兒 童 有 關 , 或 者 就 會 有 問 題 。 」 他 聲 言 當 日 已 經 清 楚 作 出 解 釋 , 「 只 係 大 家 理 解 或 者 有 唔 同 」 , 並 指 「 我 成 為 矛 頭 都 冇 辦 法 , 呢 個 唔 緊 要 」 , 力 撐 「 好 多 人 都 話 我 講 得 。 」 ![]() -------------------- ![]() |
張子房 |
發表於: Feb 14 2008,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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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 ![]() ![]() ![]() ![]() ![]() 發表數: 1,556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9-25-2003 活躍:5 聲望:133 ![]() |
深 圳 搶 註 「 阿 嬌 」 做 性 商 品 牌 子
香 港 藝 人 網 上 淫 照 風 波 , 不 但 成 為 內 地 市 民 茶 餘 飯 後 的 話 題 , 還 被 人 視 為 一 次 賺 錢 商 機 ! 深 圳 有 人 計 劃 搶 註 「 冠 希 」 、 「 阿 嬌 」 作 為 性 用 品 品 牌 , 並 考 慮 把 阿 嬌 現 身 為 事 件 解 畫 所 說 的 「 很 」 註 冊 為 商 標 。 網 友 大 讚 有 意 思 , 甚 至 有 人 提 議 有 關 廠 商 不 妨 趁 勢 出 品 「 冠 希 臘 腸 」 , 相 信 一 定 大 賣 。 已 有 港 藝 人 諧 音 商 標 準 備 把 「 冠 希 」 、 「 阿 嬌 」 註 冊 為 商 標 的 深 圳 居 民 李 先 生 坦 言 , 此 舉 是 受 到 當 地 早 前 有 人 出 售 香 港 藝 人 淫 穢 光 碟 賺 錢 所 發 。 雖 然 事 件 中 還 牽 涉 其 他 藝 人 的 名 字 , 但 他 覺 得 「 文 媛 」 、 「 思 慧 」 都 叫 得 不 順 口 , 遠 不 比 「 冠 希 」 、 「 阿 嬌 」 有 影 響 力 。 李 先 生 還 指 , 一 旦 成 功 註 冊 , 相 信 一 定 會 有 從 事 性 用 品 生 意 的 商 家 , 願 意 向 他 收 購 。 深 圳 市 一 家 商 標 代 理 公 司 負 責 人 表 示 , 內 地 其 實 很 早 已 有 人 搶 註 香 港 一 些 藝 人 的 名 字 , 但 大 部 份 取 其 諧 音 , 如 有 一 隻 塗 改 液 , 就 以 「 流 得 滑 」 做 商 標 ; 另 一 隻 止 瀉 藥 , 則 以 「 瀉 停 封 」 為 品 牌 。 只 要 有 關 名 字 , 之 前 沒 有 人 註 冊 過 , 獲 得 批 准 的 可 能 性 都 很 高 。 網 民 則 大1a3e讚 李 先 生 頭 腦 轉 得 快 。 網 易 論 壇 來 自 廣 東 佛 山 的 網 友 更 發 揮 創 意 , 以 「 冠 希 」 、 「 阿 嬌 」 組 合 成 不 同 的 商 標 名 稱 : 「 嬌 冠 ( 嬌 慣 ) 、 希 嬌 水 ( 洗 腳 水 ) 、 嬌 品 冠 、 冠 品 嬌 、 品 冠 嬌 、 冠 腸 ( 灌 腸 ) 、 嬌 氣 十 足 、 嬌 合 之 樂 、 如 嬌 似 希 ( 如 膠 似 漆 ) 。 」 相關商品圖 -------------------- ![]() |
張子房 |
發表於: Feb 14 2008,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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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 ![]() ![]() ![]() ![]() ![]() 發表數: 1,556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9-25-2003 活躍:5 聲望:133 ![]() |
星島(頭條) VS 萍果(一週)
頭條日報報導 問題就出在星島對同樣刊登大量裸照既新傳媒東方新地及曾刊登逾十張張柏芝bobo(沒有阿嬌)艷照既東周刊視如不見 新地極不雅封面(未滿18歲人仕請勿觀看) 加上星島由始至終都不肯承認圖片並不是合成照... 全件事情,只有萍果講既野似返人話 今次明顯針對性(不過都見慣了) 大家真係要睜大雙眼,看清楚香港某些報社的處事方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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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盈 | |||||
![]() 聖教教主 ![]() ![]() ![]() ![]() ![]() ![]() ![]() ![]() ![]() ![]() ![]() ![]() 發表數: 2,915 所屬群組: 君主 註冊日期: 9-19-2003 活躍:11 聲望:739 ![]() |
這是我下一篇blog entry的主題。 傳媒的偽善,我在blog上已講到口臭,但仍是忍不住一罵再罵。早前星島集團派狗仔隊追蹤涂謹申夫婦懷疑婚變的新聞,但在《頭條日報》報道該事的同日社評中,批評傳媒在淫褻照片一案中侵犯公眾人士私隱,我實在無法忍受。他們的雙重標準實在令人髮指。 順帶一提,《東周刊》在劉嘉玲事件後,已賣給星島報業集團,現在仍是星島旗下的刊物。星島報業集團擁有《星島日報》、《英文虎報》、《頭條日報》、《東周刊》、《Jet》等刊物,勢力也相當龐大。 本篇文章已被 秋盈 於 Feb 14 2008, 02:52 編輯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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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ABC |
發表於: Feb 14 2008,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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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 ![]() ![]() ![]() ![]() ![]() ![]() ![]() ![]() ![]() ![]() ![]() 發表數: 3,458 所屬群組: 太守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5 聲望:1860 ![]() |
在我看來搶註空殼商標待價而沽的都是社會垃圾,典型的不勞而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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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房 |
發表於: Feb 14 2008,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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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 ![]() ![]() ![]() ![]() ![]() 發表數: 1,556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9-25-2003 活躍:5 聲望:133 ![]() |
【大威震 14連霸】
![]() 年廿二 鍾欣桐、陳冠希「淫照」曝光 警方科技罪案組網上追查 ![]() 廿三 淫照風暴 神秘人逐張上網 越演越烈 ![]() 廿四 揪出淫照貼圖者 警方大搜捕 ![]() 廿五 網頁藏12張任下載 發佈淫照網主被捕 ![]() 廿六 貼一張淫照 還柙八星期 法官看證物看到眉頭皺 ![]() 廿七 警搜獲千張藝人淫照 拘4男2女 元凶隨時落網 ![]() 廿八 又一網民凌晨被捕 警查淫照源頭搜電腦公司 ![]() 廿九 電腦店搜1300張相涉6女 警:偵破淫照源頭 ![]() 三十 新一輯淫照殺到 明剃警方眼眉 ![]() 正月 再添三女受害人 電郵傳閱當警冇到 200張新淫照曝光 ![]() 初二 警:另一批新相 新源頭發佈 更多女星涉淫照 ![]() 初三 陳冠希多次失淫照 在另一公司修電腦 未向警披露 ![]() 初四 新增221張淫照 爆第7女主角 陳冠希女友Vincy中招 ![]() 初五 500網民遊行 責警執法不公 高呼捉拿陳冠希 【15-17 阿嬌篇】 ![]() 初六 淫照風暴首位主角現身 阿嬌無淚 ![]() 初七 周末返港 保鑣護身 淫照謎團重重 警要陳冠希交代 ![]() 初八 警務處長不放過影相源頭 特首強調積極跟進淫照案 -------------------- ![]() |
劉雄偉 |
發表於: Feb 14 2008,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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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鬆, 終歸比太認真的好 ![]() ![]() ![]() ![]() ![]() ![]() ![]() ![]() ![]() ![]() ![]() 發表數: 1,634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25-2003 活躍:9 聲望:175 ![]() |
生果在這方面的反應及誇張度永遠都是其他報追也追不上的no.1
不過會做14連霸又真的不免有些過份誇張 正所謂「出得黎行, 預左要還」, 同理, 你拍了照, 就要預計到會有人看到。 子房兄的那個生果評論, 我同意說嬌的, 不過對於它們對自己不顧全港市民眼睛健康而只顧銷量的那種"市民有知情權"式及"我們是為了全港市民好"式的言論極度反感 人, 看來是直到地球滅亡都不可能脫離"偽"這個字...... -------------------- 宅路之難, 難於上青天!!!
夫白木者,好大喜功,自以為是,有神經錯亂之腦,胡言亂語之嘴也。 by仲達 成年人總以為無限的關心是好的, 卻不知道物極必反的道理。家庭的爭執, 恐怕有一半以上是這個原因。 人生四流:要風流不要下流, 做一流不做九流 願世界人渣永遠消失, 願無名偉人浩氣長存! 適當地使用自己的自由而不會令別人不安, 就是hksan友的特色。 |
one way ticket |
發表於: Feb 14 200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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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品官 ![]() ![]() ![]() ![]() ![]() ![]() ![]() ![]() 發表數: 775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10-19-2003 活躍:7 聲望:165 ![]() |
蘋果日報的記者長駐高登,報的東西當然離不開網友話題 另,搶注商標本質上不是和炒股票同一性質嗎?典型投機作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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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笨小弟 |
發表於: Feb 14 2008,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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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囧魂 ![]() ![]() ![]() ![]() ![]() ![]() ![]() ![]() ![]() ![]() ![]() ![]() 發表數: 2,512 所屬群組: 待認證 註冊日期: 11-23-2006 活躍:5 聲望:95 ![]() |
我每天看到打在報紙上的網民討論,就假想如果有一天,一位Apple記者來到三國論壇會如何……
小說題外話,搶注商標那些人大慨是想玩下野吧……這種名字的產品怎賣出去……意味自己也會將風暴般,歡樂過程被放上網嗎XD -------------------- ![]() |
鮑鮑 |
發表於: Feb 14 200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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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 ![]() ![]() ![]() ![]() ![]() ![]() ![]() ![]() ![]() ![]() ![]() 發表數: 1,741 所屬群組: 一般 註冊日期: 9-18-2003 活躍:10 聲望:195 ![]() |
就算是揭露明星真面目(私生活), 報導至年初一那篇已經足夠了吧
有需要每每有多少張新相(同一輯)發報也要頭版報導? 這到底是維護公眾知情權還是鼓吹淫風維護銷量? 香港有很多人想每天看這種頭條, 支持這種風氣? 如是, 真要為香港悲哀 生果, 真的夠虛偽了 本篇文章已被 鮑鮑 於 Feb 14 2008, 13:08 編輯過 |
張子房 |
發表於: Feb 14 200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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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官 ![]() ![]() ![]() ![]() ![]() ![]() ![]() ![]() ![]() ![]() 發表數: 1,556 所屬群組: 軍團長 註冊日期: 9-25-2003 活躍:5 聲望:133 ![]() |
在下反而覺得
生果雖為小人 但總比星X的偽君子好得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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