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袁宏《後漢紀•獻帝紀四》
《三國志•荀彧傳》:
自太祖之迎天子也,袁紹內懷不服。紹既並河朔,天下畏其強。太祖方東憂呂布,南拒張繡,而繡敗太祖軍於宛。紹益驕......彧曰:「不先取呂布,河北亦未易圖也。」太祖曰:「然。吾所惑者,又恐紹侵擾關中,亂羌、胡,南誘蜀漢,是我獨以兗、豫抗天下六分之五也。為將奈何?」彧曰:「關中將帥以十數,莫能相一,唯韓遂、馬超最彊。彼見山東方爭,必各擁眾自保。今若撫以恩德,遣使連和,相持雖不能久安,比公安定山東,足以不動。鍾繇可屬以西事。則公無憂矣。」
(《後漢紀》與《三國志》俱有荀彧之言。《後漢紀》作「韓遂馬騰最強」,而《三國志》裡卻以馬超與韓遂並列,在該時期實為不妥。《資治通鑑》亦作「馬騰」。)
《三國志•楊阜傳》:
以州從事為牧韋端使詣許,拜安定長史。阜還,關右諸將問袁、曹勝敗孰在,阜曰:「袁公寬而不斷,好謀而少決;不斷則無威,少決則失後事,今雖彊,終不能成大業。曹公有雄才遠略,決機無疑,法一而兵精,能用度外之人,所任各盡其力,必能濟大事者也。」
《三國志•鍾繇傳》:
時關中諸將馬騰、韓遂等,各擁彊兵相與爭。太祖方有事山東,以關右為憂。乃表繇以侍中守司隸校尉,持節督關中諸軍,委之以後事,特使不拘科制。繇至長安,移書騰、遂等,為陳禍福,騰、遂各遣子入侍......
《三國志•馬超傳》注引《典略》:
(馬騰事跡續)
會三輔亂,不復來東,而與鎮西將軍韓遂結為異姓兄弟,始甚相親,後轉以部曲相侵入,更為讎敵。騰攻遂,遂走,合眾還攻騰,殺騰妻子,連兵不解。建安之初,國家綱紀殆弛,乃使司隸校尉鍾繇、涼州牧韋端和解之。徵騰還屯槐里,轉拜為前將軍,假節,封槐里侯。北備胡寇,東備白騎,待士進賢,矜救民命,三輔甚安愛之。(未完)
(馬騰軍曾破張白騎,故「白騎」令人想到張白騎,「白騎」此名又見於高幹等人河東作亂之時,見本文3.2章引《杜畿傳》、《龐惪傳》。盧弼《三國志集解》引姚範言,指《十六國春秋•前秦錄》云秦人呼鮮卑為白虜。該注並無提及張白騎事,吳金華《三國志叢考》的《三國志》斠議(原載於《文史》2000年第一輯、第二輯)認為那是指張白騎。
馬騰官職的一些問題寫於本文2.1章。)
《三國志•張既傳》注引《魏略》:
閻行,金城人也,後名豔,字彥明,少有健名,始為小將,隨韓約。建安初,約與馬騰相攻擊。騰子超亦號為健。行嘗刺超,矛折,因以折矛撾超項,幾殺之。(未完)
《三國志•明帝紀》注:
《魏略》以朗(秦朗)與孔桂俱在《佞幸篇》。桂字叔林,天水人也。建安初,數為將軍楊秋使詣太祖,太祖表拜騎都尉。桂性便辟,曉博弈、蹹鞠,故太祖愛之,每在左右,出入隨從。
(孔桂是天水人,此「將軍楊秋」是後來與韓遂、馬超反曹操的楊秋,可能性很高。)
3.2
《三國志•鍾繇傳》:
其後匈奴單于作亂平陽,繇帥諸軍圍之,未拔;而袁尚所置河東太守郭援到河東,眾甚盛。諸將議欲釋之去,繇曰:「袁氏方彊,援之來,關中陰與之通,所以未悉叛者,顧吾威名故耳。若棄而去,示之以弱,所在之民,誰非寇讎?縱吾欲歸,其得至乎!此為未戰先自敗也。且援剛愎好勝,必易吾軍,若渡汾為營,及其未濟擊之,可大克也。」張既說馬騰會擊援,騰遣子超將精兵逆之。援至,果輕渡汾,眾止之,不從。濟水未半,擊,大破之,斬援,降單于。語在既傳。
注引司馬彪《戰略》:
袁尚遣高幹、郭援將兵數萬人,與匈奴單于寇河東,遣使與馬騰、韓遂等連和,騰等陰許之。傅幹說騰曰:「古人有言『順道者昌,逆德者亡』。曹公奉天子誅暴亂,法明國治,上下用命,有義必賞,無義必罰,可謂順道矣。袁氏背王命,驅胡虜以陵中國,寬而多忌,仁而無斷,兵雖彊,實失天下心,可謂逆德矣。今將軍既事有道,不盡其力,陰懷兩端,欲以坐觀成敗,吾恐成敗既定,奉辭責罪,將軍先為誅首矣。」於是騰懼。幹曰:「智者轉禍為福。今曹公與袁氏相持,而高幹、郭援獨制河東,曹公雖有萬全之計,不能禁河東之不危也。將軍誠能引兵討援,內外擊之,其勢必舉。是將軍一舉,斷袁氏之臂,解一方之急,曹公必重德將軍。將軍功名,竹帛不能盡載也。唯將軍審所擇!」騰曰:「敬從教。」於是遣子超將精兵萬餘人,并將遂等兵,與繇會擊援等,大破之。
(傅幹,中平年間抗韓遂等人而陣亡的漢陽太守傅燮之子。
據《魏略》,郭援實乃鍾繇外甥,見本章稍後部分。
該時期一帶動亂詳情亦可參考《三國志•賈逵傳》等。)
《三國志•張既傳》:
袁尚拒太祖於黎陽,遣所置河東太守郭援,并州刺史高幹及匈奴單于取平陽,發使西與關中諸將合從。司隸校尉鍾繇遣既說將軍馬騰等,既為言利害,騰等從之。騰遣子超將兵萬餘人,與繇會擊幹、援,大破之,斬援首。幹及單于皆降。
(據《三國志》、《後漢書》的《袁紹傳》,袁譚袁尚於黎陽拒曹操,事在建安七年九月至明年二月。《資治通鑑》亦將高幹、郭援等亂事編排於建安七年九月後。
建安七年亂事結束後,《張既傳》指「幹及單于皆降」,《鍾繇傳》只云「降單于」。司馬光在《通鑑考異》指張既傳有誤。筆者案:單于與高幹並非在同時期投降。據《三國志》、《後漢書》的《袁紹傳》,高幹之降發生在審配鄴城失陷之後,而《三國志•武帝紀》鄴城失陷在建安九年八月,《通鑑》將高幹之降編於九年十月下。)
《三國志•馬超傳》:
騰遣超隨繇討郭援、高幹於平陽,超將龐惪親斬援首。
《三國志•龐惪傳》:
建安中,太祖討袁譚、尚於黎陽,譚遣郭援、高幹等略取河東,太祖使鍾繇率關中諸將討之。惪隨騰子超拒援、幹於平陽,惪為軍鋒,進攻援、幹,大破之,親斬援首。拜中郎將,封都亭侯。
注引《魏略》:
惪手斬一級,不知是援。戰罷之後,眾人皆言援死而不得其首。援,鍾繇之甥。惪晚後於鞬中出一頭,繇見之而哭。惪謝繇,繇曰:「援雖我甥,乃國賊也。卿何謝之?」
《三國志•馬超傳》注引《典略》:
(此段本在本文3.3章引文中,由於牽涉前幾條,特從中抽出,以便比較)
初,曹公為丞相,辟騰長子超,不就。超後為司隸校尉督軍從事,討郭援,為飛矢所中,乃以囊囊其足而戰,破斬援首。詔拜徐州刺史,後拜諫議大夫。
(《馬超傳》、《龐惪傳》俱指龐惪「親斬援首」。《張既傳》、《鍾繇傳》只言馬超與眾曹軍共同破敵,斬郭援。但《典略》之言,算是直接指出馬超親自斬郭援嗎?無論如何,馬超本是猛將,《典略》又先具體指出其陣上細節,獨立來看也頗令人覺得是馬超親自斬郭援。
曹操在建安十三年始任丞相,不久即南征劉表,高幹、郭援之事早已結束,《典略》所言不是明顯有錯嗎?但《三國志集解》卻無談及。
《典略》從馬超為司隸校尉督軍從事至詔拜徐州刺史一段,亦見於《太平御覽》卷七百四。)
《後漢書•董卓列傳》:
韓遂與馬騰自還涼州,更相戰爭,乃下隴據關中。操方事河北,慮其乘閒為亂,七年,乃拜騰征南將軍,遂征西將軍,並開府......
(據《三國志》討郭援應在建安七年,而《後漢書》又說這年拜將軍,《資治通鑑》只納前者。)
《三國志•張既傳》:
其後幹復舉并州反。河內張晟眾萬餘人無所屬,寇崤、澠間,河東衛固、弘農張琰各起兵以應之。太祖以既為議郎,參繇軍事,使西徵諸將馬騰等,皆引兵會擊晟等,破之。斬琰、固首,幹奔荊州。
《三國志•鍾繇傳》:
其後河東衛固作亂,與張晟、張琰及高幹等並為寇,繇又率諸將討破之。
(《資治通鑑》將這些事編於建安十年。《三國志•武帝紀》指高幹降後,建安十年趁曹操討烏丸,復叛。)
《三國志•杜畿傳》:
太祖既定河北,而高幹舉并州反。時河東太守王邑被徵,河東人衛固、范先外以請邑為名,而內實與幹通謀。太祖謂荀彧曰:「關西諸將,恃險與馬,征必為亂。張晟寇殽、澠間,南通劉表,固等因之,吾恐其為害深。河東被山帶河,四鄰多變,當今天下之要地也。君為我舉蕭何、寇恂以鎮之。」彧曰:「杜畿其人也。」於是追拜畿為河東太守。固等使兵數千人絕陝津,畿至不得渡。太祖遣夏侯惇討之,未至。或謂畿曰:「宜須大兵。」畿曰:「河東有三萬戶,非皆欲為亂也。今兵迫之急,欲為善者無主,必懼而聽於固。固等勢專,必以死戰。討之不勝,四鄰應之,天下之變未息也;討之而勝,是殘一郡之民也。且固等未顯絕王命,外以請故君為名,必不害新君。吾單車直往,出其不意。固為人多計而無斷,必偽受吾。吾得居郡一月,以計縻之,足矣。」遂詭道從郖津度。范先欲殺畿以威眾。且觀畿去就,於門下斬殺主簿已下三十餘人,畿舉動自若。於是固曰:「殺之無損,徒有惡名;且制之在我。」遂奉之。畿謂衛固、范先曰:「衛、范,河東之望也,吾仰成而已。然君臣有定義,成敗同之,大事當共平議。」以固為都督,行丞事,領功曹;將校吏兵三千餘人,皆范先督之。固等喜,雖陽事畿,不以為意,固欲大發兵,畿患之,說固曰:「夫欲為非常之事,不可動眾心。今大發兵,眾必擾,不如徐以貲募兵。」固以為然,從之,遂為貲調發,數十日乃定,諸將貪多應募而少遣兵。又入喻固等曰:「人情顧家,諸將掾吏,可分遣休息,急緩召之不難。」固等惡逆眾心,又從之。於是善人在外,陰為己援;惡人分散,各還其家,則眾離矣。會白騎攻東垣,高幹入濩澤,上黨諸縣殺長吏,弘農執郡守,固等密調兵未至。畿知諸縣附己,因出,單將數十騎,赴張辟拒守,吏民多舉城助畿者,比數十日,得四千餘人,固等與幹、晟共攻畿,不下,略諸縣,無所得。會大兵至,幹、晟敗,固等伏誅,其餘黨與皆赦之,使復其居業。
(「白騎攻東垣」,盧弼《三國志集解》引胡三省說(《通鑑》注),指是張白騎之眾相聚為賊。又引何焯說,疑張白騎即張晟。筆者案:此處前後俱作「張晟」,何以無故又作「白騎」?這需要搜集更多資料再作研究。馬騰軍在破郭援後,又曾破張白騎於弘農,見下文。據《後漢書•皇甫嵩朱儁列傳》、《三國志•張燕傳》注引《九州春秋》,張白騎等賊隨黃巾而起,「白騎」實是綽號,因騎白馬得名。本文3.1章引《典略》文有「北備胡寇,東備白騎」,《集解》引姚範言,指《十六國春秋•前秦錄》云秦人呼鮮卑為白虜。該注並無提及張白騎事,吳金華《三國志叢考》的《三國志》斠議認為那是指張白騎。
胡三省《通鑑釋文辨誤》有一條關於「東垣」所在。)
《三國志•龐惪傳》:
後張白騎叛於弘農,惪復隨騰征之,破白騎於兩殽間。每戰,常陷陳卻敵,勇冠騰軍。
(張白騎的一些問題見前文。)
3.3
《三國志•董卓傳》:
遂、騰自還涼州,更相寇,後騰入為衛尉,子超領其部曲。
《後漢書•董卓列傳》:
復徵馬騰為衛尉,封槐里侯。騰乃應召,而留子超領其部曲。
(前章已引《後漢書•董卓列傳》「韓遂與馬騰自還涼州,更相戰爭......」,與《三國志》所載近似,只是《後漢書•董卓列傳》多了建安七年拜將軍一事。
馬騰官職的一些問題見於本文2.1章。)
《三國志•張既傳》:
太祖將征荊州,而騰等分據關中。太祖復遣既喻騰等,令釋部曲求還。騰已許之而更猶豫,既恐為變,乃移諸縣促儲偫,二千石郊迎。騰不得已,發東。太祖表騰為衛尉,子超為將軍,統其眾。
袁宏《後漢紀•獻帝紀五》:
十三年(建安十三年)......
十二月,壬午,徵前將軍馬騰為衛尉。
《三國志•馬超傳》:
後騰與韓遂不和,求還京畿。於是徵為衛尉,以超為偏將軍,封都亭侯,領騰部曲。
注引《典略》:
(馬騰事跡續)
十三年,徵為衛尉,騰自見年老,遂入宿尉。初,曹公為丞相,辟騰長子超,不就。超後為司隸校尉督軍從事,討郭援,為飛矢所中,乃以囊囊其足而戰,破斬援首。詔拜徐州刺史,後拜諫議大夫。及騰之入,因詔拜為偏將軍,使領騰營。又拜超弟休奉車都尉,休弟鐵騎都尉,徙其家屬皆詣鄴,惟超獨留。(未完)
(校勘從侯康說改「十五年」為「十三年」。「三」、「五」二字在古籍中常有相訛。司馬光在《資治通鑑考異》亦談及,他的《資治通鑑》將此事編於十三年六月,上文所引《三國志•張既傳》「太祖將征荊州」一語是重要理據,征荊州事在建安十三年秋。袁宏《後漢紀》將此事編於十三年十二月,雖同為建安十三年,已是赤壁之戰之時,與《張既傳》「太祖將征荊州」有所矛盾,然而,《通鑑考異》卻未有提及這個分別。
演義將馬超作反的因果本末倒置,不作「徵為衛尉」而作「加征南將軍」,時間上卻恰好接近未校正前的「十五年」。
「初,曹公為丞相......後拜諫議大夫。」本文3.3章亦曾引用及分析。)
《三國志•龐惪傳》:
後騰徵為衛尉,惪留屬超。
《三國志•許靖傳》注引《益州耆舊傳》:
初,韓遂與馬騰作亂關中,數與璋父焉交通信,至騰子超復與璋相聞,有連蜀之意。商(王商)謂璋曰 :「超勇而不仁,見得不思義,不可以為唇齒。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今之益部,士美民豐,寶物所出,斯乃狡夫所欲傾覆,超等所以西望也。若引而近之,則由養虎,將自遺患矣。」璋從其言,乃拒絕之。
《三國志•張既傳》注引《魏略》:
(閻行事跡續)
至十四年(建安十四年),為約所使詣太祖,太祖厚遇之,表拜犍為太守。行因請令其父入宿衛,西還見約,宣太祖教云:「謝文約:卿始起兵時,自有所逼,我所具明也。當早來,共匡輔國朝。」行因謂約曰:「行亦為將軍興軍以來三十餘年,民兵疲瘁,所處又狹,宜早自附。是以前在鄴,自啟當令老父詣京師,誠謂將軍亦宜遣一子,以示丹赤。」約曰:「且可復觀望數歲中!」後遂遣其子,與行父母俱東。(未完)
(閻行所宣曹操教文,嚴可均《全三國文》收錄為《與韓遂教》,但名目下標有「建安十六年」,實在叫人大惑不解。建安十六年初韓遂已與馬超等作反。此教文只見於《魏略》,而《魏略》後指韓遂出兵討張猛,留閻行守舊營,韓遂歸時,馬超已有反意,這部分見本文4.1章,總之閻行歸去的時間應在討張猛之前。討張猛的時間本亦存在問題,《典略》指在建安十五年,此亦詳見本節稍後部分。不論怎樣想,建安十六年這個時間也跟其他記載不吻合。難道嚴可均將「卿始起兵時」當作建安十六年之反?)
《三國志•龐淯傳》:
......會武威太守張猛反,殺刺史邯鄲商......
注引《典略》:
張猛字叔威,本燉煌人也。猛父奐,桓帝時仕歷郡守、中郎將、太常,遂居華陰,終因葬焉。建安初,猛仕郡為功曹,是時河西四郡以去涼州治遠,隔以河寇,上書求別置州。詔以陳留人邯鄲商為雍州刺史,別典四郡。時武威太守缺,詔又以猛父昔在河西有威名,乃以猛補之。商、猛俱西。初,猛與商同歲,每相戲侮,及共之官,行道更相責望。暨到,商欲誅猛。猛覺之,遂勒兵攻商。商治舍與猛側近,商聞兵至,恐怖登屋,呼猛字曰:「叔威,汝欲殺我耶?然我死者有知,汝亦族矣。請和解,尚可乎?」猛因呼曰:「來。」商踰屋就猛,猛因責數之,語畢,以商屬督郵。督郵錄商,閉置傳舍。後商欲逃,事覺,遂殺之。是歲建安十四年也。至十五年,將軍韓遂自上討猛,猛發兵遣軍東拒。其吏民畏遂,乃反共攻猛。初奐為武威太守時,猛方在孕。母夢帶奐印綬,登樓而歌,旦以告奐。奐訊占夢者,曰:「夫人方生男,後當復臨此郡,其必死官乎!」及猛被攻,自知必死,曰:「使死者無知則已矣,若有知,豈使吾頭東過華陰歷先君之墓乎?」乃登樓自燒而死。
《後漢書•獻帝紀》:
十一年......
秋七月,武威太守張猛殺雍州刺史邯鄲商。
袁宏《後漢紀•獻帝紀四》:
十一年......
秋七月,武威太守張猛殺涼州刺史商邯。
(《後漢書》注亦提及《後漢紀》「雍州」作「涼州」。但沒提到「邯鄲商」名字作「商邯」,筆者所見版本俱如是,周天遊校注本正為「邯鄲商」。
+集解)
《後漢書•張奐傳》:
初,奐為武威太守,其妻懷孕,夢帶奐印綬登樓而歌。訊之占者,曰:「必將生男,復臨茲邦,命終此數。」既而生子猛,以建安中為武威太守,殺刺史邯鄲商,州兵圍之急,猛恥見擒,乃登樓自燒而死,卒如占云。
(張猛殺邯鄲商時間,《後漢紀•獻帝紀四》與《後漢書•獻帝紀》指為建安十一年,《典略》指為建安十四年,兩者相差數年。《資治通鑑》取建安十一年之說,後面卻直接加上「州兵討誅之」,各書都不見此句,而且《後漢紀》與《後漢書•獻帝紀》沒有明確指出當時立即有人討伐張猛,甚至沒有提過張猛下場。「州兵討誅之」可能是衍生自《後漢書•張奐傳》。《張奐傳》言「州兵」,《典略》言「韓遂」,兩處記載大致相近,只是《張奐傳》簡略得多,當中並無交代殺邯鄲商與張猛死亡的時間。進一步查探下,發現張猛應夢一事,又見於《太平御覽》卷三百六十及卷三百九十九引《東觀漢記》。卷三百六十之文字與《後漢書•張奐傳》近乎一樣,所以《張奐傳》之文似是源於此。然而,雖然卷三百九十九又稱是引《東觀漢記》,但文字卻有分別,而且其中有兩個重大的分別,其一是指邯鄲商是「前郡守」而非「刺史」,其二是「為韓遂所攻」而非「州兵圍之急」。《東觀漢記》殘文出現兩個版本,竟又牽涉「州兵」與「韓遂」之別。
繼續談時間問題,《典略》云十五年韓遂討張猛,《魏略》有關閻行的記載亦提及此事,編排於十四年閻行詣曹操之後,詳見本文4.1章,根據這段記載,韓遂歸時似已近十六年馬超等謀反之期。《典略》、《魏略》之記載可說吻合,但兩書同為魚豢所撰,更有人認為是同一書。而筆者覺得張猛之亂不似持續數年,《典略》純粹搞錯張猛殺邯鄲商一事的時間,這可能性甚低。魚豢之言與兩書《獻帝紀》有很大矛盾,如相信正史《後漢書》,則魚豢那一干記載又需要受到頗徹底的質疑。
順帶一提,又見嚴可均《全後漢文》收有傅幹《與張叔威書》:「吾與足下,結義?素,恩比同生。」注:《初學記》十八、又《御覽》四百十作執素,疑是紈素之誤。
原來傅幹與張猛又有關係,則傅幹的父親和結義好友的死,都和韓遂有關,算是一個有趣發現。)