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 年 7 月 , 尤 敏 轉 投 「 國 際 電 影 懋 業 有 限 公 司 」
( 簡 稱 「 電 懋 」 ) , 主 演 的 第 一 部 電 影 《 玉 女 私 情 》
在 1959 年 吉 隆 坡 舉 行 的 第 六 屆 「 亞 洲 影 展 」 上 , 榮 獲
最 佳 女 主 角 獎 。
1960 年 , 尤 敏 憑 著 在 《 家 有 喜 事 》 的 演 出 , 蟬 聯 在 東 京
舉 行 的 第 七 屆 「 亞 洲 影 展 」 最 佳 女 主 角 獎 的 寶 座 。

尤敏揚威東瀛,當地多本刊物均 以尤敏作封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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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年 , 「 電 懋 」 鑑 於 尤 敏 在 亞 洲 的 號 召 力 , 與
日 本 「 東 寶 」 公 司 聯 合 攝 製 彩 色 影 片 《 香
港 之 夜 》 , 讓 尤 敏 出 任 女 主 角 。 「 東 寶 」 公 司 當 時 以
二 千 五 百 萬 日 元 , 作 為 尤 敏 的 宣 傳 費 , 《 香 港 之 夜 》
在 東 京 戲 院 上 映 時 , 打 破 了 當 地 同 期 上 映 的 所 有 中 外
票 房 紀 錄 , 歷 時 三 個 月 而 盛 況 不 衰 , 尤 敏 因 此 成 為 日
本 最 受 歡 迎 的 外 國 女 明 星 , 甚 至 獲 日 本 新 聞 界 封 為
「 香 港 之 珍 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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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敏受法庭傳訊,哄動整個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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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年 2 月 , 尤 敏 與 母 親 因 金 錢 問 題 對 簿 公
堂 , 受 法 庭 傳 訊 , 其 後 獲 判 勝 訴 。
1962 年 10 月 , 尤 敏 在 《 星 星 . 月 亮 . 太 陽 》
的 演 出 , 贏 得 台 灣 第 一 屆 「 金 馬 獎 」 最 佳 女 主 角 榮 銜
。 而 由 日 本 《 朝 日 新 聞 》 舉 辦 的 十 大 明 星 選 舉 , 尤 敏
更 是 名 列 前 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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