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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指逾五成人認同是中國人身分?
iwe
發表於: Jan 7 2009, 12:27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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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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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武襄 @ Jan 7 2009, 12:19 )
QUOTE (小醉仙 @ Jan 7 2009, 11:10 )
QUOTE
2004 年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參拜靖國神社,被宗教界人士告上法庭,日本法院裁定小泉違反憲法,日本法院並沒有因為小泉是日本首相而偏袒,日本的司法是獨立的。


後續呢?
小泉還不是繼續而日本總理的身份參拜靖國神社直到任期完

至於你說的"勝訴"
日本司法是承認日本政府負有責任, 但就是拒絕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謝罪及賠償

裁定勝數又如何?獨立的司法但卻制裁不到日本政府,這和沒有司法獨立有甚麼分別?小泉違反憲法還不是一直做到完結。下台後也不見得會被追究。

日本法院至少可以對日本政府作出批評,以法理、人道精神站在政府的對立面。

試想一下,如果中國國家主席有做錯事:

1) 可以被中國普通人告上法庭嗎?

2) 法庭敢於審理嗎?

3) 就算法庭敢於審理,法庭敢於從法理、公理角度,對中國國家主席作出批判嗎?


另外,日本政府對日本戰爭罪行的態度常常持迴避或否認態度,但日本法院可以從法理、人道立場審理案件,不受日本政府干擾, 2003 年日本法院判日本政府必須對日軍遺留下來的毒氣負起戰後賠償責任,13 名中國受害者每人將獲得 1000 萬到 2000 萬日元(約 83 萬至 166 港幣)的賠償金,與日本政府立場對著幹。

而在中國內地,司法不獨立,司法部門不敢以公理對共產黨作出批判,共產黨淩駕於法律之上,操控司法,甚至黑箱司法,連一般平民案件也可拒絕旁聽。

現在內地很多官員貪污案件,主要是由於官場斗爭,一方以貪污罪名把另一方拉下台,而不是司法部門發揮了作用。司法部門被權貴階級用作制裁對手的手段。一般平民是不可能透過司法部門控告權貴階級的不當的。中國內地,官職越大,法律越小。你有聽過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被司法部門控告過嗎?

雖然我對日本並沒有好感,但拿中國和日本這兩個敵對國家比一比,就會發現日本的政制、法制,比起中國的要先進得多、公正得多、透明得多,中國的政制、法制要改革的地方太多了。不過不要指望共產黨會對政制、法制進行改革,要改革政策、法制,豈不是要共產黨自己制裁自己,共產黨會那樣做嗎?

本篇文章已被 iwe 於 Jan 7 2009, 13:02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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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羲
發表於: Jan 7 200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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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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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試想一下,如果中國國家主席有做錯事:

1) 可以被中國普通人告上法庭嗎?

2) 法庭敢於審理嗎?

3) 就算法庭敢於審理,法庭敢於從法理、公理角度,對中國國家主席作出批判嗎?

中國內地,官職越大,法律越小。你有聽過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被司法部門控告過嗎?

請問現在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領導人犯了甚麼法?

QUOTE
現在內地很多官員貪污案件,主要是由於官場斗爭,一方以貪污罪名把另一方拉下台,而不是司法部門發揮了作用。司法部門被權貴階級用作制裁對手的手段。

請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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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醉仙
發表於: Jan 7 2009, 16:11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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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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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清楚知道
很多有關二戰的案件在日本地方法院獲得勝訴
但當政府上訴時, 上級的法院都用超過追訴期限來打發原告

你所說的小泉事件
法院裁定小泉違反憲法
但有什麼行動?

還有, 你說的是不是這案件?

QUOTE
2003年9月29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為,這些受害者完全是為舊日本軍隊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炮彈所傷,他們遭受的這種痛苦,今後還會繼續下去。法院認定,日本政府在戰爭中擁有和使用化學武器具有違法性,在戰敗時,不僅沒有交出,反而有組織地隱藏遺棄。戰後,日本政府具有法律上的義務向中國政府提供遺棄 化學武器的位址、形狀、處理方法等資訊,防止損害的發生,並進行無害化處理。但是,日本政府沒有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判令日本政府向中國受害人支付總計一點九億日元的賠償金。


如果是的話很抱歉, 在2007年7月18日, 東京高等法院作二審判決, 推翻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

本篇文章已被 小醉仙 於 Jan 7 2009, 16:14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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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
發表於: Jan 7 2009, 22:37  評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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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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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諸葛羲 @ Jan 7 2009, 23:57 )
QUOTE
試想一下,如果中國國家主席有做錯事:

1) 可以被中國普通人告上法庭嗎?

2) 法庭敢於審理嗎?

3) 就算法庭敢於審理,法庭敢於從法理、公理角度,對中國國家主席作出批判嗎?

中國內地,官職越大,法律越小。你有聽過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被司法部門控告過嗎?

請問現在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領導人犯了甚麼法?


在中國欠缺透明度的官僚社會、党權、軍權、政權集於一身的極權政治,請問如果國家主席犯了法,有誰敢說?

美國的媒體,絕大部份是私營的,而且有媒體報導自由,總統有不當,會立刻見報,而中國目前的媒體,基本上是官方控制的,只準報喜不報憂,很多東西不許報導,例如毒奶粉事件,己經一早有人通報中央,但被禁止報導,只是後來事件蔓延到全國,才不得不公開。

不過,中國國家高層貪污、以權謀私,己經係心照不宣嘅秘密。 難為你還以為他們很清廉。

如果要說現在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領導人犯了甚麼法,相信有不少,最明顯的莫過於知道毒奶粉事件,卻禁止報導,不及早向公眾交待,拿全國嬰兒性命當兒戲,因為不及早公布,而令受影響嬰兒人數增加不少,這不是國家高層的錯?

2003年沙士,江澤民為了人大政協兩會的召開,故意隱瞞北京第一例非典型肺炎病例的重大疫情,這不是置人民生命於不顧是什麼?

2008年初雪災,國家高層不及早行動,令事情惡化,這不是失職的錯?

如果要說現在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領導人犯了甚麼法,如果仔細去查究,應該有不少,不過在中國內地的環境裡,共產黨高層淩駕於一切之上(包括法律),他們是不可能會受到起訴的,亦沒人膽敢說什麼,除非你想坐牢,像胡佳那樣。

QUOTE
QUOTE
現在內地很多官員貪污案件,主要是由於官場斗爭,一方以貪污罪名把另一方拉下台,而不是司法部門發揮了作用。司法部門被權貴階級用作制裁對手的手段。

請提供證據。


既然一般平民無法揭發官場貪污,也不可能以小民身份與官員對簿公堂,那麼官員貪污,何人得知? 只有同為官場中人得知,而官場中貪污己成普遍風氣,既然本身貪污,其身己經不正,又要揭發他人貪污,這不是出於官場斗爭,派系傾軌是什麼?

本篇文章已被 iwe 於 Jan 7 2009, 23:32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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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
發表於: Jan 7 2009, 22:54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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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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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小醉仙 @ Jan 8 2009, 00:11 )
我想你清楚知道
很多有關二戰的案件在日本地方法院獲得勝訴
但當政府上訴時, 上級的法院都用超過追訴期限來打發原告

你所說的小泉事件
法院裁定小泉違反憲法
但有什麼行動?

還有, 你說的是不是這案件?

QUOTE
2003年9月29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為,這些受害者完全是為舊日本軍隊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炮彈所傷,他們遭受的這種痛苦,今後還會繼續下去。法院認定,日本政府在戰爭中擁有和使用化學武器具有違法性,在戰敗時,不僅沒有交出,反而有組織地隱藏遺棄。戰後,日本政府具有法律上的義務向中國政府提供遺棄 化學武器的位址、形狀、處理方法等資訊,防止損害的發生,並進行無害化處理。但是,日本政府沒有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判令日本政府向中國受害人支付總計一點九億日元的賠償金。


如果是的話很抱歉, 在2007年7月18日, 東京高等法院作二審判決, 推翻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

這些只不過是例子,說明日本法院是司法獨立的,不受權貴控制,可以從公理、人道立場上作出判決。

日本高等法院推翻地方法院關於二戰罪行的一審判決,也是基於時效性的理由,也算合理,無損其司法獨立性。

日本法院判定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違反憲法,這本身就體現了司法獨立,不會偏袒權貴而判其無錯的良好精神。日本法院沒有惩罰行動,可能覺得參拜靖國神社雖然違憲,但還不是要採取惩罰的行為。


試想想,如果中國國家主席有做錯事:

1) 可以被中國普通人告上法庭嗎?

2) 法庭敢於審理嗎?

3) 就算法庭敢於審理,法庭敢於從法理、公理角度,對中國國家主席作出批判嗎?

中國內地,官職越大,法律越小。你有聽過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被司法部門控告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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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襄
發表於: Jan 8 2009,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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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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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貪污問題嚴重,這是事實,司法制度不建全,也是事實,我沒否定過,不過你拿日本的司法來和中國比,我就不覺得日本有甚麼特別,特別是你所說的那個例子,既然你都說了日本裁定小泉有違憲,但卻說「日本法院沒有惩罰行動,可能覺得參拜靖國神社雖然違憲,但還不是要採取惩罰的行為。」那這個表面功夫做出來,判了但不用受罪,從何處看見是司法獨立?小泉還是活得比你我更好。

你如果拿台灣做例子,我覺得還可以,雖然阿扁是否會被定罪還是未知之數,但至少他被關起來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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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ABC
發表於: Jan 8 2009,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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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隱之主犯-永遠與須臾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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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iwe兄解釋一下阿扁在位8年的司法豁免權是怎麼回事,別又重彈法制=天使,土共=evil一類的老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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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8 2009,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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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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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官職越大,法律越小。你有聽過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被司法部門控告過嗎?

對歷史無知不是錯,對歷史無知卻沒有自知之明就不太好了。 twist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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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8 2009, 04:39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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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抖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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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說現在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領導人犯了甚麼法,如果仔細去查究,應該有不少,不過在中國內地的環境裡,共產黨高層淩駕於一切之上(包括法律),他們是不可能會受到起訴的,亦沒人膽敢說什麼,除非你想坐牢,像胡佳那樣。

說了半天,原來是「莫須有」之罪。看來全國一切貪污、瞞報等罪行全部是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人下令進行的,有關證據則是「心照不宣」地「莫須有」的。

日本出過四大弊案,所以人家的政制與法制是美好的,中國的最高領導層出不了那麼多弊案,所以中國的政制與法制是醜惡的,真的很合乎邏輯呢,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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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羲
發表於: Jan 8 2009,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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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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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一般平民無法揭發官場貪污,也不可能以小民身份與官員對簿公堂,那麼官員貪污,何人得知? 只有同為官場中人得知,而官場中貪污己成普遍風氣,既然本身貪污,其身己經不正,又要揭發他人貪污,這不是出於官場斗爭,派系傾軌是什麼?

我無意偏袒中國官員,但也無法接受這種想當然耳的臆測之辭,因為這不為理性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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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sar
發表於: Jan 8 2009, 10:21  評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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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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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諸葛羲 @ Jan 8 2009, 14:25 )
QUOTE
既然一般平民無法揭發官場貪污,也不可能以小民身份與官員對簿公堂,那麼官員貪污,何人得知? 只有同為官場中人得知,而官場中貪污己成普遍風氣,既然本身貪污,其身己經不正,又要揭發他人貪污,這不是出於官場斗爭,派系傾軌是什麼?

我無意偏袒中國官員,但也無法接受這種想當然耳的臆測之辭,因為這不為理性所容。

真正不為所容的 ,是對方已經先假設了天下的烏鴉一樣黑 .
但這個"天下"原來只是指中國內地 ,日本等地即時變做了天堂 .

中國官員下獄就是官場斗爭 ,派系傾軌 .
日本官員獲有罪叛決就是司法獨立 ,什麼什麼立場和政府對著幹 . sleep.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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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已被 bluepen 於 Jan 8 2009, 11:48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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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Mo
發表於: Jan 8 2009, 10:43  評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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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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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bluepen @ Jan 8 2009, 18:21 )
QUOTE (諸葛羲 @ Jan 8 2009, 14:25 )
QUOTE
既然一般平民無法揭發官場貪污,也不可能以小民身份與官員對簿公堂,那麼官員貪污,何人得知? 只有同為官場中人得知,而官場中貪污己成普遍風氣,既然本身貪污,其身己經不正,又要揭發他人貪污,這不是出於官場斗爭,派系傾軌是什麼?

我無意偏袒中國官員,但也無法接受這種想當然耳的臆測之辭,因為這不為理性所容。

真正不為所容的 ,是對方已經先假設了天下的烏鴉一樣黑 .
但這個"天下"原來只是指中國內地 ,日本等地即時變做了天堂 .

中國官員下獄就是官場斗爭 ,派系傾軌 .
日本官員獲有罪叛決就是司法獨立 ,什麼什麼立場和政府對著幹 . sleep.gif

因為"天下"給別人的印象很差 , 而這個印象是基於你所知關於"天下"的所有 , 只要他沒有歪曲事實就可以了。

我百分百會回答「香港人」 , 因為中國的所在所為實是令我恨之入骨 , 這是這麼簡單 , 不用討論為什麼恨之入骨 , 我就是討厭它 smil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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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
發表於: Jan 8 2009, 11:10  評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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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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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Ar Mo @ Jan 8 2009, 18:43 )
我百分百會回答「香港人」 , 因為中國的所在所為實是令我恨之入骨 , 這是這麼簡單 , 不用討論為什麼恨之入骨 , 我就是討厭它 smile.gif

我不會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我乃是香港人。<

中國的所作所為令你不滿。<

這兩句如前說是有問題的句子。

你是香港人,不影響你是中國人的事實;等於你說你是沙田人,不影響你是香港人;或者你是「住在十樓的人」,不影響「你是住在這條村」的人這身份。香港和中國是兩個不同層面的事物,甚至可說在「你會不會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命題下,你答「我是香港人」屬於離題。

而既然自命香港人,又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等於你說「我是男人,不是人類」或者「我是人,不是生物」一樣矛盾。

而因為你是中國人,所以中國人的所作所為令你不滿,意思包含「我自己的行為令我有刺骨之恨!」亦猶如看見自己的伯父作惡,而疾呼「我不是這家族的人!」一樣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恨中國的全部,就會附連討厭自己,暗義討厭自己討厭中國人的思想,這是不能成立的。

不滿中國人的所作所為是一句含糊的話,若果你討厭中國自由行的那份不知人情不懂人權的野蠻行為,那你是討厭野蠻行為不是討厭中國人;若果你不滿中國政府壓制言論自由,那你是不滿「思想上不現代化」的政府,而非討厭中國人組織的政府;人的喜好厭惡所以很廣泛,也很自由,但直呼「中國 = 不能接受」則怎麼樣也是偏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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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這樣說,人不可能要自己每句都是有價值的言論,只可以要求「好話」與「下一句好話」之間的廢話在你過濾的耐性之內。我們不是要編名著,能夠發掘些大家可能會有興趣的想法,其實夠好罷。

  大家人一個,何苦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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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sar
發表於: Jan 8 200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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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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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香港人,不影響你是中國人的事實;等於你說你是沙田人,不影響你是香港人;或者你是「住在十樓的人」,不影響「你是住在這條村」的人這身份。香港和中國是兩個不同層面的事物,甚至可說在「你會不會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命題下,你答「我是香港人」屬於離題。

而既然自命香港人,又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等於你說「我是男人,不是人類」或者「我是人,不是生物」一樣矛盾。

說到底呀 ,有些人仍然是不接受香港屬於中國一部份 .
認為香港人和中國人是對立的存在 ,猶如你不能同時是法國人又是日本人一樣 .

QUOTE
而因為你是中國人,所以中國人的所作所為令你不滿,意思包含「我自己的行為令我有刺骨之恨!」

這個呀 ,貌似他"中國人"三字的意思是某些中國人而非全部中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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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政
發表於: Jan 8 2009,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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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拉斯艦隊與荊揚軍樂團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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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政治有黑暗是肯定的,但日本政治不見得好那裡好。現在的日本還好一點,以為門閥政治比現在可厲害多了。中國不是「天下」,日本並非「天堂」,大家也只是同在大地上。

香港是個特別的地方,有道是「特別行政區」,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但在很多地方卻不同於內地。或許過二三十年會有不同吧,現在懂事的大都還是出生在港英政府時期的「香港人」,對中國的歸屬感對比起內地的同胞低,這的確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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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
發表於: Jan 11 2009, 10:26  評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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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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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an 8 2009,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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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官職越大,法律越小。你有聽過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被司法部門控告過嗎?

對歷史無知不是錯,對歷史無知卻沒有自知之明就不太好了。 twisted.gif

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曾被中國司法部門控告過?

請問是何年何月何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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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
發表於: Jan 11 2009, 10:58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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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徐元直 @ Jan 8 2009, 12:39 )
QUOTE
如果要說現在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領導人犯了甚麼法,如果仔細去查究,應該有不少,不過在中國內地的環境裡,共產黨高層淩駕於一切之上(包括法律),他們是不可能會受到起訴的,亦沒人膽敢說什麼,除非你想坐牢,像胡佳那樣。

說了半天,原來是「莫須有」之罪。看來全國一切貪污、瞞報等罪行全部是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人下令進行的,有關證據則是「心照不宣」地「莫須有」的。

日本出過四大弊案,所以人家的政制與法制是美好的,中國的最高領導層出不了那麼多弊案,所以中國的政制與法制是醜惡的,真的很合乎邏輯呢,哇哈哈。

1)日本在政治上規定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分別由國會、內閣、法院行使分立的三權。

日本司法獨立,有獨立的監督機構,連日本首相也在受監督範圍之內。

請問中國有沒有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 中國的司法獨立了嗎?

請問中國有沒有獨立監督政府官員的機構,連中國國家主席也在受監督範圍之內?

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那麼中國最高領導層出不了那麼多弊案,是因為中共高層廉明? 還是因為共黨高層在法律之上,法律無法對其採取行動?


2)日本的媒體是獨立自由的,首相有醜聞也可即刻登出。

中國的傳媒是由共產黨所控制,沒有媒體自由,很多東西不許報導,如果中共高層有什麼弊案,你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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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g070089
發表於: Jan 11 200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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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達不了於諸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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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iwe @ Jan 11 2009, 18:58 )
QUOTE (徐元直 @ Jan 8 2009, 12:39 )
QUOTE
如果要說現在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領導人犯了甚麼法,如果仔細去查究,應該有不少,不過在中國內地的環境裡,共產黨高層淩駕於一切之上(包括法律),他們是不可能會受到起訴的,亦沒人膽敢說什麼,除非你想坐牢,像胡佳那樣。

說了半天,原來是「莫須有」之罪。看來全國一切貪污、瞞報等罪行全部是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等人下令進行的,有關證據則是「心照不宣」地「莫須有」的。

日本出過四大弊案,所以人家的政制與法制是美好的,中國的最高領導層出不了那麼多弊案,所以中國的政制與法制是醜惡的,真的很合乎邏輯呢,哇哈哈。

1)日本在政治上規定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分別由國會、內閣、法院行使分立的三權。

日本司法獨立,有獨立的監督機構,連日本首相也在受監督範圍之內。

請問中國有沒有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 中國的司法獨立了嗎?

請問中國有沒有獨立監督政府官員的機構,連中國國家主席也在受監督範圍之內?

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那麼中國最高領導層出不了那麼多弊案,是因為中共高層廉明? 還是因為共黨高層在法律之上,法律無法對其採取行動?


2)日本的媒體是獨立自由的,首相有醜聞也可即刻登出。

中國的傳媒是由共產黨所控制,沒有媒體自由,很多東西不許報導,如果中共高層有什麼弊案,你能知道嗎?

首先,這些問題是存在的,但沒有你所說嚴重。
因此我們應該去幫助中國去改善而不是大大聲聲的說「中共=必須倒下」
而你大大聲聲叫說「中共=必須倒下」的行徑,與鍾氏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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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
發表於: Jan 11 2009, 14:08  評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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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cdg070089 @ Jan 11 2009, 19:16 )

首先,這些問題是存在的,但沒有你所說嚴重。
因此我們應該去幫助中國去改善而不是大大聲聲的說「中共=必須倒下」
而你大大聲聲叫說「中共=必須倒下」的行徑,與鍾氏無異

只是說明目前的中國,在政制、法制、言論自由、社會財富分配上,需要改善的空間很大而己,只是指出目前中國的問題,哪裡有大大聲聲叫說「中共=必須倒下」?

如果中共能夠在政制、法制上自我改善,開放政權作民主選舉,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一來可防止權力過大,二來可形成互相監督制衡的局面,權力過大而沒有制衡監督,而容易造成濫用。促使司法獨立,賦予人民言論自由,媒體報導自由,成立監督所有政府官員,包括國家主席在內的獨立機構.......這當然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不過可能性有多高呢? 有誰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如果中國像西方民主國家、或日本一樣,實行多黨制民主選舉,就能調動全國人民都參與到政策制定中去,促使政策更加體貼民生,而在互相監督、互相制衡上,一黨專政明顯沒有兩黨(或以上)選舉的好。而沒有監督、約束的權力,容易造成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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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直
發表於: Jan 11 2009, 14:11  評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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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曾被中國司法部門控告過?

請問是何年何月何事呢?

1980年11月24日、12月6日、12月13日、12月20日出庭受審,81年1月宣判。

如果你依然不知道我在說誰,是甚麼事,那麼顯然你對中國當代史相當無知。

如果你還打算跟我挑字眼,那麼顯然你對中共中央政府的權力結構相當無知。

當然,那也不是唯一被控告過的大佬級人物。

QUOTE
1)日本在政治上規定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分別由國會、內閣、法院行使分立的三權。

日本司法獨立,有獨立的監督機構,連日本首相也在受監督範圍之內。

請問中國有沒有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 中國的司法獨立了嗎?

請問中國有沒有獨立監督政府官員的機構,連中國國家主席也在受監督範圍之內?

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那麼中國最高領導層出不了那麼多弊案,是因為中共高層廉明? 還是因為共黨高層在法律之上,法律無法對其採取行動?


2)日本的媒體是獨立自由的,首相有醜聞也可即刻登出。

中國的傳媒是由共產黨所控制,沒有媒體自由,很多東西不許報導,如果中共高層有什麼弊案,你能知道嗎?

對制度的認知還停留在非黑即白的程度,夠傻夠天真。

沒有甚麼媒體是絕對自由的,在理想共產主義環境下也許能有,在資本主義的環境下是沒有的,在中國這樣的社會主義環境下也是沒有的,區別只是被控制的方式----被權力通過行政規則控制,還是被權力通過資本手段控制----以及被控制的程度而已。

在理論上,中國的最高立法機構與監督機構是人大,而中國的司法部門也是獨立的部門。當然,在實際執行中人大的監督作用有很多局限,司法也確實不夠獨立,尤其是在地方司法部門跟地方政府之間問題最大。不過我不認為照抄三權分立對中國來說是最好的辦法,現在這種發展階段不適合過多地削弱中央集權的權力結構,因為那會影響國家凝聚力與動員力。

至於你那套「莫須有」的邏輯還是省省吧。中共內部是有權力制衡的,哪怕在最高層也有政治局有派系而不是國家主席一言堂,可以用權力為所欲為。這並不能保證所有人及其家屬都異常廉潔,我也不相信所有人都完全乾淨。但若你非要說日本三權分立所以高層政治受監督很清廉,中國沒有三權分立所以高層政治肯定很腐敗,那我只會一笑置之。我看你根本就不了解日本的金權政治,或者是為了對比出中國的「黑暗」而故意將其美化。這類民運說辭在八、九十年代人民對國外了解不多時或許很受歡迎,但如今已經忽悠不了多少人了。制度全面西化早已不是主流意見,麻煩你與時俱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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